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散文作品·打狗釋疑》簡析
林語堂著。作于1926年4月,收于《翦拂集》,見《中國現代散文選》第二卷。這是一篇以通訊形式寫的雜文。1925年底,魯迅在《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中針對林語堂提倡“費厄”精神,提出了“打落水狗”的著名論斷。時隔數月,北洋軍閥政府血腥屠殺四十多位熱血青年的“三·一八慘案”爆發,對林語堂刺激頗深,使他原先的主張有了變化。本文一開頭就說,“事實之經過使我益發信仰魯迅先生‘凡是狗必先打落水里而又從而打之’之話”。文章從歷史談到現實,從中國談到西方,認為中國之所以不長進,就由于“酷愛和平”;而這,又是“受文明太久時間的關系”。長期的封建愚民統治,造成了國民反抗精神的麻木。這個觀點與魯迅的有關觀點近似。聯系“三·一八慘案”,作者明確提出:“靜默決不是好現象,和平更應受我們咒詛”,表現了相當激進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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