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及篇》簡介|鑒賞
明代文言軼事小說集。 一卷。《千頃堂書目》題明楊名撰,入子部小說類,無卷數。今存有《鹽邑志林》本,一卷,題明朱元弼撰,卷首有朱所作“引”?!秴矔沙蹙帯繁緭尔}邑志林》本影印。朱元弼“引”稱:“往予時有《猶及編》出入自隨,所載俱盛德事。非真知灼見者不與也,不戒而為好事者持去,遂不復置于今且廿年?!焙髞硭颉八兹找娓摹倍鴱椭么俗噪S,“月書一事,不令有缺,或聞或見,或憶舊所聞見,足備鑒戒者,庶幾警醒不自沉廢云。”由此觀之,朱原有《猶及編》已失,而此書成于萬歷乙巳(一六○五)年,是后來所記的“亦盛德事”,未知其原有《猶及編》是其自撰,還是楊名所撰。
篇中瑣記時事,多為孝子烈女等。也有少許錄自《讀書鏡》等其他書。共約四十來則,每則百字上下,都無標題而相雜列,其中寫人述事不乏生動者。
《嘉善人陸某》則,寫一青年“少有才貌”,跟其父“御史中丞某”在京讀書,但是卻“與鄰邸女相窺”。久不能成奸,就請其館師出主意,師讓他“禱于城隍之神”。結果城隍神夜入中丞之夢,問明陸某是他的兒子,就把其子陰籍中的“某科狀元”的記錄一筆勾去,改罰“孤貧一世”,而對那個不配為人師表的館師,則“命左右速抽其腸”。中丞半夜驚醒,館僮奔告館師腹痛難忍而死,而其子后來“終身行乞于市,無所歸”。這個故事,是用一種迷信的方法進行說教,有警世意味。
《葉春華》則寫一海寧衛軍人,父早死,事母至孝,每日朝出暮歸,晴樵雨漁,以供其母酒肉。其母性暴且多怒,酒食稍差即怒叱之,罰其跪以待食,達旦不命之起。鄰人教他不必如此,他說“恐傷母志”,勸他娶妻,他說“恐不能事吾母”。最終得到縣令的表彰。 《沈某妻宋氏》則,寫一貧女宋氏,從小喪母,從姑而生,長大婚嫁沈某。一日其姑病,請巫醫,久而未愈,巫醫拒之曰: “除是割股,或可療也”。宋氏遂待夫出, 自割股投入藥內進姑食,姑疾愈乃起。此事后聞于邑云云。以上兩則寫至孝之人,也具勸世意味,但如此孝法,不免帶有矯枉過正之嫌,有著明顯的儒家說教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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