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劉向·晉弓工妻
西漢傳記體小說。劉向撰。原載《列女傳》卷六。《韓詩外傳》卷八第二十六章所載此故事文字則有異。李格非、吳志達主編《文言小說》錄載。作品敘寫:造弓匠之妻,是晉國一個姓繁(pó)的人的女兒。晉平公使其夫為弓,三年乃成。平公引弓而射,不穿一札。平公大怒,將殺弓人; 弓人之妻請見,平公見之,其妻曰: “公劉之治,牛羊踐葭葦,惻然為民痛之,恩及草木; 秦穆公有盜食其駿馬之肉反飲之以酒; 楚莊王臣援其夫人之衣而絕纓,與飲大樂。此三君者,仁著于天下,卒享其報,名垂至今。……今妾之夫治造此弓,其為之勞; 其干生于太山之阿,一日三睹陰,三睹陽; 傳以燕牛之角,纏以荊麋之筋,糊以阿魚之膠。此四者皆天下之妙選也,而君不能穿一札,是君之不能射也,而反欲殺妾之夫,不亦謬乎! 妾聞射之道: 左手如拒,右手如附枝,右手發之,左手不知。”平公以其言而射,穿七札。弓人得出,而賜金三鎰。這里通過對弓匠妻勸諫晉平公勿殺無辜者,而終使平公放出其夫的故事的描寫,歌頌了勞動婦女杰出的聰明才智,也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統治階級濫殺無辜的殘暴行為。據考“弓工妻”,是晉國“織馬腹帶之人”之女,嫁給造弓的手工業者為妻。無疑,她是個勞動婦女。晉平公因“力之弱也”(參見趙善詒注語),又不懂“射之道”,自己不能射穿一札,反欲殺弓匠,實為蠻橫無理。而當此關頭,弓工妻毅然請見平公。她以昔者公劉、秦穆公、楚莊王三君施仁德于臣民的鑿鑿史事,以及 “君不能穿一札,是君之不能射也”,非制弓人之錯的道理,勸諫平公殺“不辜者”的荒謬。弓工妻深明大理,義正辭嚴。她為了使蠻橫的平公口服心服,還又親說了“射之道”。平公依“射道”而射,連“穿七札”。就這樣,一個勞動婦女的聰明才智和善于言辭辯通的形象特征,被鮮明地勾畫了出來。故事中以“高貴者”晉平公之“謬”,來襯托“卑賤者”弓工妻之明理,以晉平公不懂“射之道”之愚,來烘托弓工妻深諳“射道”的才智,不僅收到了較好的藝術效果,也突出了 “卑賤者最聰明,高貴者最愚蠢”的思想傾向。“弓工妻”的故事很著名,后代不少書籍,如《北堂書鈔》卷一二五、《初學記》卷二十二、《太平御覽》卷三四七等,都曾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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