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鳳王家
慈城中山路上有王家祠堂遺址,俗稱王家大門。這個家族從明初知縣王桓開始,七世簪纓,成為官宦世家。王桓有四個兒子做官:尹發官廣東參議,尹實官中書舍人,尹和官金溪知縣,尹哲官石城知縣。尹和有三個兒子做官:王來官工部尚書,王復官刑部主事,王鼎官廣東僉事,人稱“三鳳”。因此,縣志稱贊這個家族“慶澤深厚,世罕及焉”。
王桓,字彥貞,師從寶峰先生趙偕。早年家居時,鄉里凡有大小糾紛,都請他做裁判,他總能讓雙方心服口服,人稱“明白先生”。洪武四年(1371),有司把他推薦給皇帝朱元璋,經一番面談,皇帝很滿意。一年后授國子學正,轉河南知縣。王桓感激皇帝知遇之恩,勤政愛民,經常到民間訪貧問苦,態度和藹,“相語如家人父子”。民間有兄弟相爭鬧到官府,王桓自責道:“教化不明,道德淪喪,這是為官者失職,罪不在百姓。”于是自己懲罰自己,連日站著聽事。老百姓見縣官這樣自責,意識到自己錯了,趕緊主動請罰,兄弟和好如初。
王桓的兒子王伯燻,字尹和,曾任金溪知縣,尤其重視對兒子的勞動教育。他說:“我見富貴家子弟大多驕傲懶惰,不懂孝悌,我不能讓我家孩子從小養成不良品質。”于是在縣衙后面辟出一塊農田,召農民教他的孩子耕種,讓他們從小體會勞動的艱辛。他教兒子“知勞忘逸乃德,知逸忘勞乃欲。從德斯成,從欲斯傾。”意思是要孩子養成勤勞的習慣,不要貪圖享受;好習慣使人成功,縱欲使人沉淪。
伯燻去世較早,三個兒子尚未成人,從此教養孩子的重任就全落在夫人張氏身上。張氏,名相,字敬助,余姚人。她的父親張天民,很早就看好這個女兒,教她讀書。張氏出嫁時,天民叮囑她說:“生下孩子要馬上向我稟告。”張氏產下第一個孩子,天民說“來矣”,取名王來;產下第二個孩子,天民說“復來矣”,取名王復;又產下第三個孩子,天民說“亦足與二兄鼎立”,取名王鼎。后來,三兄弟果然成了“三鳳”。張氏是慈城歷史上著名的賢母。王來兄弟成名后,特意建了一座“慈訓堂”,以表達對母親的感恩之情。
王來在外為官時,常與母親張氏書信往來,這時張氏對其仍不忘諄諄教誨。王來任總督遠征貴州,張氏親手縫制汗衫給兒子寄過去,說:“不是不放心你,而是想讓你知道母親身體康健,你只要安心王事,不必擔心家里。”王來凱旋后,張氏又去信告誡,要他謙虛謹慎,知所進退。縣志載有她寫給兒子的一封家信,大意是告誡他不要居功自傲,“成大功者不言功,必歸功于上,分功于下”,始為大臣之度;要懂得功成身退,“今既成功,速薦賢交代,解兵柄,處閑散,或拜表歸養,忠孝兩全”。這封信的內容后來被皇帝知道了,皇帝也很感動,贊道:“賢哉,來母!教養乃至于斯。”天順丁丑(1457年),張氏去世,享年八十四歲。皇帝遣浙江左布政使白圭諭祭,敕文第一句就說,“爾以賢淑克教厥子”,稱贊她教子有方。
王來是“三鳳王家”官階最高的一位,卻并非進士出身。他于宣德二年(1427)以會試乙榜授新建教諭,時年32歲。曾任新建教諭,當時寧王府舉行祭祀,都要讓郡縣秀才去充當樂舞,排演時間長,妨礙學業,王來提出用附近的道士或王府兵丁來充當這些角色,以便讓秀才安心讀書。朝廷接受了他的意見,并在全國各王府推行。他的這一建議受到讀書人的極大歡迎。宣德六年(1431),他擔任蘇、松、常、鎮四府巡按御史。太監陳武打著太后的旗號下江南,地方官員都忌憚他,只有王來數次制止他的不法行為。陳武回京向皇帝告狀,皇帝問誰在那里當巡按御史,回答說是王來,皇帝稱贊王來真是一位賢臣。等王來回京復命,皇帝還特意對他進行了獎勵。之后英宗即位,少師楊士奇推舉王來擔任山西左參政,不出數月,當地百姓把他比作包公再世。侍郎于謙巡撫山西,也發現王來堪當大用,可以越級提拔。王來為官清廉,才識過人,但執法過嚴,疾惡尤甚,有一次因公事杖責不稱職的知縣,一次就打死了十個,為此被捕入獄。后來遇赦,以原官調補廣東,相當于問責官員復出。經過這番教訓,王來的作風變得平和,而政績依然卓著。正統十三年擔任河南左布政使,十四年改任左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及湖廣襄陽諸府。土木堡之變,也先包圍北京,英宗被俘,于謙指揮北京保衛戰,王來督兵勤王,渡黃河,聲援北京。景泰元年(1450),貴州苗民暴動。王來總督湖廣、貴州軍務,會兵進討。首戰退敵,俘斬三千余人。后又連戰連捷,接著攻破敵寨三百余座,迫使對方請降,縛獻苗王韋同烈。暴亂平息后,王來在當地立了一塊“平蠻恩信碑”,碑末注明“虎賁鷹揚驍勇官軍一十九萬九千九百九員名”,再加上幾萬民工。也就是說,這場戰役中,他指揮軍隊多達二十萬人。因功晉升工部尚書。天順元年(1457),其母張氏去世,王來辭官奔喪,隨即致仕,于成化六年(1470)去世,終年七十六歲。
