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tǒng)文化·中國文學·散文
文學的一大樣式。中國古代,為區(qū)別于韻文、駢文,曾將凡不押韻、不重排偶的散體文章,包括經傳史書在內,通稱為散文。隨著文學概念的演變和文學體裁的發(fā)展,在某些歷史時期,又將小說及其它抒情、記事的作品統(tǒng)稱為散文,以區(qū)別于講求韻律的詩歌。現(xiàn)代散文是指與詩歌、小說、戲劇文學并稱的一類文學體裁。其特點是:通過某些片斷的生活事件的描述,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并揭示其社會意義;篇幅一般不長,形式自由,不一定具有完整的故事;語言不受韻律的約束;可以抒情,可以敘事,也可以發(fā)表議論,甚或三者兼有。散文按其表現(xiàn)形式可分為記敘文、議論文、說明文;又可按其內容和用途分為頌贊、祝盟、檄移、奏啟、書記、雜文、小品等古今多種文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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