《胡銓》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胡銓》人物故事小傳
胡銓(公元1102—1180年),字邦衡,號澹庵。宋吉州廬陵(今江西吉安)人。建炎年間進士。對策主張君王治政應聽于民而不迷信于天,為此,受高宗賞識,欲取為第一,但為權臣忌恨,列為第五。任撫州軍事判官,征募民兵抵抗金兵。因全力反對秦檜和議,遭迫害數次被貶謫。宋孝宗即位,召胡銓入朝,以奉議郎知饒州。上書建議修德、結民、練兵、觀釁四策,受孝宗所賞識,遷秘書少監、擢起居郎。后又兼侍講、國史院編修官。請孝宗遷都建康,伺機收復中原。上書認為議和有十可吊,不議和有十可賀。后又任措置浙西、淮東海道,抵御金兵進犯。歷任寶文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等,以資政殿學士退休還鄉。著有《易解》、《春秋解》、《周禮解》、《禮記解》、有《澹庵集》一百卷行于世。
〔正史〕
胡銓字邦衡,廬陵人。建炎二年,高宗策士淮海,銓因御題問“治道本天,天道本民”,答云:“湯、武聽民而興,桀、紂聽天而亡。今陛下起干戈鋒鏑間,外亂內訌,而策臣數十條,皆質之天,不聽于民。”又謂:“今宰相非晏殊,樞密、參政非韓琦、杜衍、范仲淹。”策萬馀言,高宗見而異之。將冠之多士,有忌其直者,移置第五。授撫州軍事判官,未上,會隆佑太后避兵贛州,金人躡之,銓以漕檄攝本州幕,募鄉丁助官軍捍御,第賞轉承直郎。丁父憂,從鄉先生蕭楚學《春秋》。
紹興五年,張浚開督府,辟湖北倉屬,不赴。有詔赴都堂審察,兵部尚書呂祉以賢良方正薦,賜對,除樞密院編修官。
八年,宰臣秦檜決策主和,金使以“詔諭江南”為名,中外洶洶。銓抗疏言曰:
臣謹案,王倫本一狎邪小人,市井無賴,頃緣宰相無識,遂舉以使虜。專務詐誕,欺罔天聽,驟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齒唾罵。今者無故誘致虜使,以“詔諭江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劉豫臣事丑虜,南面稱王,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一旦豺狼改慮,捽①而縛之,父子為虜。商鑒不遠②,而倫又欲陛下效之。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金虜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金虜藩臣之位!陛下一屈膝則祖宗朝社之靈盡污夷狄,祖宗數百年之赤子盡為左衽,朝廷宰執盡為陪臣,天下士大夫皆當裂冠毀冕,變為胡服 異時豺狼無厭之求,安知不加我以無禮如劉豫也哉?
夫三尺童子至無識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則怫然怒,今丑虜則犬豕也,堂堂大國,相率而拜犬豕,曾童孺之所羞,而陛下忍為這耶?倫之議乃曰:“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太后可復,淵圣可歸,中原可得。”嗚呼!自變故以來,主和議者誰不以此說啖陛下哉!然而卒無一驗,則虜之情偽已可知矣。而陛下尚不覺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國大讎而不報,含垢忍恥,舉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虜決可和,盡如倫議,天下后世謂陛下何如主?況丑虜變詐百出,而倫又以奸邪濟之,梓宮決不可還,太后決不可復,淵圣決不可歸,中原決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復伸,國勢陵夷不可復振,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矣!
向者陛下間關海道,危如累卵,當時尚不忍北面臣虜,況今國勢稍張,諸將盡銳,士卒思奮!只如頃者丑虜陸梁,偽豫入寇,固當敗之于襄陽,敗之于淮上,敗之于渦口,敗之于淮陰,校之往時蹈海之危,固已萬萬,儻不得已而至于用兵,則我豈遽出虜人下哉?今無故而反臣之,欲屈萬乘之尊,下穹廬之拜,三軍之士不戰而氣已索。此魯仲連所以義不帝秦,非惜夫帝秦之虛名,惜天下大勢有所不可也。今內而百官,外而軍民,萬口一談,皆欲食倫之肉。謗議洶洶,陛下不聞,正恐一旦變作,禍且不測。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
雖然,倫不足道也,秦檜以腹心大臣而亦為之。陛下有堯、舜之資,檜不能致君如唐、虞,而欲導陛下為石晉。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檜乃厲聲責曰:“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則檜之遂非愎諫,已自可見,而乃建白令臺諫、侍臣僉議可否,是蓋畏天下議已,而令臺諫、侍臣共分謗耳。有識之士皆以為朝廷無人,吁,可惜哉!
