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師德
開封府東南,汴河岸邊,有個襄邑縣(今河南睢縣),縣里有個張家,書香門第。張家的張去華,是北宋開國以來的第二位狀元,官至工部侍郎。張去華有10個兒子,最有出息的是張師德。張師德,字尚賢,張去華最器重此子,常說: “這孩子必定繼承我的衣缽!”張師德力學不輟,以詩文著稱鄉里。大中祥符四年(1011),宋真宗去寶鼎(今山西萬榮西南)祭后土地祇,河南府(府治洛陽、河南,今河南洛陽)知府薛映在真宗的車駕路過河南府時,朝見真宗,并薦舉了張師德,說他才學可堪大任,獻上張師德寫的《汾陰大禮頌》一文,真宗大加贊賞。就在這年,張師德考中辛亥科進士第一名,成為北宋開國以來第31名狀元。
在父親奪魁50年后,張師德又大魁天下。張氏父子成為眾人稱艷的“父子狀元”。
中狀元后,張師德被授予將作監丞,以此官通判耀州(州治華原,今陜西耀縣),即耀州的副長官。遷為秘書省著作郎、集賢院校理、判三司都理欠憑由司。著作郎是寄祿官,僅代表品秩; 集賢院校理負責校勘典籍; 三司都理欠憑由司,職司清理在京及天下欠負官物的賬籍,立限催收。張師德上任后,上疏真宗皇帝; “有些人欠負官物而被逮捕,他們不是侵盜,若確實孤獨貧窮無力自償,乞請赦免。”真宗詔準。一次,張師德上殿奏事,真宗問了他一些時政,張師德回答極為詳備,真宗高興地說: “朕在藩邸時就知道愛卿父親的才氣,今天又耳聞目睹愛卿的賢才!”以后每次派人出使,真宗就說:“張師德可用。”遼和高麗遣使來聘,真宗都派張師德接待。天禧元年(1017),張師德奉命安撫淮南,罹病,改判司農寺,職司籍田、祭祀所需物品、常平倉等事。擢為右正言、知制誥。右正言為寄祿官,知制誥負責起草制、詔、誥、令、赦書,職權頗重。張師德成為朝中重臣。不久,又奉詔判刑部,負責刑部事務。旋即出知潁州(州治汝陽,今安徽阜陽),進官為刑部員外郎、判大理寺,負責大理寺事務。再遷為吏部郎中,因病出知鄧州(州治穰縣,今河南鄧縣),不久調任汝州(州治梁縣,今河南臨汝)。進官為左諫議大夫,罷知制誥一職。
張師德仁孝,為人謹重,潔身自好,不結交權貴,宰臣們對他頗為不滿。他身體多病,不堪重任。結果,升到左諫議大夫后,一連9年沒再升遷,死在任上。他遺下文集10卷。子張景憲,官至太中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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