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書要錄》的主要內(nèi)容,《法書要錄》導(dǎo)讀
《法書要錄》是唐張彥遠所輯一部書學(xué)論著匯編。10卷。收載東漢至唐元和 (806—820)時各家書法理論文字及著名法書著錄等共38篇,存目4篇。采集較精,前代遺文佚篇,往往賴此以傳。存世版本主要有:《王氏書苑》本、《津逮秘書》本、《學(xué)津討源》本、《叢書集成初編》本等。另有今人范祥雍點校本,人民美術(shù)出版社,1984;啟功、黃苗子參校本,人民美術(shù)出版社,1986; 洪丕謨點校本,上海書畫社,1986。
張彥遠,字愛賓,河?xùn)|(今山西永濟)人。生卒年不詳,據(jù)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的考證,約生于唐憲宗元和十年左右,到僖宗時還在。乾符初(約874)官大理寺卿。高、曾、祖父三代官至宰相,于書法書畫收藏甚多。自幼愛好書畫,又多見名跡,故精于鑒別。著有 《法書要錄》 及 《歷代名畫記》二書。
《法書要錄》所輯廣備。如后漢趙壹《非草書》、晉衛(wèi)夫人《筆陣圖》、王僧虔《論書》、南朝梁庾肩吾《書品》、 唐李嗣真 《書后品》、 竇臮《述書賦》、 張懷瓘《書斷》等,均為重要的書學(xué)論著。卷10《右軍書論》載錄465帖,是考證、研究王羲之文章、事跡以及書跡存佚的重要資料。
《法書要錄》選材審慎。余紹宋《書畫書錄解題》云:“唐以前論書之文,頗多偽托之作,俱未見于是書,或彥遠已灼知其偽矣。”此書不錄論字學(xué)文章,遇有論字學(xué)處,悉皆刪去,注明“不錄”。(僅卷2載江式《論書表》,恐是刪削未盡)。《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認為“當以無關(guān)書法見遺”,可見其將書藝與字學(xué)相區(qū)別之真知灼見。卷1《王羲之教子敬筆論》,卷3《蔡惲?xí)鵁o定體論》、卷4《顏師古注急就章》、《張懷瓘六體書》,并非缺失,編者未錄。《王愔文字志》,未錄其書,僅存其目。
雖然所輯材料豐富,但編者“不下一注腳,不參一評跋”(毛晉跋語),很難看出編者的觀點,這與其所著《歷代名畫記》恰好相反。另外,重要著作如孫過庭《書譜》等,晉衛(wèi)恒《四體書勢》,均未收入。對中盛唐時期大書法家顏真卿,僅在《傳授筆法人名》中提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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