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夫管仲,霸者之佐耳,尚能變左衽之區,而為衣裳之會。秦檜,大國之相也,反驅衣冠之俗,而為左衽之鄉。則檜也不唯陛下之罪人,實管仲之罪人矣。孫近傅會檜議,遂得參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饑渴,而近伴食中書,漫不敢可否事。檜曰虜可和,近亦曰可和;檜曰天子當拜,近亦曰當拜。臣當至政事堂,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令臺諫、侍從議矣。”嗚呼!參贊大政,徒取充位如此。有如虜騎長驅,尚能折衛御侮耶?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
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檜等共戴天,區區之心,愿斷三人頭,竿之藁街,然后羈留虜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爾,寧能處小朝廷求活邪!書既上,檜以銓狂妄兇悖,鼓眾劫持,詔除名,編管昭州,仍降詔播告中外。給、舍、臺諫及朝臣多救之者,檜迫于公論,乃以銓監廣州監倉。明年,改簽書威武軍判官。十二年,諫官羅汝楫劾銓飾非橫議,詔除名,編管新州。十八年,新州守臣張棣訐銓與客唱酬,謗訕怨望,移謫吉陽軍。
二十六年,檜死,銓量移衡州。銓之初上書也,宜興進士吳師古鋟木傳之,金人募其書千金。其謫廣州也,朝士陳剛中以啟事為賀。其謫新州也,同郡王廷珪以詩贈行。皆為人所訐,師古流袁州,廷珪流辰州,剛中謫知虔州安遠縣,遂死焉。三十一年,銓得自便。
孝宗即位,復奉議郎、知饒州。召對,言修德、結民、練兵、觀眾,上曰:“久聞卿直諒。”除吏部郎官。隆興元年,遷秘書少監,擢起居郎,論吏官失職者四:一謂記注不必進呈,庶人主有不觀史之美;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在殿東南隅,言動未當得聞;三謂二史立后殿,而前殿不立,乞于前后殿皆分日侍立;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閣門以未當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為辭。乞自今直前言事,不必預牒閣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詔從之。兼侍講、國史院編修官。因講《禮記》,曰:“君以禮為重,禮以分為重,分以名為重,愿陛下無以名器輕假入。”
又進言乞都建康,謂:“漢高人關中,光武守信都。大抵與人斗,不搤其亢,拊其背,不能全勝。今日大勢,自淮以北,天下之亢與背也,建康則搤③之拊之之地也。若進據建康,下臨中原,此高,光興王之計也。”
詔議行幸,言者請紓其期,遂以張浚視師圖恢復,侍御史王十朋贊之。克復宿州,大將李顯忠私其金帛,且與邵宏淵忿急,軍大潰。十朋自劾。上怒甚,銓上疏愿毋以小刃自沮。
