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淮南王有女陵,慧,有口辯?!疯b賞
王愛陵,常多予金錢,為中诇長安,約結上左右[1]。元朔三年,上賜淮南王幾杖,不朝[2]?;茨贤跬鹾筝?,王愛幸之。王后生太子遷,遷取王皇太后外孫脩成君女為妃。王謀為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內泄事,乃與太子謀,令詐弗愛,三月不同席。王乃詳為怒太子[3],閉太子使與妃同內三月[4],太子終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書謝歸去之[5]。王后荼、太子遷及女陵得愛幸王,擅國權,侵奪民田宅,妄致系人[6]。
【段意】 寫劉安利用一女一子從事謀反的準備。他讓慧而善辯的女兒陵到京城拉關系、探消息; 讓兒子遷逼走可能泄密的妃子。由此這一兒一女專擅國權,侵擾百姓,無惡不作。
注釋
[1]為中诇長安,約結上左右:讓她在長安,交結皇帝左右的人,從中刺探消息。诇(xiong),刺探,偵察。[2]上賜淮南王幾杖,不朝:皇上(漢武帝)賜給淮南王幾杖,特許他可以不上朝。賜幾杖為敬老表示,因為老人行動不便了,居則憑幾,行則攜杖。[3]詳:通“佯”,假裝。[4]閉太子使與妃同內三月:把太子及其妃關閉在一塊長達三個月。[5]王乃上書謝歸去之:淮南王劉安便上書漢武帝謝罪,送(太子之)妃回了娘家。 [6]妄致系人:任意捕人下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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