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十有九年,春,宋公伐邾。夏,五月戊辰,許世子止弒其君買。己卯,地震。秋,齊高發帥師伐莒。冬,葬許悼公。
傳
十九年,春,楚工尹赤遷陰于下陰,令尹子瑕城郟。叔孫昭子曰:“楚不在諸侯矣,其僅自完也,以持其世而已。”
楚子之在蔡也,郹陽封人之女奔之,生大子建。及即位,使伍奢為之師,費無極為少師。無寵焉,欲譖諸王,曰:“建可室矣。”王為之聘于秦,無極與逆,勸王取之。正月,楚夫人嬴氏至自秦。
鄅夫人,宋向戌之女也,故向寧請師。二月,宋公伐邾,圍蟲。三月,取之,乃盡歸鄅俘。
夏,許悼公瘧。五月,戊辰,飲大子止之藥卒。大子奔晉。書曰:“弒其君。”君子曰:“盡心力以事君,舍藥物可也。”
邾人、郳人、徐人會宋公,乙亥,同盟于蟲。
楚子為舟師以伐濮,費無極言于楚子曰:“晉之伯也,邇于諸夏,而楚辟陋,故弗能與爭。若大城城父而寘大子焉,以通北方,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王說,從之,故大子建居于城父。令尹子瑕聘于秦,拜夫人也。
秋,齊高發帥師伐莒,莒子奔紀鄣,使孫書伐之。初,莒有婦人,莒子殺其夫,已為嫠婦,及老,托于紀鄣。紡焉以度而去之,及師至則投諸外。或獻諸子占,子占使師夜縋而登,登者六十人,縋絕,師鼓噪,城上之人亦噪。莒共公懼,啟西門而出。七月,丙子,齊師入紀。
是歲也,鄭駟偃卒。子游娶于晉大夫,生絲,弱。其父兄立子瑕。子產憎其為人也,且以為不順,弗許亦弗止,駟氏聳。他日,絲以告其舅。冬,晉人使以幣如鄭,問駟乞之立故,駟氏懼,駟乞欲逃,子產弗遣,請龜以卜,亦弗予。大夫謀對,子產不待而對客曰:“鄭國不天,寡君之二三臣札瘥夭昏,今又喪我先大夫偃,其子幼弱,其一二父兄懼隊宗主,私族于謀而立長親。寡君與其二三老曰:‘抑天實剝亂是,吾何知焉?’諺曰:‘無過亂門。’民有兵亂,猶憚過之,而況敢知天之所亂?今大夫將問其故,抑寡君實不敢知,其誰實知之?平丘之會,君尋舊盟曰:‘無或失職。’若寡君之二三臣其即世者,晉大夫而專制其位,是晉之縣鄙也,何國之為?”辭客幣而報其使。晉人舍之。
楚人城州來,沈尹戌曰:“楚人必敗。昔吳滅州來,子旗請伐之,王曰:‘吾未撫吾民。’今亦如之,而城州來以挑吳,能無敗乎?”侍者曰:“王施舍不倦,息民五年,可謂撫之矣。”戌曰:“吾聞撫民者,節用于內而樹德于外,民樂其性而無寇仇。今宮室無量,民人日駭,勞罷死轉,忘寢與食,非撫之也。”
鄭大水,龍斗于時門之外洧淵,國人請為〔51〕焉,子產弗許,曰:“我斗,龍不我覿〔52〕也;龍斗,我獨何覿焉?禳之,則彼其室〔53〕也。吾無求于龍,龍亦無求于我。”乃止也。
令尹子瑕言蹶由于楚子〔54〕曰:“彼何罪?諺所謂‘室于怒,市于色’〔55〕者,楚之謂〔56〕矣。舍前之忿可也。”乃歸蹶由。
〔注釋〕 十有九年:魯昭公十九年,即周景王二十二年,公元前523年。 宋公:宋元公佐,前532—前517年在位。邾(zhū):即鼄、邾婁,又稱鄒。國為顓頊后裔挾所建,姓曹,有今山東費、鄒、滕、濟寧、金鄉等縣地。都邾,在今山東曲阜東南。 戊辰:五日。 買:許悼公,前547—前523年在位。 己卯:十六日。 莒:周初,茲輿期受封所建國,姓己或曹。有今山東安丘、諸城、沂水、莒、日照間地。都計斤,一作介根(今膠縣西南),后遷莒(今莒縣)。亡于楚。 工尹:工官。遷陰于下陰:遷陰地之戎于下陰。陰地:晉與楚之地,在今陜西商縣至河南嵩縣東北,自黃河以南至熊耳山脈以北。古陰地域在今河南盧氏縣東北。居于此地的陸渾之戎又稱陰戎,大部分屬晉,小部分為楚所有。下陰:在舊湖北光化縣西,漢江北岸。 令尹子瑕:即陽匄。郟:在今河南三門峽市稍西北舊郟縣縣治,原為鄭邑,后歸楚。 叔孫昭子:即叔孫婼,仕于魯昭公。 自完:自我保守。持其世:守其世代相傳。 郹(jú)陽:一作陽,又稱郹,蔡國之邑,在今河南新蔡境。 伍奢:楚大夫,伍舉之子,伍員(yún)之父。 室:娶妻成家。 楚夫人嬴(yínɡ)氏:嬴氏為王自聚,名位已非子媳,故稱夫人。 鄅(yǔ):國名,妘(yún)姓,在今山東臨沂縣北。 向戌:宋國大夫,桓公后裔。