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劉恒
一、憂心忡忡,喜出望外
呂后八年(前180)的秋冬,對中都(今山西平遙西南) 的代王宮、府來說,實在是個不同平常的季節! 時時從京城長安傳來一些驚心動魄的消息,使剛滿22歲的代王劉恒與他的母親薄氏及臣僚們的心情波瀾起伏,不能平靜。
開初聽說,呂太后于七月的辛己那天在長安未央宮 “崩” 了。
對于這個殘酷狠毒的老太婆的死,薄氏母子是不會悲傷的,倒是有些快意或解放感。劉恒同父異母的兄弟共8人,呂后只生了老二劉盈(即漢惠帝),不幸早死。其余7人,呂后對他們都沒存善心。老三趙隱王如意,是被她毒死的; 老五趙共王劉恢,是因受不了她的逼迫自殺的; 老六趙幽王劉友,是被她關起來活活餓死的;老八燕靈王劉建早死,有一子,被她派人殺死,絕了后;老大是齊悼惠王劉肥,發現呂后要殺他,趕緊用20個縣的封土作為禮物獻給了呂后生的女兒魯元公主,并且以母禮尊奉這個同父異母的妹妹,才換得呂后的高興,安全離開了長安,得以善終。目下只剩下有老七淮南王劉長和劉恒自己。至于劉恒這個代王是怎么生存下來的,說起來也真有些可憐。那是漢高祖三年(前204)劉邦的軍隊打垮了項羽封立的魏國(都平陽,在今山西臨汾西南),把魏王豹的宮人俘擄到滎陽(今河南滎陽東北),要她們織布。有一次劉邦閑逛,到了織布的房子里,見一女子有些姿色,就把她要進了后宮。這個女子的父親是吳 (今蘇州市) 人,姓薄,在秦朝時,與原魏王宗室女子魏媼私通生了她。劉邦把這個薄氏女子要到后宮,可轉臉就把她忘記了,大約是因為當時與項羽的戰爭太緊張的原故。過了一年,戰爭形勢好轉,劉邦有了閑心,與管夫人、趙子兒兩個美人在河南宮成皋臺(在今河南鞏縣)取樂。這兩個美人是與薄氏一起從魏宮被擄來的,而且彼此都很要好。當初薄氏曾與她們相約: “誰先尊貴了不要忘記別人。”而現在她們在劉邦面前把薄氏的約言當笑料說給劉邦聽。劉邦聽了,“心慘然,憐薄姬”。當天就把她召了來 “幸之”。可憐的薄氏很激動,她對劉邦說: “我昨天夜里夢見一條蒼龍盤在我的肚子上。”流氓氣十足的劉邦說: “這是要尊貴的兆頭,我成就你。”也巧得很,就那一“幸”,漢高祖五年(前202)生了劉恒。劉邦后來極少再“幸”她,不象對趙王如意的母親戚夫人那樣,常常當著大臣的面抱在懷里。但是,劉邦對她不“幸”卻成了她的大幸,呂后不怎么忌恨她。母親的被冷落也決定了兒子的不受寵愛,老四劉恒絕沒有在父親面前耍乖撒嬌的機會,更不用說象劉如意那樣經常掛在父親的心上和嘴上,形成對劉盈皇位的威脅。這樣薄氏母子生活在被冷落的邊角里,誰也不能得罪,逢事多加考慮,處處謹慎小心,劉恒也就在朝臣的眼里留下了一個“賢智溫良”的好印象。公元前197年,代郡(治代縣,在今河北省蔚縣東北)太守陳豨據郡反叛,劉邦用了大力氣才平息下去。代郡地處邊塞,與匈奴相接,是北方門戶。劉邦從漢帝國的長期安全考慮,認為應當以代郡為基礎,加上太原郡 (治晉陽,在今太原市以面) 的大部及其他一些地方建立一個代國,成為漢朝的北方屏障,漢高祖十一年(前196)春作了這個決定。“非劉氏不王”,是當時的大原則,封誰為代王呢?相國蕭何等33名朝臣都為劉恒說好話,于是封劉恒為代王,都晉陽 (后遷中都)。這樣,劉恒就由朝廷配上了一批官員當代王去了。按劉邦的用意是要他在那里繁衍生息,世代作漢朝的屏障,但他這時才7歲,誰知道他能想到些什么? 第二年四月,他62歲 (一說53歲) 的父親劉邦 “崩”在長樂官,他是否回長安參加了父親的喪葬,史無明載,八成是沒能去。因為呂太后擔心群臣和將領們會趁劉邦死的時機造反,遲遲不發喪。后來發了喪,史書只講了 “群臣”在喪期的活動,沒講到蕃王們的事。此后的多年中,只有惠帝二年(前193)楚元王劉交(劉邦的同父異母弟)、齊悼惠王劉肥曾到京朝見,而劉肥險些被呂后殺掉。惠帝六年 (前189),宏偉的長安城竣工,有向四方夸示一下朝廷威勢的必要,于是“諸侯來會。十月朝賀”。這次劉恒可能到長安參加了“朝賀”。此外,直到他當皇帝之前,就不曾到過長安。呂后是否把他忘記了呢?那倒也不是。呂后七年(前181),即呂后死的前一年秋天,曾派使者去告訴劉恒,說打算要他去當趙王。當時呂后正忙著“王諸呂”,恨不能把一切軍政大權和最有利益的事都交給娘家門里的人。而且在這以前,劉恒有三個弟兄死在了趙王這個位子上,對劉氏弟兄來說,當趙王簡直就是進墳墓。趙國一直都邯鄲,當時是經濟、文化發達而又安全的地帶,要劉恒離開貧窮落后而又時刻受到匈奴威脅的代國到那里去,其用意是顯而易見的。