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交河吏》原文|注釋|賞析|譯文
交河有為盜誣引者,[1]鄉民樸厚,無以自明,以賂求援于縣吏。吏聞盜之上誣引,由私調其婦,致為所毆,意其婦必美,卻賂而微示以意曰:“此事秘密,須其婦潛身自來,乃可授方略。”居間者以告鄉民。鄉民憚死失志,呼婦母至獄,私語以故。母告婦,咈然不應也。[2]越兩三日,吏家有人夜扣門。啟視,則一丐婦,布帕裹首,衣百結破衫,闖然入。[3]問之不答,且行且解衫與帕,則鮮妝華服麗婦也。驚問所自,紅潮暈頰,俯首無言,惟袖出片紙。就所持燈視之,“某人妻”三字而已。吏喜過望,引入內室,故問其來意。婦掩淚曰:“不喻君語,何以夜來?既已來此,不必問矣,惟祈毋失信耳。”吏發洪誓,遂相嬿婉。潛留數日,大為婦所蠱惑,神志顛倒,惟恐不得當婦意。婦暫辭去,言:“村中日日受侮,難于久住,如城中近君租數楹,便可托庇蔭,免無賴凌藉,亦可朝夕相往來。”吏益喜,竟百計白其冤。獄解之后,遇鄉民,意甚索漠。以為狎昵其婦,愧相見也。后因事到鄉,詣其家,亦拒不見。知其相絕,乃大恨。會有挾妓誘博者訟于官,官斷妓押歸原籍。吏視之,鄉民婦也,就與語。婦言:“苦為夫禁制,愧相負,相憶殊深。今幸相逢,乞念舊時數日歡,免杖免解。”吏又惑之,因告官曰:“妓所供乃母家籍,實縣民某妻。宜究其夫。”蓋覬慫恿官賣,自買之也。遣拘鄉民,鄉民攜妻至,乃別一人。問鄉里,皆云不偽。問吏何以誣鄉民,吏不能對,第曰風聞。問聞之何人,則噤無語。呼妓問之,妓乃言吏初欲挾污鄉民妻,妻念從則失身,不從則夫死,值妓新來,乃盡脫簪珥賂妓。冒名往,故與吏狎識。今當受杖,適與相逢,因仍誑托鄉民妻,冀脫棰楚。不虞其又有他謀,致兩敗也。官復勘鄉民,果被誣。姑念其計出救死,又出于其妻,釋不究,而嚴懲此吏焉。
【注釋】 [1]誣引:誣蔑、陷害。 [2]咈(fu扶)然:表示違逆不從的樣子。 [3]闖然:突然進入的樣子。
【譯文】 河北交河縣,有個因受強盜誣陷而被捕入獄的人,質樸忠厚,無法辯明自己是清白的,便托人向縣吏送禮行賄,請求幫助。縣吏聽說強盜之所以誣陷這個鄉民,是由于強盜暗地調戲他的媳婦,招致一頓痛打,心想這鄉民的媳婦一定很漂亮,于是就拒絕收禮而暗示以別的用意說:“這件事要保密,必須他的媳婦偷偷地前來,才可以教她營救的辦法。”中間人把縣吏的話轉告鄉民。鄉民害怕被判死罪,而心慌意亂,失去主意,就把丈母娘叫到監獄,將中間人的話原原本本小聲小氣地告訴她。丈母娘回到家里,又告訴了女兒,女兒執意不從。過了兩三天,縣吏家有人半夜前來敲門。開門一看,乃是一個討飯婆,頭上裹著粗布頭巾,身上穿著一件打了許多補釘的破衫,不聲不響一直往里闖。問她,她不回答,一邊走一邊解下衣衫與頭巾,原來乃是一位濃妝艷抹的美婦人。驚奇地問她從何而來,她兩頰緋紅,低頭不語,只是從衣袖里摸出一張紙片。縣吏接過紙片,就近手中燈光觀看,紙片上寫著“某人妻”三字。縣吏喜出望外,引她進入內室,故意地問她前來的目的。婦人掩面流淚道:“不了解你話中的意思,我何必半夜前來?已經來了,不必多問,只求你說話算數,不要失信罷了。”