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質·〔雙調〕落梅風》愛情詩詞原文與賞析
鸞鳳配,鶯燕約,感蕭娘肯憐才貌。除琴劍又別無珍共寶,則一片至誠心要也不要?
愛情,在封建時代,由宗法制度所決定,在擇偶標準上是門當戶對、彩禮嫁妝,在完婚方式上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支散曲小令則肯定男女青年的私訂終身,宣揚以人的才貌和心的至誠為擇偶標準。這就是它反“傳統”的進步意義。
這支小令表達了一個男子對一位女子的真摯愛情。“鸞鳳配,鶯燕約”,喻男女的匹配、愛情的盟約。這里是男子回顧與他所愛的女子的海誓山盟。“感蕭娘肯憐才貌”中的“蕭娘”,是唐以后對女子的泛稱。如宋周邦彥《夜游宮》詞:“有誰知,為蕭娘,書一紙。”這句曲文是寫男子對戀人的感激之情,感激她不從世俗的門第觀念作為擇偶標準,而是愛上了他的才華、品貌。他似乎也沒有別的“資本”,是“除琴劍又別無珍共寶”的窮書生。“琴劍”,是書生的行裝。如唐薛能《送馮溫往河外》詩:“琴劍事行裝,河關出北方。”行裝當然不能送人。想到最后,身無長物,干脆坦率地告訴對方:“則一片至誠心要也不要? ”這對女方顯然是一種考驗。聯系他“感蕭娘肯憐才貌”,這位女子當然是經得住這種考驗的。愛其“才貌”就許以“鸞鳳配”,發下“鶯燕約”。而今,又捧出“一片至誠心”,無疑會使戀人更加憐愛。把一片真誠相愛的心獻給對方,這對相戀的男女來說是人間最可珍貴的東西。因為愛得至誠,才能使愛牢固、永久。在愛情生活中,假如沒有這種精神上的吸引和感情上的聯系,異性間的吸引就是平庸的,轉瞬即逝的,即使是郎才女貌。誠如柏拉圖所說: “凡俗的情人,愛肉體過于愛心靈的。他所愛的東西不是始終不變的,所以他的愛情也不能始終不變。一旦肉體的顏色衰謝了,他就高飛遠走,毀棄從前的一切信誓。但是鐘愛于優美心靈的情人卻不然,他的愛情是始終不變的,因為他所愛的東西也是始終不變的。”(《文藝對話集》)
這支散曲語言通俗、直露,但構思精巧,文筆新穎。全篇的中心是表達男子的“一片至誠心”,卻從海誓山盟寫起,而后補充說明愛情基礎;寫愛情基礎,又不直接說出,由“感蕭娘肯憐才貌”以襯托自己獻出的“一片至誠心”;為使“至誠心”更加突出,再以“除琴劍別無珍共寶”加以襯托;最后,“至誠心”又不直接說出,而出之以反問:“則(只)一片至誠心要也不要? ”有意在言外,馀音繞梁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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