劉恒婉言謝絕了,表示“顧守代邊”。事實證明,呂后要劉恒當趙王只是在試探他,當他謝絕之后,就把趙王的桂冠給了娘家侄子呂祿。劉恒的母親薄氏,終劉邦之世,一直處在“諸姬”也即眾妾當中,人們稱她為“薄姬”,從沒有升到“夫人”的行列。劉邦死后,“高祖后宮唯獨無寵疏遠者得無恙”,其他,“皆幽之,不得出宮”。薄姬屬 “無寵疏遠者”之列,呂后饒了她,讓她出宮到了兒子身邊。到了兒子的王國里,當然就成了王太后。母子就這樣僥幸地躲過了呂后的鐵掃帚。現在,呂后 “崩” 了,豈不應該放鞭炮慶賀嗎?但是,不能。這不僅從禮節上不允許,更重要的是呂后生前已作了許多安排,之后的朝政將由呂氏主持,與呂后執政相比,仍是兇多吉少。憂慮并沒有減少,鞭炮不能放。
后來,繼續傳來許多消息。其中最驚心動魄的是,說上將軍呂祿、相國呂產謀圖作亂,太尉周勃、丞相陳平如何密謀從他們手中奪得了兵權,控制了京都,把呂氏家族全部抄斬了; 又聽說,在這次事件當中齊悼惠王劉肥的兒子朱虛侯劉章起了如何如何重要的作用,如何如何機智勇敢; 等等。這些消息使他們興奮。但是,在劉邦的這些老臣當中,薄氏母子雖沒有得罪下什么人,卻也與他們沒有什么深厚的關系,到底事情會發展到什么樣子,會給他帶來些什么,只能坐觀和等待。
閏九月的一天,從長安來了一個使者,說是周勃、陳平等朝中大臣秘密派他來的,來迎接劉恒到長安去當皇帝。代王府的臣僚們把腦筋全都集中到這個意外的問題上來了。郎中令張武等一派人全都認為這事太蹊蹺了,他們為劉恒謀劃說:“漢朝的大臣都是高皇帝時的將領,他們熟悉軍事,詭計多端。他們的用意不在迎您去當皇帝,只是因為高皇帝、呂太后的影響太大了,擔心他們的所作所為講不過去罷了。現在他們殺絕了呂氏家族的人,剛剛在京城造成了大血案,都可以說成是為了迎接大王去當皇帝,所以是不可信的。大王應該托辭生病拒絕去長安,看看他們還變出些什么花招來。”中尉宋昌的看法完全相反,他認為這個迎立是真實的,不應當懷疑。主要理由是: 劉氏的天下是天意神授,深入人心,誰也改變不了的,就是大臣要改變,百姓不會擁護,他們內部也不會一致。他認為周勃奪取呂祿軍權的事本身就是個證據。可見劉氏政權深入人心。宋昌的另一個理由是: 現在劉邦的兒子們只剩下淮南王劉長和代王劉恒二人,劉恒年長而又 “賢圣仁孝”,名聲好。宋昌的這些分析,不無道理,但畢竟是些推測性的看法,作為下決斷的根據顯然不夠。劉恒找他的母親代王太后薄氏,太后也說不出個長和團來。
古人碰到難下決斷的事,往往求助于占卜,這叫占卜決疑。據《史記》和《漢書》記載,劉恒找了個占卜先生來,先卜后占。所謂卜,就是把烏龜殼放到火上燒,看它出現什么樣的裂紋; 所謂占,是在占卜書上找到解釋某種裂紋的話。這次卜的結果是在烏龜殼上出現了大大的一道橫向裂紋,這裂紋名曰“大橫”;占的結果是得到了這樣一段解釋的話: “大橫庚庚,余為天王,夏啟以光。”這段話大意是說:“大橫裂紋正正當當,我要成為天王,讓父業發揚光大,象夏啟繼承大禹那樣。”劉恒聽了這段話后,表示不解,他說: “我本來就是王了,還再當什么王呢?” 卜人說: “這里說的是 ‘天王’,是天子的意思。”
于是,就派薄氏的弟弟薄昭趕到長安去見周勃等朝中大臣,把事情問個清楚。薄昭很快回到了中都,一見劉恒就說: “確實是那個意思,沒有什么可懷疑的。”薄昭從周勃等人那里聽來的具體情況大致是這樣的:
大臣們殺掉諸呂,控制了朝廷以后,就謀劃皇位的問題。大家一致認為: 現在的小皇帝劉弘及梁王、淮陽王、常山王,實際都不是惠帝的后代。是當初呂后把別人的孩子騙了來,殺了孩子的母親,把孩子養在后宮里,說成是惠帝的孩子。立了惠帝的繼承人,又封了這些王,這都是為了加強呂氏的勢力。現在呂氏已被消滅了,再扶持他們所立的人,到他長大掌了權,我們這些人就非遭殃不可了。如今不如在各王中選個最好的立起來當皇帝。有人說:“齊悼惠王是高皇帝的長子,現在他的嫡長子劉襄是齊王,推本溯源地說來,現在的齊王是高皇帝的嫡長孫,是可以立為皇帝的。”大臣們都說: “諸呂作為皇帝外婆家的人,行兇作惡,差點兒沒把國家給推翻了,功臣們都被欺凌得不象樣子。現在齊王的舅舅駟鈞,是個惡人,立了齊王,就等于再出一家呂氏。”想立淮南王劉長,因為他年齡小,他母親娘家的人也很壞,又沒通過。后來才說:“代王在現存高皇帝的兒子中年齡最大,為人仁孝寬厚。太后娘家的人謹慎善良。而且立長子本來就名正言順,再加上他的仁孝名聲天下都知道,是最合適的人選。”