縣吏賭咒發誓決不失言,于是兩人便交歡起來。偷偷摸摸地留了她幾天,縣吏大被婦人所迷惑,以至于神魂顛倒,惟恐不能滿足婦人的要求。婦人要回家去看看,說:“住在村里,天天要受人家欺侮,實難長久住下去,如果在城中靠近你家地方租賃幾間房子,便可得到你的保護,免受那些無賴們的欺凌,同時,早晚你來我往也可方便些。”縣吏更加高興,終于千方百計辨明了鄉民是冤枉的。案子解除以后,縣吏遇見鄉民,鄉民的態度很冷淡。縣吏以為大概是因為玩弄了他的老婆,覺得難為情,所以才這樣的。后因事到鄉村,前往鄉民家,他們也拒而不見。縣吏知道他們決心斷掉往來,于是十分惱恨。恰巧遇上有人串通妓女弄虛作假,誘騙賭徒上當而被告發到官府的,縣官判決妓女押回原籍。縣吏看看這妓女,原來是鄉民婦,便走過去同她說話。妓女仍舊裝作鄉民婦說道:“苦于丈夫管束很嚴,不能同你相會,辜負你一片好心,我非常想念你。今天有幸與你相見,求你念在往日歡樂的情分上,免除棒打、不要押解還鄉。”縣吏又一次被迷惑,因而請求縣官說:“妓女招認的是她母親的籍貫,其實她是本縣鄉民某的妻子,應當追究她丈夫的責任。”縣吏這樣做,是企圖慫恿縣官賣掉妓女,以便自己將她買下。縣官派人拘留鄉民,鄉民帶領妻子來到縣衙,竟是另一個人。詢問鄉里百姓,也都說一點不假。追問縣吏為何誣陷鄉民,縣吏不能回答,只說是聽的傳聞。縣官又問從何人那里聽來,縣吏只好閉口不言。縣官又叫過妓女訊問,妓女才說:縣吏當初想乘機要挾鄉民以便玷污他的妻子,鄉民妻子心想,依從他就要失身受辱,不從丈夫就會蒙冤喪命。當時,我剛來此地,于是她取出全部首飾送給我,讓我冒名前去,因此與縣吏親近相識。今天將受杖刑,恰巧與他相遇,因而仍舊假托是鄉民妻子,希望能免去一頓痛打。沒想到他又有別的陰謀詭計,結果招來兩次敗露丟丑。縣官重新審查鄉民案件,鄉民果真是被誣陷。考慮到他賄賂縣吏是出于挽救自己的生命,又是他妻子想出來的,所以無罪開釋,不予追究。對這個縣吏則加以嚴懲。
【總案】 交河吏依權謀私,欺侮黎民百姓,實屬可鄙可惡。不過還算不上強兇巨蠹,雖也狡黠機變,但還不是神奸大猾,只是一般小官僚的一般性“小聰明”罷了。其罪行,其嘴臉,其用心,都不足以概括封建統治者的腐朽與兇殘。這是作者階級局限性的反映。紀昀向來主張文章小說都要“有益于勸懲”。什么人要勸,什么人該懲?他沒有明言,但心里是有一本帳的。像交河吏這類小官僚小人物,是應該懲的,而且要懲得嚴;對顯貴權要高級官僚,則只能勸。這樣的例證,在《閱微草堂筆記》里,可以找到很多很多。正因為如此,所以作者在揭露批判現實方面,其深度和廣度都有所不足。
本篇在寫作技巧方面,有不少地方是值得我們欣賞和借鑒的。主要是暗設疑點,構成懸念,使故事情節富于變化,讓人物帶點傳奇和浪漫色彩。本文的構思也很奇特,布局謀篇,也別出心裁。關于這一點,只要我們仔細閱讀,是不難理解的。
孫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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