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近代散文作品·宋金元·縱囚論》簡析
歐陽修著。見《歐陽文忠公文集》,收于《古文觀止》。本文是作者就唐太宗貞觀六年縱囚一事所作的一篇政論。當時,唐太宗為“施德于天下”,下令把死刑囚犯三百多人放出回家探親,并按規定時間返回獄中等候處死,以示恩德。結果這批囚犯如期返回后,朝廷全加赦免。此事歷來被史家稱道,認為君王“施恩德”,使囚犯“知信義”。作者對此表示不同意見。他認為,在罪大惡極的囚犯身上采用一次恩德感化手段便能使他們變為君子,這是不通人情、敗壞法治的行徑。雖然偶爾為之,以博得朝廷名聲,但也會使犯人產生僥幸心理,縱容殺人罪犯,后患無窮。結尾指出,如果國家經常采用這種手段,“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文章借分析這一史實表現作者維護法治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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