劉恒聽完薄昭的匯報,心中踏實了。他笑著對宋昌說: “果真象先生所講的那樣。”劉恒要宋昌陪同自己坐在他那輛代王的專用車里,要張武等6人每人乘一輛驛站平常用的普通車子作為隨從,組成一支小小的車隊,登上了前往長安的道路。
二、試探邁步,漸固根基
劉恒要去坐寶座當皇帝了。這個寶座,不是他統帥百萬軍隊,叱咤風云,如同他父親那樣“馬上得之”的,而是在混亂不堪的局面、錯綜復雜的矛盾當中,僥幸地被推舉出來的。他將怎樣進入長安城?怎樣走上寶座?怎樣駕馭群臣發號施令?怎樣立住腳根,使自己的地位穩固?他會遇到些什么難以對付的情況?這不能不是他在路上盤算的問題。
車隊行到離長安城約50里的高陵 (今陜西高陵),劉恒停了下來,他要宋昌先到長安去看看有沒有發生變化。宋昌朝著渭橋方向奔去。渭橋離長安城三里,本名橫橋,架在渭水上,相傳為秦昭王時建,長380步,是從北來進長安的必經之地。宋昌到那里,見朝中自丞相以下的所有大小官吏都早已在那里等候迎接代王的到來。宋昌返回報告劉恒,劉恒命車隊快馬加鞭趕到了渭橋。群臣拜見,口口稱臣,劉恒也下車一一還禮。太尉周勃走上前去對劉恒說:“請暫離眾人,說幾句話。”宋昌說:“要講的是公事,就當著公眾講;要講的是私事,王者是大公無私的。”周勃就跪在地上,從懷里拿出皇帝寶璽,向代王劉恒奉獻。劉恒沒有接受,說: “這事到代邸 (代國駐京的辦事機構) 再作商量。”劉恒并非不愿當皇帝,只是周勃的作法太簡單草率了。
劉恒的車子很快進了代邸,群臣也一齊隨從而來。丞相陳平、太尉周勃、大將軍陳武、御史大夫張蒼、宗正劉郢、朱虛侯劉章、東牟侯劉興居、典客劉揭等8名謀劃和發動政變的骨干人物,到劉恒面前禮拜,并宣讀了他們聯名給劉恒的上表。表中說: 現在的小皇帝劉弘等人都不是惠帝的兒子,沒有奉祀宗廟的資格。又說: 他們征求了高皇帝劉邦的大嫂、二嫂、同曾祖的弟兄瑯邪王劉澤,以及其他宗室、列侯、奉祿二千石的官吏們的意見,認為劉恒應當成為皇帝的繼承人。請他即天子位。在這道上表中集中了劉氏宗親和上層官吏的意見,而且把宗親放在首位,這是宗法制度下的規矩,既符合劉恒的意愿也合于他的利益。但在劉氏宗親中有一個人的態度沒有講到,這使劉恒不放心。這個人就是楚元王劉交,劉交是劉邦的同父異母弟,是劉恒的叔父,他的態度既可影響一部分宗族,也可影響一部分官吏,萬一他提出異議,朝臣將如何對待?劉恒在答詞中冠冕堂皇地把這個問題端了出來,使群臣對此不能不表示一個明確態度,也使自己立于主動地位。他說: “奉祀高帝宗廟,是大事。我不材,與此不相稱。希望請楚王考慮個更合適的人,我不敢擔當。”結果是 “群臣皆伏,固請。”這表明即使劉交有異議,群臣不會受到影響。半推半就,表示一種謙讓的姿態,是中國傳統禮節的特點。于是劉恒就先面向西以賓主禮說了三遍 “不敢當”; 然后又面向南以君臣禮說了兩遍 “不敢當”。既然用起了君臣禮,那就是已經當起來了,口里的 “不敢當” 已屬純粹客套,其作用是讓群臣進一步“固請”。群臣當然也須再說一陣子勸進的話,以示己意既誠且堅;最后獻上了璽和符。劉恒說: “既然宗室、將相、王、列侯都以為沒有比我更合適的人,我也就不敢再推辭了。”于是即了 “天子位”,群臣以次排列,侍奉兩旁。
當了天子,就不能再住藩邸,而應住進未央宮。清除未央宮以等候“天子”入居,是被認為既重要又榮耀的事,這差使由東牟侯劉興居和太仆汝陰侯滕公領取了。劉興居與滕公從旁門進了未央宮,對小皇帝劉弘說: “足下不是劉氏后代,不該當皇帝。”又揮令左右的衛士放下兵器離開。會看眼色的衛士就丟下兵器走了,有幾個卻要忠于職守,既不肯離開,也不放下兵器。直到他們的頂頭上司宦者令(太監頭頭)對他們下了命令,才扔下兵器離開。滕公讓小皇帝上了一輛輕便車子出了未央宮。小皇帝好象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問: “要讓我到哪兒去呢?”滕公說: “到你住的地方去。” 小皇帝被帶到了少府(管理皇帝私人生活所需的官府)。然后,劉興居與滕公引導天子法駕①到代邸去迎接皇帝劉恒。晚間,法駕行至端門 (未央宮前殿正南門),十多個手持兵器的謁者 (掌管引見、內外通報的官職)上前擋住去路,說:“天子在里面,足下是干什么的,要到里面去?”好象他們也不知發生了什么事情。后來周勃前往解散了這幫人,新皇帝才進了未央宮。