共公十三年(前576年)為左師。封于合,平公十三年(前563年)益封,辭還于公。三十年與晉趙武、楚令尹子木舉行第二次弭兵之會。 向寧:向戌幼子。 蟲:邾邑,在今山東濟寧境。 瘧:瘧疾。 郳(ní):國名,又稱小邾、小邾婁。邾俠之后夷父顏,有功于周。周封其子友(一說肥)于郳,為附庸。其地在今山東滕縣南,一說在今山東棗莊市西北。戰國時,為楚所滅。徐:徐族在周初所建國,有今淮河中下游地,吳闔廬三年(前512年)滅徐,其君章羽奔楚。 乙亥:五月十二日。 濮:又稱百濮,在今湖南沅水、澧水流域。 辟陋:地區偏僻遙遠,風俗精陋。 城父:在今河南寶豐東四十里。寘(zhì):安置。 高發:齊大夫。 莒子:莒共公。紀鄣(zhānɡ):莒邑,在今江蘇贛榆縣北,或在今贛縣之柘注與海頭之間。 孫書:齊國大夫。 托:寄居。 紡:紡線作繩索。度:量城之高低。去:收藏。 丙子:十四日。 駟偃:即子游,鄭國大夫。 子瑕:駟乞,絲之叔父。立子瑕:立子瑕為是族之宗子。 弗許亦弗止:應立子而立弟為不順,故弗許;止之則違其族眾意志,故弗止。 不天:不獲天福。 二三臣:卿大夫,亦即后之二三老。札:疫癘而死。瘥(cuó):一般疾病致死。夭:短命而死。昬(hūn):亦作殙,衰老而死。 隊:同“墜”,失落。宗主:即宗子,一宗之主。 天實剝亂是:天欲擾亂繼承常法。 亂門:亂家之門。 平丘之會:晉昭公三年、鄭定公元年(前529年),周、魯、晉、齊、宋、衛、鄭、曹、莒、邾、滕、薛杞、小邾會與平丘。 尋:續。 即世:去世。 何國之為:鄭成為一個什么樣的國家呢?意為內政受他國干預,算不上一個自主國家,既然鄭是自主國家,晉就不該來干預內政。 辭客幣:謝絕禮物,表示拒絕其責問。報其使:以禮接待使者。 舍:置而不問。 州來:古國,在今安徽鳳臺。吳夷末十五年(前529年),亡于吳。稍后入楚。楚平王十年、吳僚八年(前519年),又入吳。 沈尹戌:楚莊王孫,一說莊王曾孫。 子旗:即成然,楚國大夫。 性:生。 轉:尸體被拋,未能入土。 時門:鄭都南門。洧(wěi)淵:洧水流經所成深潭。〔51〕 (yǒnɡ或yínɡ):祭名,水旱癘疫發生時,祭山川之神。 〔52〕 覿(dí):見。 〔53〕 彼其室:淵為龍居所。 〔54〕 蹶由:吳王弟。楚靈王四年,吳夷末七年(前537年),楚、蔡、陳、許、頓、沈、徐、越八國伐吳時,被俘至楚。楚子:楚靈王虔,前541—前529年在位。 〔55〕 室于怒,市于色:遷怒于人。 〔56〕 楚之謂:言靈王怒吳王而扣留其弟。
〔鑒賞〕 本年《經》《左傳》記宋、邾、魯、楚、蔡、秦、鄅、許、晉、郳、徐、濮、齊、莒、鄭、吳等十余國事,而詳于楚、鄭、齊三國。所記楚事,依次為楚求自保而不欲稱霸諸侯;楚平王娶原為太子建所聘之秦女為夫人,在城父筑城安置太子建;楚釋放吳王弟蹶由回國。鄭事有二:其一,貴族駟氏以子游弟子瑕為宗主以及晉國的干涉。其二,子產論龍斗。齊事為齊國伐莒占領紀鄣。
關于子產處理駟氏家族立宗主所引起的糾紛的記載展示了子產對待內政、外交問題的明智態度和原則立場。鄭貴族大臣子游曾娶晉大夫之女為妻,生子名絲。子游去世后其父兄因絲年幼,議立子游弟子瑕為宗主。西周禮制規定諸侯和大夫家族宗主由嫡長子繼承,到春秋時代,由于各種原因這一制度經常遭到破壞。因此,對于駟氏家族的做法既可默認,也可加以反對。子產討厭子瑕的為人,而且也認為立弟不立子不合禮制,但是他對此事采取了十分謹慎、非常正確的做法,既不贊許,也不干預,沒有加以制止。這首先表明他雖然身為執政,手握大權,卻沒有權力欲,不想讓什么事情都要服從自己的意志。其次,他不想卷入貴族家族的內部事務和糾紛中去,以免造成被動,防止樹敵過多。再次,這種態度也可為他以后處理糾紛留下回旋的空間。
