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文化·并存共生,各呈異彩—貴州地域文化的特點·民族的融合和文化的交流、互補
貴州各民族的文化既然都有自己的“元”,即自我完整的體系,這個體系要保持它的整齊劃一,自然會對外來異質文化產生排斥性。因此貴州一些民族(主要為少數民族)為保護本民族文化的相對獨立和穩定,在族規、鄉約和約定俗成的習慣中,往往有許多針對性條款,如提倡同民族內婚配等,但事實上,在貴州這個民族大雜居環境中,民族之間在生產、生活中的頻繁接觸是不可避免的,打破規距和慣例的事便時有發生。
即以民族間通婚而言,就屢見不鮮。有一個典型的例子:貴陽、安順一帶的顧氏,始祖為明代貴州都指揮司使顧成,功封鎮遠侯,原籍安徽,他的子孫后來落籍貴州,歷經明代屢屢出任要職。但其中一支的后裔,因戰亂影響,被一位苗族收養,改了姓,這一支便成了苗族。至今安順顧氏仍有集體上墳習俗,祭祖時便發生了苗、漢共祭的熱鬧場面。這是發生在一個顯赫的漢族移民家族中的例子,由此可見,一般民眾類似的情況可能會更多。民族之間,婚姻的禁忌都可打破,文化上的交流更不必說了。貴州境內各民族間文化上的交流、影響在各個層次上都能發現。
有的經過長期交流、學習,將異民族文化因子消化、改造、吸收為本民族文化的組成部分。
漢族中的屯堡人在文化上是相當封閉的,但當屯堡人祖先移居貴州后,他們的建筑形式雖移用了中原三合院、四合院式樣,但壘墻卻改用了石塊而不是磚,這雖是因地制宜,但也反映了當地原居民布依族建筑的特點,可以說是漢族屯堡人吸收了布依族壘石為墻的建筑文化,將它消化成為自己的文化了。同樣,地戲(儺)應是屯堡人帶來的一種戲劇樣式,布依族卻將它吸收,與本民族文化結合,演變為布依地戲,從布依地戲演出的劇目和形式,仍可看出漢族屯堡地戲的痕跡,但現在布依地戲已成為安順一帶布依族文化的特點了。類似的例子還可舉出侗族民族建筑的標志——鼓樓。鼓樓無疑是侗族文化的精華,它的外形與漢族類似建筑完全不同,但它的斗拱等建筑部件,卻與漢族亭閣建筑有某種聯系,無疑侗族人民是學習了漢族有關建筑上的長處,將它吸收到本民族建筑上來,從而成為本民族建筑文化的組成部分。
在貴州,類似的文化交流與影響幾乎遍及并深入各民族生活的各個方面。節日文化中,漢族的春節、端午、中元、中秋已成為各民族的共同節日,以至在某些民族區域內,如苗族,通常過兩個年即春節和苗年;而在另一些苗漢雜居區內,苗年習俗相對淡薄,變成只過一個年即春節了。節日風俗中,各少數民族在端午節普遍包粽子,居住水邊的還劃龍舟,盡管有些民族對上述風俗的銓釋與漢族不盡相同,至少在形式上已與漢族一致。
應當指出,在文化交流中,由于漢文化處于較高層次,加之歷代統治者的行政措施、教育措施都積極鼓勵各民族學習漢文化,漢文化便處于交流的主導地位,許多民族上層也以學習漢文化為榮,因此貴州還出現過一批少數民族文化名人,他們以漢語作工具寫出來的作品,水平相當高,如明代宋昂、宋昱兄弟,他們出身水東土司世家,系仡佬族,他們的詩集名《聯芳類稿》,清代著名文人朱彝尊編的《明詩綜》就特選了他們的作品。清代安吉士、安淦章父子(均為水西土司安氏后裔,彝族),他們合撰過《貴州新志》,安淦章還單撰了《西南彝志》,在史志寫作和翻譯彝文經典上多有貢獻。
上述的文化影響和交流,一種是吸收、消化,一種是直接取用,無論哪一種方式,都反映了在民族交往中,一種民族對異民族文化一方面存在著排斥性,另方面也存在著吸納性,在吸納方面,各民族文化都是互動的,既吸收異民族文化的長處以補充自己,自己的長處也會被其他民族所吸收。而發現其他民族文化的優點、長處,從欣賞、消化吸收或移植借用,這個過程盡管很漫長,但卻是不可避免的,貴州地域文化的豐富多采正是在這個過程中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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