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教叢編》的主要內容,《翼教叢編》導讀
《翼教叢編》是封建頑固派和洋務派攻擊維新變法的言論匯編,“誹謗新政最力之宣傳品”。清蘇輿輯錄,戊戌政變后刊印。翼者,維護也,以護翼綱常名教,故名。有光緒二十四年(1898)湖南初刊本,上海點石齋石印局刊本。臺灣沈云龍主編之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65輯收入,系影印本。
蘇輿(1873—1914),湖南平江人,光緒進士,官至郵傳部郎中。早年就學于長沙城南書院,是湖南頑固派王先謙視為“紹傳己學”的高足。戊戌變法期間,參予王先謙、葉德輝等攻擊維新派、破壞湖南維新運動的活動,詆毀漫罵新政最力,為王先謙 “馬前之卒”。曾先后撰 《駁南學分會章程條議》、《摘駁樊錐 〈開誠〉、〈發錮〉篇中語尤悖謬者》等文章,攻擊民權和平等學說,誣蔑南學會邵陽分會負責人樊錐是“權奸逆豎,心懷叵測”,并以 “背叛圣教”、“惑世誣民”的罪名,煽動邵陽官紳將樊錐驅逐出境。戊戌政變后,他搜錄王先謙、葉德輝等人攻擊維新派的論說、奏疏、信札、告白等四十余篇,輯為《翼教叢編》。其他著作有《春秋繁露義證》。
《翼教叢編》共分6卷,約13萬字。卷首載蘇輿撰《翼教叢編序》。卷1:錄朱一新答康有為五書及洪良品答梁啟超書;卷2:錄安維峻請毀禁《新學偽經考》折,文悌嚴劾康有為折等; 卷3: 錄張之洞 《勸學篇》 中《教忠》、《明綱》、《知類》、《正權》篇等; 卷4: 錄葉德輝《輶軒今語評》、《長興學記駁議》等; 卷5: 錄《湖南邵陽縣公逐亂民告白》、《湘紳公呈》、《湘省學約》等;卷6:錄王先謙等人書牘。湖南初刊本有附錄一卷,錄梁啟超等人書信,同年上海黃協塤再版,首刊懲治康有為等人諭旨,刪去原本附錄,另附黃氏論說4篇。全書宗旨,“專以明教正學為義”,即明封建綱常之教,正孔孟儒家之學,以達到“遏異學之橫流,而使之圣教昌明” 之目的。
《翼教叢編》是封建頑固派、洋務派反對變法維新,維護綱常名教,宣揚孔孟之道言論的集大成者和代表作。全書中心內容:1、宣揚不變論。認為 “天不變道亦不變”,“祖宗之法不可變”,“綱常名教不可變”,堅持守舊,反對維新。公開提出“正人心,尊圣教,辟邪端,務實學,辨文體,端士習”等綱領,與維新派的變法主張相對抗。2、維護儒家正統經典在思想領域的統治地位,否定康有為提出的六經皆偽、孔子改制的觀點。攻擊康有為的《新學偽經考》是“其本旨只欲黜君權,伸民力,以快其恣睢之志”; 《孔子改制考》是“煽惑人心,欲立民主,欲改時制,乃托于無憑無據之公羊家言,以遂其附和黨會之私智。”污蔑這兩部書是 “偽六籍,滅圣經也;托改制,亂成憲也;倡平等,墮綱常也;申民權,無君上也;孔子紀年,欲人不知有本朝也。”要求清政府禁毀。3、維護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的封建倫理道德,攻擊維新派提出的民權學說和平等學說,這是貫穿于《翼教叢編》的一條主線。全書極力頌揚和美化三綱五常的封建倫理道德,認為它是立國之本,教人之方,“孔子之制在三綱五常”。斥責民權與平等學說是無父無君無尊卑無親疏,“人人平等,權權平等”,只能引起天下大亂。強調“民主萬不可說,民權萬不可重,議院萬不可變通。”在 《朱侍御答康有為第五書》中,還認為三綱五常是天理,人人必須遵守,如不遵守則形同禽獸;人生來就有智、愚、賢和不肖的差別,因而產生不同的等級,故封建等級是不可改變的。以此來否定和攻擊維新派的民權與平等學說。
《翼教叢編》收錄張之洞 《勸學篇》中的 《教忠》、《明綱》、《知類》、《正權》四篇,集中代表了張之洞反對變法維新、維護綱常名教的思想。《教忠》歌頌“本朝德澤深厚,使薄海臣民,咸懷忠良。”《明綱》即要懂得“三綱為中國神圣相傳之圣教,禮教之原本,人禽之大防。”《知類》即要知道“閔神明之胄裔,無淪胥以亡。”《正權》即明君臣上下之變,“斥民權之亂政也。”可以看出,這些內容和頑固派的言論是一致的,目的都是為扶綱常,翼圣教,正人心。二者的不同之處在于:張之洞是打著變法的旗號反對資產階級維新變法,富有理論色彩和欺騙性質;頑固派則是打著綱常名教的旗號,對維新變法大張撻伐,言詞激烈粗俗,甚至公開詆毀和漫罵,而且充滿殺機。
《翼教叢編》刊行后,深得頑固派和洋務派的贊賞。王先謙稱其為“佳書”,黃協塤在《石印翼教叢編序》中稱贊它“首駁偽學,次揭邪謀,由是而正學臣邪遁之詞,息謬士囂張之氣”。在透視頑固派和洋務派的思想方面,《翼教叢編》可以說是一個典型,是研究中國近代頑固派、特別是戊戌變法時期頑固派和洋務派思想的重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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