對于大臣家族內部事務子產采取中立的立場,但是對于來自國外的干涉,因為事關國家的主權和尊嚴,他毫不含糊,明確表示反對。在絲求救于晉國的舅舅以后,晉國想利用這種機會在鄭國培植自己的勢力,派人到鄭國質問此事。在駟氏家族和鄭大夫陷于恐慌之中的時候,子產非常沉著堅定,妥善地處理了這場糾紛。他一方面十分明確地告訴晉國人,這是鄭國自己的事情,是鄭國貴族的家事,不需要、也不允許別國人來干涉,他說,如若我們君主的幾個臣子中,凡是有人去世,晉國大夫都要來專橫地干預他們的繼承人問題,這豈不等于把我們鄭國當作晉國邊境的一個縣,我們還算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嗎?如此義正辭嚴的斥問只能讓晉國大夫啞口無言。另一方面,子產又很巧妙、有禮貌地向晉國人解釋了貴族家庭繼承問題的復雜性,并設身處地為駟氏子瑕支持者講述立弟的理由,爭取晉國人的理解和接受。他指出,子游的兒子絲年幼,難以擔當重任,他的父兄害怕立子將使整個家族的力量削弱,因此同族人共同商議立弟。可見,立弟也是無奈之舉,是駟氏家族的共同決定,隨便更改將會引起眾怒。他告訴晉國人,鄭國君主和老臣也都關注此事,但也沒有辦法,以“上天要破壞繼承的規矩,我哪里知道他們為何要這樣做?”這樣的話來應付過去,這等于說,你們外人對這類事就更難發表意見了。他還以民間百姓對付糾紛的智慧來勸告晉人,說諺語云“無過亂門”,百姓中有打架斗毆的事發生,人人都避之不及。意思是你們晉國人又何必自找麻煩,引火燒身呢?子產這一番話語入情入理,剛柔并濟,既讓晉國大夫感到別國的事情不能去干涉,又認識到這類事自己也干預不了,因而只得罷休。于是子產謝絕了客人的禮物,還回報以禮物,這樣晉國人就不再過問此事,滿意地返回。這事的平息過程表明,子產在原則問題上非常堅定,絕不退讓妥協,但在處理具體問題時,十分審慎周到,善于化解矛盾,消彌沖突。這種卓越的才能使鄭國在他執政期間能夠保持安寧。
子產又一值得稱贊之處是他反對迷信。春秋時代,迷信盛行,祭祀名目繁多,無論是國家還是私人,遇到大事或難決斷的問題都要占卜,求神問鬼,只有那些最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才不熱衷于這類事。子產就是其中一個。在駟氏立宗主糾紛中,晉國人的到來讓子瑕一派極其慌張,子瑕打算逃跑,子產不允;子瑕又請求用龜甲占卜,子產也不同意。可見他始終認為人間事在于人為,而不決定于神意。后來鄭國發生了大水災,人們紛紛傳說在都城南門之外的洧淵中有兩條龍在爭斗,人們請求祭神消災,子產也不允許。在他的時代,人們不懂科學,難以弄明白關于龍的傳說,但是子產力圖按照理性來分析評判這類說法。他的看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說服力。他的主要論點是龍與人事無關,祭祀求龍無益。他的根據是人與人爭斗,龍看不見,這表明龍并不能影響人事。在他看來,龍只是一種自然物,是一種動物,不具有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因此,他提出,洧淵是這兩條龍生存的地方,人們不應當、也不能夠通過祭祀把它們從那里趕走,他說:“吾無求于龍,龍亦無求于我。”這樣,他就勸阻了人們的祭祀活動。
《左傳·昭公十六年》的記載反映了子產同樣的立場。這年鄭、魯發生大旱,鄭國派屠擊、祝款、豎柎(fū)三大夫到桑山祭祀。他們到了那里后砍去了山上的樹木,結果仍然沒有降雨。在那個時代要絕對禁止求雨的祭祀儀式是不可能的,只能因勢利導,尋找機會限制迷信活動,子產就是這樣做的。他明白樹木繁盛與降雨之間的密切關系,知道破壞山林是從本源上斷絕雨水的來源,這會加重災情。因此他抓住屠擊三人求雨無效的問題,追究他們砍伐山林的罪責。他說,祭祀山神,本應該保護山林,如今卻砍去了山上的樹木,這就犯下了罪過。他利用這一事件撤了這三個大夫的職,又收回了他們的封邑。子產的手段非常高明,他用事實教育百姓和官員,抓住迷信活動的危害,打擊迷信勢力,這些措施很有成效。
《左傳》從各個側面描繪子產,使春秋后期鄭國這位杰出的政治家的形象顯得十分豐滿。《左傳》具有很強的文學性,它把歷史記載同塑造人物形象結合起來,構成了中國歷史編纂學的一個優良傳統。由于這一傳統,歷史就不再是抽象的原因分析,也不再是平面的事件描述,而是事件的立體的再現。這一方法更真實、更生動、更深刻地表現了歷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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