當晚,劉恒就任命宋昌為衛將軍,統帥駐守長安的南軍和北軍。這兩支軍隊直接控制長安,自劉邦死后,分別由呂后的兩個娘家侄子呂產和呂祿掌握。又命張武為郎中令,負責守衛宮殿門戶,統領直接為皇帝服務的各種官員。這兩項任命可以保障他在長安的基本安全。任命完畢以后,他又回到前殿坐下,給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下達了第一道詔書,要他們發布皇帝即位的公告,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酺五日。”②總之,要在帝國范圍內為皇帝的即位造成一種大喜大慶的氣氛。與此同時,呂氏所立的小皇帝、梁王、淮陽王、常山王分別在各自的住所由有關部門處死。
當了皇帝之后,需要穩固地位和權力。劉恒即位初期,圍繞這個問題做了如下事情:第一、表彰、賞賜功臣。凡是在推翻諸呂和擁立過程中立了功的,一一表彰他們的事跡,給予厚賞; 功大而無爵的,除賞賜外,再封侯。首功自然屬周勃,而周勃原封絳侯,就在原先基礎上增封食邑1萬戶,賜金 (指銅。下同) 5000斤。典客劉揭從呂祿手中奪取了將軍印綬,使周勃得到了軍權,功勞卓著,賜金千斤,原無爵,封陽信侯。等等。對于從代國陪同他來長安的巨僚,專門進行了功績登記,首功自然屬宋昌,封宋昌為壯武侯。
第二、安置親近官吏。凡自代國隨從而來的,一律安置在重要位置。宋昌為衛將軍,統帥長安南北軍; 其余六人,“官皆至九卿”; 舅父薄昭為車騎將軍,封軹侯。
第三、恢復劉氏宗族在呂后當政時期被削被奪的封地和其他利益。“呂氏所奪齊、楚地,皆歸之”; 立趙幽王劉友子劉遂為趙王; 等等。
第四、對曾隨從劉邦征戰奪取天下的列侯、官吏提高待遇。“列侯從高帝入蜀漢者68人益邑各300戶”; “吏二千石以上從高帝”者10人,食邑600戶; 等等。
第五、令列侯離開京師,各到封國。劉恒即位不久,下達詔書說,大批列侯居住京師,不僅要消費大量財富,給運輸供應造成沉重負擔,而且也使他們沒有辦法 “教訓其民”。因此命令:列侯都要各到自己的封國里去;有官職在身不能離開,或朝廷特許留住的,也要把太子遣送封國。這是一道對上層人物關系重大的命令。這道命令遇到了相當大的阻力,詔書下達一年之久不見行動。劉恒有些惱火,再次下詔說:“前時詔書要列侯各到封國,托辭不走。丞相 (指周勃)是我所器重的人,請他為我率領列侯到封國。”劉恒詔書措詞反面的意思,當然是列侯們認為要他們歸封國是對他們的不器重; 從列侯們的愿望說,除了封給他們享受特權的爵位以外,當然也還想在京師尋找到有權限的職位,所以托辭不走。劉恒要丞相帶頭到封國,以此擋回列侯們不受器重的怨言,表明他這樣做不僅是治國的需要,而且也是對列侯們的真正器重。于是免了周勃的丞相,周勃到了他的封地絳縣(今山西省曲沃縣東)。然而,劉恒在列侯到封國的這一措施當中,恐怕確實也就是要處理一批他所不器重或不放心的人物,以此鞏固他的地位。周勃本人就是其中的一個。
周勃是發動政變誅滅諸呂,擁戴劉恒當皇帝的第一號首領,劉恒確實感激他,給了他最高的獎賞。但他對周勃卻心懷畏懼,不放心。在他即位后,并沒有打算改變周勃太尉的位置,丞相仍由陳平擔任。陳平是謀士出身,一向謀慮深遠,他感到自己與周勃之間失去了平衡,處于危險地位,托病不出,堅持要求把周勃的位置排在自己之上。劉恒只好把丞相職位一分為二,要周勃任右丞相,位居第一,陳平任左丞相,位居第二; 空出的太尉一席,由將軍灌嬰填補。周勃功高權大,每當 “朝罷趨出,意得甚,” “有驕主色”,而劉恒對他卻是“禮之恭,常目送之”。當時的郎中袁盎對此看在眼里,記在心里。他向劉恒指出,對周勃過分謙恭的態度,使得“臣主失禮”。其實劉恒何嘗不正在為此而苦惱! 自那以后,在上朝的時候,劉恒的神色越來越“莊”,周勃的神色越來越“畏”。這時有人對周勃說: “你誅呂氏,立代王,威震天下; 受重賞,處尊位,得寵已極。長此下去勢必引禍及身。”一向不好動心計的周勃猛然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因而“自危”起來。他是干脆人,立即“請歸相印”,劉恒毫不遲疑地答應了。周勃當右丞相前后只有一個多月。辭相一年后,丞相陳平去世,劉恒又讓他當了丞相。這次復職,大約是因為還物色不到能象陳平、周勃那樣威服群官的人選,并非因為劉恒對他沒有了戒心。復職后10個月,又以列侯歸國的名義把他免了職。說起來,劉恒對周勃的畏懼和戒心,的確也有其邏輯的必然性。周勃是建立漢朝的元老人物,德高望重,號召力大。他一方面堅定不移地維護劉氏皇權; 另方面,在皇帝的廢立問題上他又要以能夠保障漢初功臣的利益為前提。他擔心呂氏立的小皇帝長大后向功臣開刀,堅決廢掉; 他反對齊王和淮南王繼承皇位,都是因為他們的母家人不好,有可能象呂產、呂祿那樣侵凌功臣。漢文帝元年立竇氏為皇后,他又特別注意竇氏的兩個弟弟。