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法制文化·絞
古代法律規定的一種死刑。對被判死刑的人用帛、繩等勒死或用絞刑架絞死的刑罰,絞刑可保留罪犯的全尸,所以比斬刑要輕。從周朝時就有絞刑,《左傳·哀公二年》:“若其有罪,絞縊以戮。”絞刑作為法定刑最早見于北齊律和北周律。北周律于保定三年(563年),齊律于河清三年(564年),改棄市為絞刑。魏晉以后,棄市就是絞刑,隋朝規定死刑為斬、絞兩等,唐律相同于隋律,此后除元代有斬無絞,其余各朝都把絞刑列于正刑內,直到清末。
中華傳統文化·法制文化·絞
古代法律規定的一種死刑。對被判死刑的人用帛、繩等勒死或用絞刑架絞死的刑罰,絞刑可保留罪犯的全尸,所以比斬刑要輕。從周朝時就有絞刑,《左傳·哀公二年》:“若其有罪,絞縊以戮。”絞刑作為法定刑最早見于北齊律和北周律。北周律于保定三年(563年),齊律于河清三年(564年),改棄市為絞刑。魏晉以后,棄市就是絞刑,隋朝規定死刑為斬、絞兩等,唐律相同于隋律,此后除元代有斬無絞,其余各朝都把絞刑列于正刑內,直到清末。
上一篇:中華傳統文化·民族文化·結繩記事
下一篇:中華傳統文化·歷史文化·統一貨幣和度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