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孝祠位于慈城孔廟西側。古代慈城地區的杰出男性,他們的牌位立在孔廟的名宦鄉賢祠、忠義孝悌祠里;而杰出女性的牌位就立在節孝祠里。
古代慈城地區被稱為節孝的女子一共有5000多人,光緒《慈溪縣志》第三十九卷整整一卷都是節婦名錄。這些節婦中的大多數沒有事跡介紹,沒有名,只有姓,而且附在她們丈夫姓名的后面,這似乎表明她們一生的價值就在于把自己的一切完全奉獻給夫家。
如今這座節孝祠和孔廟一起成了慈城的一個旅游景點,但是很多前來參觀的女游客對此頗有微詞,認為不公平——為何古代男子死了妻還可以再娶,可以三妻四妾,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這當然體現了封建禮教對古代婦女的壓迫,但另一方面,古代法律并沒有嚴格禁止女子再嫁,很多女子都是自己主動要求守節的,如:慈溪諸生馮嘉隆在臨終前對妻子陳氏提出“善事后人,毋為我自苦”,也就是希望她再嫁的意思;馮嘉隆去世時,陳氏才21歲,之后她自愿守節50年。古代有很多例子表明,婦女竭力爭取的并不是改嫁的權利,而是不改嫁的權利。《明史·列女傳》就記載了好幾位慈溪籍婦女誓死守節的故事:
孫義婦,嫁給鄰縣黃誼昭,生下兒子黃湑。不久丈夫去世,孫義婦把兒子獨自撫養長大,為他娶妻,三年后有了兩個孫子,但兒子又早早去世了。那時朝廷規定老百姓必須自己到官府繳納賦稅,孫義婦就帶著兒媳婦和年幼的孫子去南京,面見當時的尚書蹇義,反映民間疾苦。她說:“慈溪縣遭受海水倒灌之苦,老百姓十年九荒,懇請官府修筑海塘,保護農田。”蹇義見孤兒寡母可憐,就問:為何不改嫁?孫義婦答道:“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這本是封建時代的一句流行語,但從孫義婦口中說出,更體現了她有一種堅強自立的精神,不愧為封建時代的道德典型。蹇義聽了很受感動,第二天就上奏朝廷,讓官府修筑一條從龍山到觀海的堅固海塘。從此這一帶老百姓再也不用遭受海水倒灌之苦了。為了紀念這位為民請命的節婦,慈溪人專門在海塘上為她建了一座廟。
張維妻凌氏,丈夫張維是弘治年間的舉人,他去世時凌氏才25歲,唯一的兒子也在4歲時夭折了。凌氏的哥哥勸凌氏改嫁,她卻痛哭著咬破嘴唇,把滿口鮮血噴在地上,表示“生是張家人,死是張家鬼”,從此再也不回娘家看望哥哥。凌氏的公婆也說:“傳宗接代的孩子也沒了,生活沒指望了。我們兩個老人沒幾天活頭了,你還年輕,今后生活怎么辦?”意思也是勸她改嫁。凌氏答曰:“恥辱事重,餓死甘之。”她非但不改嫁,居然還變賣自己的嫁妝,出錢為公公納妾。果然公公又生下一個孩子,凌氏大喜,說:“張家后繼有人,丈夫墳頭也會有人祭祀了。”后來公公病瘋,婆婆雙目失明,她紡績供養,孝敬公婆二十年不輟。
楊氏,同縣鄭子琜的未婚妻。洪武年間,子琜隨父親發配云南。那時楊氏剛滿16歲,聽說子琜的母親年老,弟弟年幼,一家生活困難,她就請求自己的父母,以未婚妻的身份去夫家盡孝,一邊奉養婆婆,一邊等待未婚夫歸來完婚。沒想到子琜死在云南,再也沒能回鄉。楊氏與婆婆一起把子琜的弟弟撫養長大,立侄為嗣,為未婚夫守節50年。
還有死于倭難的慈溪“沈氏六節婦”。她們在倭寇來襲時喊出“男子死斗,婦人死義,無為賊辱”,與倭寇拼死搏斗,全部不屈而死——這是另一種守節。
除了《明史·列女傳》記載的慈溪籍節婦,還有元朝末年《琵琶記》作者高明寫的一首《王節婦詩》,講的也是一位慈溪籍節婦的故事:
清清慈溪水,藻被涯涘。昔年修婦職,采擷薦明祀。殷勤執豆籩,齋肅事君子。一朝雙鴛鴦,別離隔生死。死者無還期,生者當同歸。奈何姑嫜老,重以膝下兒。升堂奉甘脆,篝燈訓詩書。庶以未亡人,慰彼泉下思。溪水彼可竭,妾身不改節。溪水有停污,妾心但明潔。熒熒瑤臺鏡,玄發今已雪。孤鸞雖不舞,寒影自澄澈。溪水常流東,余波總相從。結發為夫婦,永別何由逢。青山有元寂,百歲須當同。愿言合歡樹,化作壟上松。蔦蘿更纏綿,相依無終窮。
大意為,王節婦是清清的慈溪水養育出來的一位好媳婦,只可惜她的丈夫去世早,拋下她一個人。作為妻子,她本想為丈夫殉情,無奈公婆年邁,兒子年幼,如果一死了之,一家老小怎么辦?于是她要堅強地活下去,每天起早為老人做可口的飯菜,夜燈下教孩子讀書;以一個未亡人的身份撐起整個家庭,告慰丈夫在天之靈。即使慈溪之水枯竭了,她守節的決心也不會改變;即使慈溪之水被污染了,她的內心也還是一塵不染。不知不覺她的滿頭青絲已變成白發。孤單的鸞鳥雖然不再飛翔,但水中的倒影依然那樣圣潔。慈溪之水東流到海,就像每個人最后的歸宿。結發夫妻生死相隔幾十年,最后總會在墳墓里重逢。愿曾經見證了這對夫妻恩愛的合歡樹,化作他們夫妻墳頭的松柏;讓蔦蘿藤蔓爬滿粗壯的樹干,就像這對夫妻生死相伴,直到永遠。
關于這位王節婦,雍正《寧波府志》也有記載:
沈則妻王氏,少聰慧,歸沈,年十六而夫亡,二子穉弱,親鄰憐之,勸其改節。泣曰:“婦人不二夫,姑嫜在堂,二息在抱,奈何棄之?”奉養益篤,教二子惟勤,人無閑言。至正間,有司聞于朝,旌其門。洪武元年,知縣耿讓奏復其家。
還有光緒《慈溪縣志》記載的裘宗十妻陳氏的故事。陳氏結婚才兩年,丈夫就去世了,當時她已懷孕五個月。遺腹子生下來后,她一心一意撫孤守節。有人聽說她很有姿色,就拿重金來求婚,而她的公公也想讓她改嫁。為了防止逼嫁,她總是隨身帶一把鋒利的剪刀。有一次對方搞突然襲擊,想用被子裹住她,把她劫走。她本想舉刀自殺,又想年幼的孩子無人照顧,而且也不愿讓公公承擔逼死兒媳的罪名,于是放棄自殺的念頭,將自己的頭發剪光,表示寧死不嫁。求婚者被嚇跑了。逼嫁這件事平息后,她對妯娌說:“其實公公并不真想要我改嫁,只是想以此考驗我守節的決心罷了。”直到這時,她也不肯說公公半句不好,真是一位十足的孝婦。
現代人或許無法認同前面這幾位節婦的做法,或認為“從一而終”反映了男女不平等。其實守節的本義是保持節操,男女皆如此,所謂“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男人作為臣子也要像女子嫁人,要“從一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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