他對將軍灌嬰說:“我們這些人不死,性命就懸在這兩個人手中”,要不重視,他們 “還會仿效呂氏。這是大事情呀!” 為此他特意“選士之有節行者與居”,使其“不敢以尊貴驕人”。如果劉恒一旦不使他滿意,他有無可能憑他的號召力再發動一次政變?劉恒需要解除這個顧慮。就是周勃解職到了絳縣,劉恒仍擔心他會造反。有人上書說,周勃在家經常披帶戰甲,家人在接待客人時手里拿著兵器,象是要造反。劉恒就立即把他抓進了監獄。幸虧周勃與薄昭有些交情,他通過薄昭向薄太后解釋: 自從罷職后,時刻擔心被抓去殺頭,因而家中有所戒備,并無造反之意。薄太后也相信周勃不會造反,她提著劉恒的帽帶子說: “絳侯懷揣皇帝寶璽,統帥長安北軍的時侯不造反,如今住在一個小縣里,反倒會造反?”劉恒親自調閱了周勃的案卷,確無造反實據,才放了他,恢復了他的爵邑。周勃出獄后,又活了9年。他在獄中受到獄吏的摧殘,出獄后感慨地說: “我曾統帥百萬大軍,但哪里知道獄吏的尊貴呀!”劉恒大約是中國歷史上心地最善良的皇帝,而卻如此對待了周勃。這只能說是皇權政治下在所難免的悲劇! 后來,周勃的兒子周亞夫以更加凄慘的情節重復了他父親的這種悲劇。
三、與民休息,漫步升平
凡有些文化知識的人,都知道漢朝曾出現過倍受稱道的“文景之治”。為漢文帝劉恒作傳,不論如何簡單,似乎對此都不能回避。但是,要說清這個問題并不容易,這里只從劉恒個人的思想和作為上對這個問題作些粗略的涉及。
在以脆弱的小生產經濟為基礎的漫長封建社會中,每經過一次大的動亂,社會財富和生產能力都要消耗殆盡,必須經過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才能慢慢恢復到原先水平。這好比大病之后的人體需要經過充分休養才能恢復健康。所謂 “文景之治”就是這樣一個休養恢復過程。漢文帝劉恒常被稱為“仁君”、“明君”、“好皇帝”,就在于他沒有破壞干擾這個過程,而為這個過程提供了安定的環境、充裕的時間和比較適當的政策。劉恒自公元前180年末開始,至前157年,當了23年皇帝。在這23年中,他所采取的基本國策是與民休息,安定百姓。在他即位不久,就接連下了兩道頗為動人的詔書。第一道詔書說:“在春季要到來的時節,連草木和各種生物都有它自己的快樂,而我們的百姓中鰥寡孤獨、貧窮困窘的人,有的已經面臨死亡,而為人民當父母的不體察他們的憂愁,還干什么呢?要研究出一個賑濟的辦法。”第二道詔書說:“年老的人,沒有布帛就穿不暖,沒有肉就吃不飽。如今正當歲首,不按時派人慰問年老的長者,又沒有布帛酒肉的賜予,將用什么幫助天下的兒孫孝敬贍養他們的老人? 現在聽說官吏給貧餓老人發放飯食,有的用陳谷子,難道這符合贍養老人的本意嗎?要搞個法令出來。”有關官府根據詔書給各縣、道 (少數民族區域的行政區劃,相當于縣) 下達了下列法令:“年80以上,每人每月賜米1石,肉20斤,酒5斗; 年90以上,每人另加帛2疋,絮3斤。所賜物品,由縣令過目。賜給90歲以上老人的物品,由縣丞 (位次于縣令的官職) 或縣尉 (位次于縣丞)致送; 不滿90歲的,由嗇夫、令史 (低于縣丞、縣尉的官職)致送。郡太守派都吏 (負責檢查的官職,后世稱督郵) 巡行各縣,對不合規定的,予以督責。對刑徒和有罪未及判決的,不用此令。”不管這些詔書或法令是否真正實行,但其安定百姓的用意是不可否認的。大略說來,劉恒作為 “文景之治”最重要的首腦人物,以如下一些特點著稱:
第一、偃兵務農。漢文帝元年(前179),劉恒即位不久,就辦了一件很漂亮的事:和平解決了南粵問題。秦始皇時略定南方土地,設置了桂林郡 (治所在今廣西桂平)、南海郡 (治番禺,即今廣州市)、象郡 (治臨塵,即今廣西崇左)。秦末農民起義之際,南海郡尉趙佗乘機擴大勢力。聽到秦朝滅亡,就合并桂林、象郡,自立為南粵武王。漢初,劉邦無力遠征,派使者立趙佗為南粵王,要他在當地和輯粵族各部,與漢朝通使,不要擾亂附近各郡。呂后時期,認為南粵是蠻夷,禁止賣給鐵器; 馬、牛、羊,只賣牡,不賣牝,不使其繁殖。于是,關系緊張。趙佗就自號南武帝,發兵攻打漢朝的長沙郡。呂后派兵征伐,不能取勝。趙佗本是真定 (今石家莊市東北)人,雖去南海已49年,不忘家鄉。他聽說先人墳墓已被破壞,親族兄弟被殺,更為惱火,發書要求漢朝撤離長沙郡的駐軍,給他送去親族兄弟。劉恒下令修復了趙佗先人的墳墓,派人慰問了他在真定的親人,他把趙佗的親族兄弟召來,給以尊貴地位。然后派使者持詔書和禮物前往告諭趙佗,只要削去帝號,不再擾亂附近郡國,則承認他為南粵王,允許他自治,與漢朝通使往來。趙佗削去了帝號,重又稱臣歸服了漢朝。