時旱蝗、星變,詔問政事闕失。銓應詔上書數千言,紿終以春秋書災異之法,言政令之闕有十,而上下之情不合亦有十,且言:“堯、舜明四日,達四聰,雖有共、鯀,不能塞也。秦二世以趙高為腹心,劉、項橫行而不得聞。漢成帝殺王章,王氏移鼎而不得聞;靈帝殺竇武、陳蕃,天下橫潰而不得聞;梁武信朱異,侯景斬關而不得聞;隋煬帝信虞世基,李密稱帝而不聞;唐明皇逐張九齡,安、史胎禍而不得聞。陛下自既位以來,號召逐客,與臣同召者張燾、辛次膺、王大寶、王十朋,今燾去矣,次膺去矣,十朋去矣,大寶又將去,惟臣在爾,以言為諱,而欲塞災異之源,臣知其必不能也。”
銓又言:“昔周世宗為劉旻所敗,斬敗將何徽等七十人,軍威大震,果敗旻,取淮南,定三關。夫一日戮七十將,豈得有將可用?而世宗終能恢復,非庸懦者去,則勇敢者出耶!近宿州之敗,士死于敵者滿野,而敗軍之將以所得之金賂權貴為自解,上天見變照然,陛下非信賞必罰以應天下可。”其論納諫曰:“今延臣以箝默為賢,容悅為忠。馴至興元之幸,所謂‘一言喪邦’。”上曰:“非卿不聞此。”
金人求成,銓曰:“金人知陛下銳意恢復,故以甘言款我,原絕口勿言‘和’字。”上以旁事全倚張騎浚,而王之望、尹穡專主和排浚,銓延責之。兼權中書舍人、同修國史。張浚之子栻賜金紫,銓繳奏之,謂不當如此待動臣子,浚雅與銓厚,不顧也。
十一月,詔以和戎遣使,大詢于庭,侍從、臺諫預議者凡十有四人,主和者半,可否者半,言不可和者銓一人而已。乃獨上一議曰:“京師失守自耿南仲主和,二圣播遷自何栗主和,維揚失守自汪伯彥、黃潛善主和,完顏亮之變自秦檜主和。議者乃曰:‘外雖和而內不忘戰。’此向來權臣誤國之言也。”一溺于和,不能自振,尚能戰乎!”除宗正少卿,乞補外,不許。
先是,金將蒲察徒穆、大周仁以泗州降,蕭琦以軍百人降,詔并為節度使。銓言:“受降古所難。六朝七得河南之地。不旋踵而皆失,梁武時候景以河南來奔,未幾而陷臺城;宣、政間郭樂師自燕云來降,未幾為中國患。今金之三大將內附,高其爵祿,優其部曲,以擊中原之心,善矣。然處之近地,萬一包藏禍心,或為內應,后將噬臍。顧勿任以兵柄,遷其眾于湖、廣以絕后患。”
二年,兼國子祭酒,尋除權兵部侍郎。八月,上以災異避殿減膳,詔延臣言闕政急務。銓以振災為急務。議和為闕政。其議和之書曰:
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三遭大變,皆在和議,則丑虜之不可與和,彰彰然矣。內食鄙夫,萬口一談,牢不可破。非不知和議之害,而爭言為和者,是有三說焉:曰偷懦,曰茍安,曰附會。偷懦則不知立國,茍安則不戒耽毒,附會則覬得美官,小人之情狀具于此矣。
今日之議若成,則有可吊者十;若不成,則有可賀者亦十。請為陛下極言之。何謂可吊者十?
真宗皇帝時,宰相李沆謂王旦曰:“我死,公必為相,切勿與虜講和。吾聞出則無敵國外患,如是者國常亡,若與虜和,自此中國必多事矣。”旦殊不以為然。既而遂和,海內乾耗,旦始悔不用文靖之言。此可吊者一也。
中原謳吟思歸之人,日夜引領望陛下拯下溺救焚。不啻赤子之望慈父母。一與虜和,則中原絕望,后悔何及。此可吊者二也。
海、泗今日藩籬咽喉也,彼得海、泗,且決吾藩籬以瞰吾室,扼吾咽喉以制吾命,則兩淮決不可保。兩淮不保,則大江決不可守;大江不守,則江、浙決不可安。此可吊者三也。
紹興戊午,和議既成,檜建議遣二三大臣如路允迪等,分往南京等州交割歸地。一旦叛盟,卻執允迪等,遂下親征之詔,虜復請和。其反覆變詐如此,檜猶不悟,奉之如初,事之愈謹,賂之愈厚,卒有逆亮之變,驚動輦轂,太上謀欲入海,行朝居民一空,覆轍不遠,忽而不戒,臣恐后車又將覆也。此可吊者四也。