王來常年在外為官,寫過一首《思親》:“家鄉隔越萬重山,迎養常嗟道蹃難。定省久違甘旨缺,歸心恒與夢魂還。遙憐諸弟娛萊服,尚想群孫慰壽顏。忠孝百年期兩盡,何時投老董溪間。”以此表達不能在母親身邊盡孝的遺憾,他希望盡忠之后告老還鄉,還來得及侍奉母親,期待忠孝兩全,這才是人生的圓滿。
王福征,字星甫。《王氏綠野堂遺編》有“壬辰進士六世孫福征刻”字樣,說明他是王來的六世孫。在他還是秀才時,有一次在去學館的路上,他撿到一袋錢,內有銀子十七封,于是停下來坐等失主。一直等到傍晚,才見一人急匆匆趕來,福征問他是否丟了東西,那人說:“我借了一百七十兩銀子做生意,脫襪渡溪時,把銀子忘在這里了。有拾得者,愿分一半作為酬謝。”福征問清情況,將銀子如數奉還,不要任何報酬。那人叩謝而去。當年,福征考中舉人,很快又考中進士,歷官蘇州知府,致仕而歸,享大壽。這也是一個比較有名的善有善報的故事。
“三鳳王家”有家訓十四條,見于《慈溪王氏宗譜》,是王來的伯父王伯煇編著的:
一、祭以敬為實,以禮為虛,故必先齋戒清心,沐浴潔體,由見聞而思,到不見不聞之地,形聲莫接,自然冥通,合漠祖考來格。若徒豐其品物,潔其器皿,盛其禮樂,華其服飾,祖宗不享。
二、正名分。人有夫婦,后有父子,不可色升愛選。有父子,后有兄弟,不可手足相殘。推至九族,莫非一人之身所分。茍知同所自出,自無欺凌,而尊卑秩然,合族雍睦矣。
三、富貴貧賤是學問大關頭,一差萬錯。富貴不必避,只要謙恭好禮,不可放肆驕侈,以勢焰加于父兄宗黨;貧賤不足羞,只要立志清高,不可諂奉卑污,致嗟來受人嘑蹴。子孫慎之。
四、合家大小都用盡禮,所以父慈則子孝,兄愛則弟敬,夫和則妻柔,福日至矣。萬一責善乖張,各爭理是,反無道理,禍自來矣。
五、各安職分,士農為上,工商為下,茍失身奴隸,沉迷釋道,原非人類,自甘暴棄,不入宗譜。
六、婦勤紡織,酒食是儀。茍盛妝出游,賢智先人,便無規矩,豈是閨風。
七、早教弟子,成童即入小學,十五則入大學,自然心地開朗,周旋中禮。茍禽犢之愛,寬之異日,異日不可教矣。
八、無聽唆調。一家是非,定有曲直,各執己見,未免各有是處、各有非處,若將自己非的藏過,偏將別人非的添增,未有不爭。再兼外人傳誦挑剔,未免幸災樂禍,驟聞必然激怒。我或清夜思量,自知不是,在外恐人曉得,未免遮掩,亦是悔悟處。被人當面指破,無從躲閃,則徑直為非,不復返顧矣。可不慎歟?
九、不可有私蓄。瞞隱父財便是不孝,欺騙兄弟即是不友,思奪繼產而以命立為名,思濟私橐而以假公為事,有名無理,難掩明人。
十、不可賭博,盜賊皆起于此,故予以惡名曰賭賊,究其末路而言也。俱游手放僻之人為之,若有四民之業,非但不為,而自無暇為矣。
十一、不可受口體之累,故衣食務在適中,取其足御寒療饑而已。若必華躬適體,窮極輕暖,若必下箸千錢,羅列山海,勢必乏絕而流為乞丐。慎之慎之。
十二、通那財物,人孰無之,務在信行。到人稱貸者,不可負欠;逾期取息者,不可滾算疊盤。
十三、祖宗基業,分授自有厚薄,兼并不可恣意。茍乘急而取,設計而謀,先喪心術,豈能長保。即婚喪患難不得已而歸我,尚用辭讓;假年遠日長,備原價而取贖,不宜勒掯。至囑至囑。
十四、生而穎異,即用延師友,善礪以攻苦,不可以難救目前而失彼遠大,亦不可以輕廢半途而誤乃終身。務要才學識兼到,而又能謙退雍容,又要時、命、數相安而絕無怨尤憤恨。止盡其在我,而或發之身,或發之后,任造化自為顛倒。
具遺訓十四條,望賢子孫勉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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