對北方的匈奴,基本采取和親與防御政策,保持邊塞地區的安定。終文帝之世,匈奴有兩次較大規模的內侵,漢朝均逐出邊塞而止。“匈奴無入塞,漢無出塞”,是文帝對待匈奴問題的基本原則。但邊境防御仍需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是沉重負擔。文帝采納了晁錯“徙民實邊”的建議,招募內地居民遷往邊塞,為其提供生活、生產條件,亦兵亦農,世代居住,形成防御力量。
自周秦以迄近代的中國社會,是農業社會。在饑荒連綿的漢初,農業生產則更顯重要。從皇帝到官吏,從政治家到思想家,無不視農為根本,視商為末業。至于手工業,則屬末技,更不在話下。重農抑商也是基本國策。“農,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道民之路,在于務農,”這都是經常掛在劉恒嘴上的話。劉恒為了提倡農業,刺激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可說是不遺余力。他曾“開藉田”,“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他采納晁錯“貴五谷而賤金玉”的主張,實行以糧食換取爵位或贖罪的政策。他曾多次降低田稅。前167年 (漢文帝十三年) 曾一度宣布 “除田之租稅”。
第二、節用減刑。中國歷史上的皇帝有個通病,一旦國家有所積蓄,人民稍有溫飽,那就要胡折騰。不是對外用兵,就是對內大事興作、大搞排場,直到國力耗盡,人民疲敝,萬戶蕭條,再也搞不下去為止。秦始皇、漢武帝、隋煬帝是其中的突出者。而漢文帝沒有這種病。正是從這個意義上,司馬遷十分感慨地稱贊他說:“嗚呼,豈不仁哉!”不論在國事開支方面還是他個人用度方面,都精打細算,簡樸從事。他嚴令各級官吏要“務省徭費以便民”。漢文帝二年 (前178) 他下詔說: “我擔心匈奴內侵,所以不能停止邊防的事。但長安的各種守衛機構那么多,開銷太大,衛將軍(駐守長安軍隊的長官)所屬的軍隊要撤消。太仆 (常管車馬和各種雜務的官職,屬九卿) 要清點馬匹,除留下必用的以外,要全部送給驛站使用。”在劉恒當皇帝的23年中,對宮室、苑囿、狗馬及各種裝飾器物都無所增加。他曾想在驪山建一座供宴游用的露臺,找來工匠合計了一下,需要“百金”的費用。他說: “這相當于十戶中等人家的財產。吾享用先帝的宮室,常常覺得過分,還建這樣一座臺干什么!”于是作罷。他經常穿的是粗糙的黑色綢料衣,他寵幸慎夫人,但不讓她穿拖到地面的長衣,帷帳不準用帶有繡花的貴重絲織品,以免帶起奢侈浮華的風氣。
刑罰,是治國中的大問題,或輕或重,因時因事而異。輕,未必為是; 重,未必為非,不可一概而論。漢文帝時“刑罰大省”,至于一年“斷獄四百”,史家稱說“有刑錯之風”。這里主要介紹漢文帝與臣下關于刑罰問題的兩次討論。如何評價,讀者自斷。
第一次,是漢文帝二年 (前178) 關于廢除收孥連坐法的討論。漢朝沿襲秦朝法律,對重罪犯,除其本人受刑以外,要誅連親族,叫“連坐”。有的要將其父母、兄弟、妻子一起處死,叫 “夷三族”; 有的將其父母、兄弟、妻子收捕到官府當奴婢,服勞役,叫做“收”; 只收捕其妻子到官府當奴婢,服勞役,叫做“收孥”。“夷三族”的作法,早在呂后當政時期已從法律上廢除,文帝要繼續廢除連坐法中的收孥作法。他對臣下說:“法律,是用來禁止暴行衛護好人的。犯法的人已經判了罪,再使他沒有罪的父親、妻子、兄弟連坐治罪或者收捕官府當奴婢,我很不贊成。得議論議論。”右丞相周勃、左丞相陳平說:“這個辦法是要從心理上施加壓力,使人們不敢犯法。‘收’ 的法律已經實行很久了,我們想,還是不廢更方便。”文帝說: “我聽說,法律公正,人民就會誠實; 判罪恰當,人民就會服從。而且,管理人民,引導人民走正道不犯法的,是官吏。要是既不能引導人民走正道,又用不公正的法律去治罪,這種法反而要禍害人民,造成殘暴行為,我看不出它的方便。應該再作考慮。”于是陳平、周勃就宣布廢除有關收孥連坐的一切法律條文,使有罪的按法律治罪,不收捕為官府奴婢,沒有罪的不受牽連。