紹興之和,首議決不與歸正人,口血未乾,盡變前議,凡歸正之人一切遣還。如程師回、趙良嗣等聚族數百,幾為蕭墻憂。今必盡索歸正之人,與之則反側生變,不與則虜決不肯但已。夫反側則肘腋之變深,虜決不肯但已,則必別起釁端,猝有逆亮之謀,不知何以待之。此可吊者五也。
自檜當國二十年間,竭民膏血以餌犬羊,迄今府庫無旬月之儲,千村萬落生理蕭然,重以蝗蟲水潦。自此復和,則蠹國害民,殆有甚焉者矣。此可吊者六也。
今日之患,兵費已廣,養兵之外又外增歲弊,且少以十年計之,其費無慮數千億。而歲弊之外,又有私覿④之費;私覿之外,又有賀正、生辰之使;賀正、生辰之外,又有泛使。一使未去,一使復來,生民疲于奔命,帑廩涸于將迎,瘠中國以肥虜,陛下何憚而為之。此其可吊者七也。
側聞虜人媼書,欲書御名,欲去國號“大”字,欲用再拜。議者以為繁文小節不必計較,臣切以為議者可斬也。夫四郊多壘,卿大夫之辱;楚子門鼎,義士之所深恥;“獻納”二字,富弼以死急之。今丑虜橫行與多壘孰辱?國號大小與鼎輕重孰多?“獻納”二字與再拜孰重?臣子欲君父屈己以從之,則是多壘不足辱,問鼎不必恥,“獻納”不必爭。此其可吊者八也。
臣鞏再拜不已必至稱臣,稱臣不已必至請降,請降不已必至納土,納土不已必至銜璧,銜璧不已必至與櫬,與櫬不已必至如晉帝青青衣行酒然后為快。此其可吊者九也。
事至于此,求為匹夫尚可得乎?此其可吊者十也。
竊觀今日之勢,和決不成,儻乾剛獨斷,追回使者魏杞、康清等,絕請和之議以鼓戰士,下哀痛之詔以收民心,天下庶乎其可為矣。如此則有可賀者亦十:省數千億之歲幣,一也;專意武備,足食足兵,二也;無書名之恥,三也,無去“大”之辱,四也;無再拜之屈,五也;無稱臣之忿,六也;無請降之禍,七也;無納土之悲,八也;無銜璧、輿櫬之酷⑤,九也;無青衣行酒之冤,十也。
去十吊而就十賀,利害較然,雖三尺童稚亦知之,而陛下不悟。《春秋左氏》謂無勇者為婦人,今日舉朝之士皆婦人也。如以臣言為不然,乞賜流放竄殛,以為臣子出位犯分之戒。
自符離之敗⑥,朝論急于和戎,棄唐、鄧、海、泗四州與虜矣。金又欲得商、秦地,邀歲幣,留使者魏杞,分兵攻淮。以本職措置浙西、淮東海道。
時金使仆散忠義,紇石烈志寧之兵號八十萬,劉寶棄楚州,王彥棄照關,濠、滁皆陷。惟高郵守臣陳敏拒敵射陽湖,而大將李寶預求密詔為自安計,擁兵下救。銓劾奏之。曰:“臣受詔令范榮備淮,李寶備江,緩急相援。今寶視敏弗救,若射陽失守,大事去矣。”寶懼,始出師掎角。時大雪,河冰皆合,銓先持鐵鎚鎚冰,士皆用命,金人遂退。久之,提舉太平興國宮。
乾道初,以集英殿修撰知漳州,改泉州。趣奏事,留為工部侍郎。入對,言:“少康以一旅復禹績,今陛下富有四海,非特一旅,而既位九年,復禹之效尚未赫然。”又言:“四方多水旱,左右不以告,謀國者之過也。宜令有司速為先備。”乞致仕。
七年,除寶文閣侍制,留經筵。求去,以敷文閣直學士與外祠。陛辭,猶以歸陵寢、復故疆為言,上曰:“朕志也。”且問今何歸,銓曰:“歸廬陵。臣向在嶺海嘗訓傳諸經,欲成此書。”特賜通天犀帶以寵之。
銓歸,上所著《易》、《春秋》、《周禮》、《禮記解》,詔藏秘書省。尋復元官,升龍圖閣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轉提舉玉隆萬壽宮,進端明殿學士。六年,召歸經筵,銓引疾力辭。七年,以資政殿學士致仁。薨,謚忠簡,有《澹庵集》一百卷行于世。
