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淮陰侯列傳第三十二·及項梁渡淮,信杖劍從之,居戲下[1],無所知名。》鑒賞
項梁敗,又屬項羽,羽以為郎中。數以策干項羽[2],羽不用。漢王之人蜀,信亡楚歸漢,未得知名,為連敖[3]。坐法當斬[4],其輩十三人皆已斬,次至信,信乃仰視,適見滕公[5],曰:“上不欲就天下乎?何為斬壯士!”滕公奇其言,壯其貌,釋而不斬。與語,大說之[6]。言于上,上拜以為治粟都尉[7],上未之奇也。
信數與蕭何語,何奇之。至南鄭[8],諸將行道亡者數十人[9],信度何等已數言上,上不我用,即亡。何聞信亡,不及以聞,自追之。人有言上曰:“丞相何亡。”上大怒,如失左右手。居一二日,何來謁上,上且怒且喜,罵何曰:“若亡,何也?”何曰:“臣不敢亡也,臣追亡者。”上曰:“若所追者誰?”曰:“韓信也。”上復罵曰:“諸將亡者以十數,公無所追;追信,詐也。”何曰:“諸將易得耳。至如信者,國士無雙。王必欲長王漢中,無所事信;必欲爭天下,非信無所與計事者。顧王策安所決耳[10]。”王曰:“吾亦欲東耳,安能郁郁久居此乎?”何曰:“王計必欲東,能用信,信即留;不能用,信終亡耳。”王曰:“吾為公以為將。”何曰:“雖為將,信必不留。”王曰:“以為大將。”何曰:“幸甚。”于是王欲召信拜之。何曰:“王素慢無禮,今拜大將如呼小兒耳,此乃信所以去也。王必欲拜之,擇良日,齋戒[11],設壇場[12],具禮,乃可耳。”王許之。諸將皆喜,人人各自以為得大將。至拜大將,乃韓信也,一軍皆驚。
【段意】 韓信參加項梁、項羽的起義部隊,不受重用,改投劉邦。官職卑小,因觸犯刑律險被斬決,為夏侯嬰所救。因久未受劉邦重視,失望逃離,得蕭何慧眼識人,及時追回韓信,并說服劉邦,鄭重拜其為大將。
注釋
[1]戲(hui)下:同“麾下”,部下。[2]干:請見進言。[3]連敖:掌管倉庫糧餉的小官。[4]坐法:因過失而犯法。[5]滕公:即夏侯嬰,劉邦好友,因其在秦時曾為滕縣縣令,故稱。[6]說:同“悅”。[7]治粟都尉:管理糧餉的軍官。[8]南鄭:今陜西漢中,當時為漢之都城。[9]諸將行(hang):即諸將領輩。[10]顧:但,只。全句說,只看你漢王的計策怎樣決定了。[11]齋戒:古人于祭祀行禮之先,必沐浴更衣,不飲酒,不茹葷,以為這樣可以一其心志,接通鬼神,稱齋戒。[12]壇場:筑土培高叫壇,治平地面叫場。此句謂在廣場上設置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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