第二次,漢文帝十三年(前167)關于廢除肉刑的討論,這次討論是由一個具體案件引起的。齊國的太倉令 (管糧庫的長官) 淳于意有罪應受刑,被押送長安。他有五個女兒,沒生兒子。臨走時罵他的女兒們說: “只生女不生男,碰到急事沒有用!”他最小的女兒緹縈聽了很傷心,就陪同父親到長安,上書說:“我父親當官,臨淄城的人都稱贊他廉潔公平,現在犯了法,要受刑。人死了就不能再活,截掉了肢體,就再也接不起來,就是以后想改過自新也不能了。我為此傷心。我愿意給官府當女奴,換得父親不受刑,使他能夠自新。”文帝讀到這篇上書,大為感動,立即給御史大夫下令說: “現在法令規定了三種肉刑 (指: 黥刑,即在臉上刺字;劓刑,即割掉鼻子; 斬左、右止,即鋸掉左腳或右腳),而奸邪的事仍禁止不了,其原因在哪里?還不是因為教育得不明白!教育方法不對頭,愚昧無知的人就陷進了法網。現在,人有了過錯,不等教育就刑罰加身,有的想改行為善,也沒有辦法了,我很同情他們。刑罰竟至于截斷肢體,割掉皮肉,終身不能再生。這種刑罰使人何等痛苦,而又是何等的不道德啊!難道符合為民父母的本意嗎?要廢除肉刑,用別的辦法代替; 作到使罪人各按罪行輕重受到相應的刑罰,不逃亡,滿了刑期,就解除刑罰當平民。制訂出個法令來。”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似乎有些不通,但沒有表示相反意見,根據這個詔令制訂了一個取代肉刑的法令,經文帝批準于當年頒布。
第三、恭謹從諫。中國古代的帝王還有一種通病: 成功要歸本于他們的 “圣明”或“盛德”,失敗要歸咎于臣下,他們不能有過錯; 誰要打算批評他們一下,必須首先大大地歌頌他們一番,必須采取拐彎抹角輕描淡寫的方式。帝王們的這種病癥形成了中國古代文學中的一種特殊的表達方式,那就是“風”或“諷”。到達嚴重的時候,連風或諷也不允許,那就只能單純地“諛”了,韓非子為此而作 《說難》,揚雄為此而洗手不再寫辭賦。漢文帝劉恒這種病癥不怎么明顯,這也是他被稱為 “明君”、“好皇帝”的重要原因。請看他的表現:
表現一、除誹謗妖言之罪。相傳古代帝堯的時候,在交通要沖之處要立上一桿旗子,誰有好的治國方法就可站在旗子下面發表演講,官府或者采納或者參考,這叫: “進善旌”;誰要批評政治上的失誤,可以寫在橋梁兩旁的擋板上,因而把這種擋板稱作“誹謗木”。這是傳說,反映了古人要求言論自由的愿望。秦朝是個禁止言論自由的朝代,法律中規定了 “誹謗妖言罪”。“漢因秦制”,蕭何根據《秦律》制訂《漢九章律》,保留了這一罪目。所謂“妖言”,顏師古說: “過誤之語以為妖言。”《秦律》、《漢九章律》均失傳,有關誹謗妖言罪的詳細條款,已不得而知。但從李斯頒布的 “以古非今者族,偶語《詩》、《書》者棄市”的法令看,這種罪的范圍非常寬泛,懲罰極端殘酷,稍不注意即可喪命。劉恒針對誹謗妖言罪的法律下詔說:“古時治天下,朝廷設立進善旌、誹謗木,以此尋求好的治國方法,招徠進諫的人。現在法律中規定了誹謗妖言罪,這會使群臣不敢講真話,使君主沒法知道自己的過失,將用什么辦法把遠方的賢良之士招來呢?要廢除掉。”
表現二、廢祕祝過下之舉。古人信天信神,逢災遇禍,認為是天降懲罰。負責祭祀的官吏在祝禱時總是要說天子是圣明沒有過錯的,一切過錯都在臣下和愚民。這種祝禱保密進行,故稱“秘祝”。劉恒為此下詔說:“禍是由怨恨導致的,福是由做好事得來的。百官的錯誤,是由于我沒有把他們引導好。現在祕祝官把過錯推到臣下身上,這更便我的德行不好,我很不贊成。不準再搞祕祝。”
表現三、除民祝詛上罪。老百姓遭災受難或受到欺凌,往往在祝禱時詛天罵地,怨天尤人,發泄怨恨之氣。而天、天子、皇帝,都是些互通的字眼,官吏往往把這類祝詛看成是詛咒皇帝或朝廷,以“大逆”或“誹謗”論罪。劉恒下詔說:“這是小民愚昧無知,因此治罪,我很不贊成。從今以后,再不要治這種罪。”
表現四、遣馮唐起魏尚。有一次劉恒走進郎署,與署長馮唐閑談,知道馮唐祖上是趙國人,父親時住代郡,而他自己曾為代王,說話更親近了些。就對馮唐說,他在當代王時,廚師在給他上飯的時候對他說,戰國時趙國有個將軍叫李齊,很能打仗,后來每在吃飯的時候就想到這個李齊。他問馮唐知不知道李齊這個人,馮唐說,趙國的將軍最出名的是廉頗和李牧,比起來,李齊差得遠。接著又講了廉頗和李牧的許多事跡。劉恒越聽越高興,拍著大腿說:“唉呀!我要是有廉頗和李牧那樣的將軍,就不用擔心匈奴了!”馮唐又說:“陛下就是得到廉頗和李牧,也是不能用的。”劉恒很生氣,起來就進宮去了。過了好大一會,出來責怪馮唐說: “你為什么要當眾羞辱我?就不能找個閑處說嗎?”馮唐表示了歉意。這時劉恒正憂慮著匈奴侵邊的事,就問馮唐:“你怎么知道我不能用廉頗、李牧呢?”馮唐說,廉頗、李牧所以能打那么多勝仗,使趙國威震天下,那是因為趙國君主充分信任他們,給他們自主權力,不干涉他們的具體事務,只要求他們打勝仗。而現在聽說,魏尚當云中郡 (地在今內蒙呼和浩特市及托克托旗一帶)太守,優待士卒,打了很多勝仗,匈奴不敢接近云中。但是因他在上報戰功時,交的敵人首級比他報的數字差六個人頭,陛下就把他罷官、削爵、判刑。立了大功不受賞,出了小錯受重罰。“由此可見,陛下就是得到廉頗、李牧,也是不能用的。我是愚人,好說真話,觸犯忌諱。死罪! 死罪!”劉恒聽了很高興,當天就派遣馮唐持節赦免魏尚,恢復他的云中太守職務,并任命馮為車騎都尉。