《宋史》卷三七四
〔注 釋〕
①捽(zuo):揪。②商鑒不遠:猶殷鑒不遠。③榏:“扼”的異體字。④覿(di):見,相見。⑤“無銜璧”句:櫬(chen):棺材,輿櫬:以車拉棺材。古代亡國,士輿櫬,以示當死。銜璧:古時國君死,口含玉,故戰敗乞降的國君口銜玉璧,表國亡當死。⑥符離之敗:即隆興元年(公元1163年)李顯忠兵潰事。四月,南宋樞密使張浚主持北伐抗金,李顯忠與邵宏淵率軍與金將紇石烈志寧戰,敗撤至符離(今安徽宿縣),又被金軍偷襲,潰不成軍,被迫與金議和。
〔相關史料〕
羅欽若、李東尹與胡邦衡同在學舍,甚相得。他日同就試,欽若見邦衡試卷,問曰:“此欲何為?”邦衡曰:“覓官也。”欽若因于邦衡卷內指示一諱字謂曰:“與汝一官。”邦衡改之。是榜遂入選。胡公為隨從,東尹亦仕至中大夫,欽若止中郎。嘗曰:“頃在太學,偶乏仆供庖,同舍自執烹飪。邦衡能操刀,東尹能和面,某無能,但燃火而已。今之官職大小,已定于此。”
《獨醒雜志》
胡邦衡多髯,初除吏部郎官,或以髯吏部為戲。
《二老堂詩話》
胡淡庵上書乞斬秦檜,金人聞之,以千金求其書,得之,君臣失色曰:“南朝有人!”蓋足以破其陰遣檜歸之謀也。乾道初,金使來,猶問胡銓今安在。張魏公曰:“秦太師專柄十九年,只成就得一胡邦衡。
《鶴林玉露》
殺岳武穆,范同謀也。胡銓上封事,檜怒甚,問范如何處置。范曰:“只莫採①,半年便冷了,若重行譴謫,必成豎子之名”。
《宋裨類抄》
公上書請斬秦檜,擬昭州編管。時公妾臨孕,遂寓湖上僧舍,欲少遲行,而臨安已遣人械送②貶所。范如查、方疇同見晏敦復為公求援,敦復即往見守臣張澄曰:“銓論宰相,天下共知。祖宗朝言事官被謫,開封府必不如是。”澄媿謝曰:“即追回矣。”
《名臣言行錄》
胡淡庵于福州僉廳分扇,得一扇,畫古木間一人騎驢向西南行。及有新興之命,方知為先兆。
《話腴》
胡忠簡請誅檜以謝天下,胡之州里,競傳公以誅死,獨一卜者謂公命當階政府③,必不死。又揭榜通衢,以驗他日,人皆目為狂生。公封事未達金廷,間者募以千金得其副本,為之動色。
《四朝聞見錄》
邦衡在新州,偶有“萬古嗟無盡,千生笑有窮”之句,新州守評其詩曰:“‘無盡’指宰相”。蓋張天覺自號無盡居士。“有窮”則古所謂有窮后羿也。于是遷儋耳。
《獨醒雜志》
公徙吉陽軍。先是檜于一德格天閣下書趙鼎、李光、胡銓亡人姓名。公時猶在新州。廣帥王鐵問知新州張棣曰:“胡銓何故未過海?”銓賦詞曰:“欲駕巾車歸去④,有豺狼當轍。”棣即奏公怨望朝廷,于是送海南編管。命下,棣選使臣游崇部送,封小項筒,過海至雷州。守臣王趯廉得崇以私茗自隨,械送獄,且厚餉公。是時諸道望風摭流人,以為奇貨,帷趯與流人調護,海上無薪粲百物,趯輒津致之,后卒以此得罪。
《名臣言行錄》
邦衡竄⑤新州,再徙吉陽,吉陽即朱崖也。軍守張生亦一右列,遇之無狀,每旬必令囚首詣廷下。邦衡盡禮事之,至作五十韻詩,為其生日壽。性命之憂,朝不謀夕。是時,黎酋聞邦衡名,遣子就學,嘗邀至入山,見軍守者,荷枷絣西廡下,酋指而語曰:“此人貪虛已甚吾將殺之,先生以為何如?”邦衡曰:“此人固無狀,要為一州主,欲訴其過,各以告海南安撫使,不應擅殺也。”酋遂釋之。明日,張詣門悔謝,感再生之恩,自此待為上客,邦衡隆興初在侍從,錄所作生日詩示仲兄文安公,且言昔日事。
《容齋三筆》
淡庵在謫所,因讀《離騷》,浩然有江湖之思,作《瀟湘夜雨圖》以寄興,自題云:“一片瀟湘在筆端,騷人千古帶愁看。不堪秋著楓林港,雨闊煙深夜釣寒。”時紹興丁卯七夕。后一百三十五年辛已,此畫歸之趙子昂。
《梅磵詩話》
胡淡庵十年海外,北歸之日,飲于湘潭胡氏園,題詩云:“君恩許歸此一醉,傍有黎頰生微渦。”謂侍奴黎倩也。厥后朱文公見之,題詩曰:“十年浮海一身輕,歸對黎渦卻有情。世事無知人欲險,幾人到此誤平生。”
《鶴林玉露》
胡忠簡作字端凝勁挺,孝宗嘗謂之曰:“卿寫字宛如卿為人。”對曰:“臣幼法顏真卿,今自成一家耳。”上又曰:“朕前日侍太上皇,于德壽宮閣上治疊書畫,得卿戊午所上封事,太上與朕詳久玩之。喜卿詞意精切,筆法老成,英風義氣,凜然飛動。太上自藏之曰:“留為后代式。”但其后為秦檜批抹污漬者多,朕啟太上,令工逐行裁去,裝裱之矣。
《宋裨類抄》
隆興元年五月三日晚,銓侍上于內殿之秘閣,蒙賜金鳳箋、玉管筆、龍腦墨、鳳咮硯。喚內侍司廚滿頭花備酒。上御玉荷杯,銓用金鴨杯。令潘妃唱《賀新郎》,蘭香執玉荷杯,上自注酒賜銓曰:“《賀新郎》者,朕自賀得卿也。酌以玉荷杯者,示朕飲食與卿同器也。”銓流涕,上亦黯然。俄而遷座,進八寶羹,洗盞更酌。上命潘妃持玉荷杯,唱《萬年歌》,此詞乃仁廟所制,上飲訖,親唱一曲,名《喜遷鶯》,故作此樂。”銓奏曰:“太上退閑,陛下御宇,正當勉力恢復,然此樂亦當有時。”上曰:“卿真忠臣也,漢之汲黯、唐之魏征,亦不過是。”上又問銓在海南時所作詩文,銓一一奏對,時漏已四下。上又憑欄四望,頃之天竺鐘聲已動,御苑已鴉噪⑥矣。
《玉音問答》
周益公贈胡邦衡詩,題曰:“邦衡置酒出小環,予以官柳名之,聞邦衡近買婢名野梅以為對。”
《益公省齋稿》
胡忠簡既以乞斬秦檜掇新州之禍,一時士大夫畏罪箝口,莫敢與之立談。獨王盧溪庭珪作詩送之,曰:“囊封初上九重關,是日清都虎豹閑。百辟動容觀奏牘,幾人回首丑朝班。名高北斗星辰上,身墮南州瘴海間。豈待他年公論出,漢庭行召賈生還。”“大廈原非一木支,欲將獨力拄傾危。癡兒不了公家事,男子要為天下奇。當日奸諛皆膽落,平生忠義只心知。端能飽吃新州飯,在處江山足護持。”檜大怒,坐以謗訕,流夜郎⑦。時年七十。既而檜死,因讀韓文公《猛虎行》,復作詩曰:“夜讀文公《猛虎》詩,如何虎死忽悲啼。人生未省向來事,虎死方羞向所為。昨日猶能食虎豹,今朝無計奈狐貍。我曾道汝不了事,喚作癡兒果是癡。”尋許自便。
《桯史》
詩獄起,郡守收公,掾突入公家,公談笑自若。家徒壁立,唯所著《易解》鎖篋內,疑其貨也,挈以去。公嘆曰:“天厄吾書!”或謂今藏掾家。
《續名臣言行錄》
秦檜卒,盧溪在夜郎。郡守夙待以囚隸,適郵筒至,張燕公堂以召之。盧溪怪前此未有,不敢赴。邀者接踵。不得已趨詣。罷燕之明日,始聞其事,守蓋先得之矣。盧溪既得自便之命,題詩壁間曰:“辰州更在武陵西,每望長安信息希。二十年興縉紳禍,一朝終失相公威。外人初說哥奴病,遠道俄聞逐客歸。當日弄權誰敢指?今日憶得姓依稀。”
《桯史》
(以上均錄自《宋人軼事匯編》卷一六)
〔注 釋〕
①只莫採:採同睬,即不必理睬。②械送:帶枷押送。③當階政府:應該在朝廷封官。④巾車歸去:辭官回鄉。⑤竄:流放。⑥鴉噪:指天已亮。⑦夜郎:漢代西南地區的地方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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