表現五、首肯張釋之。張釋之是個嚴格執行法律的官吏,他以不阿附上意,敢在漢文帝面前據理爭辯著名,有好多折服漢文帝的事跡,文帝任命他為廷尉 (負責刑法的最高長官)。有一次,文帝出行走到中渭橋,被一個行人驚了拉車的馬。驚了皇帝的車馬叫做“犯蹕”。于是此人被抓來由廷尉處理。張釋之查清案情,是此人聽到車馬聲音,想遠避已來不及,就躲在橋下。過了好一會,以為車馬已過,就出來了,恰巧碰上了皇帝的車馬,撒腿逃跑,車馬被驚。按法律規定,這種情況要“罰金四兩”,張釋之就這樣判了。劉恒大為不滿,說: “這人親身驚了我的馬,幸虧我和馬溫馴,要是別的馬,不就傷了我嗎? 廷尉只判了個罰款!”張釋之說: “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遵守的,現在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要再判重了,會使法律在人民中失去威信。當時要是就地把這個人殺掉,也就罷了,現在既然交給廷尉處理,廷尉是天下司法的標準,一有偏差,就會使天下的司法官吏丟開法律隨意處罰。希望陛下體察。”過了好一會,文帝說: “廷尉是對的。”
又一次,有人偷了漢高祖祠廟塑像座前的玉環,被抓獲,文帝很惱火,要廷尉治罪,張釋之按有關偷盜宗廟器物的法律規定判處棄市 (殺頭示眾)。文帝大怒,說: “這個人無法無天,竟敢偷先帝祠廟里的器物。我把他交給廷尉的意思是想判處族刑 (即夷三族),而你卻按法律的一般規定論處,這不符合我恭敬承奉宗廟的心意。”劉恒的意思是,劉邦的廟重要、特殊,不同于漢惠帝、呂后的廟,因而要重判。張釋之見文帝大怒,就免冠叩頭說:“法律就規定到這里,并沒有盜哪個廟罪重,盜哪個廟罪輕的規定。現在偷了高祖廟里的器物判族刑,萬一有愚民在高祖的墳墓長陵上抓了一把土,陛下將按什么法來判罪呢?”文帝無話可說,與太后商量了一陣,最后還是認為廷尉是對的。
最后,還有劉恒與賈誼的關系問題。賈誼是漢初的大思想家,才華橫溢,只活了33歲。劉恒很器重他,想重用他,礙于一些老臣的阻撓沒能重用。賈誼曾給劉恒提出了許多重大決策,特別是關于解決諸侯封國與皇帝中央朝廷的關系的主張。對賈誼提出的決策和主張,劉恒有的采納了,有的采納得很遲緩,實行不徹底,有的沒有采納。在對待賈誼的主張問題上,深刻地蘊含著劉恒思想、性格以及心理各方面的特點和矛盾,限于篇幅不加詳述。
公元前157年夏季六月己亥日,劉恒卒于長安未央宮,乙巳日葬霸陵 (在今陜西西安市東),謚孝文,廟號太宗,年45歲。卒前留下了一篇心情平靜的長長的遺詔,其中囑咐: 要因山埋葬,不另起高墳,不要改變那里的地貌和地名,因霸水名陵號; 喪期中不要禁止人們娶婦嫁女、飲酒食肉; 等等。據載霸陵的殉葬器物只用瓦器,不用金玉珠寶,后來赤眉軍進入長安時,其他皇帝的陵墓都被挖掘,獨有霸陵完存。
① 天子的車駕有大駕、法駕、小駕之別,各用于不同場合,各有不同的車馬、儀仗隊伍。法駕的規格是,由內史 (京畿地區的行政長官,后稱京兆尹)、執金吾 (督巡京都附近地區治安的長官,后稱執金吾)、長安令(京都長安城的行政長官) 在前引路,侍中 (侍從皇帝左右出入宮廷的長宮) 陪同坐車,隨從車36輛。② “赦天下”,是在天下赦免一批罪犯,使一批人感到沐浴了皇恩,為之高興。“賜民爵一級”,是對家庭或家族的男性家長或族長提高一級爵位。當時爵分二十等,因功勞大小而授予。賜民爵都是在低等格內賜予,主要是使受爵人得到榮譽,提高威信,受到尊敬,另有少許實質性待遇,如到達第四級“不更”,可以免除值更守夜的勞役; 到達第八級“公車”,可以取得乘坐公家車輛的資格;等等。“女子百戶牛酒”,是對每個家庭主婦以百戶為單位,發給若干酒肉,使之歡喜。“酺五日”,是允許在五天內聚集飲食。按當時法律,不得聚眾飲酒,三人無故群飲,罰金四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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