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守孝,感恩父母養育之恩
原典
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喪盡禮,祭盡誠,事死者,如事生。
譯釋
父母去世之后,要為他們守孝三年,要經常追思、感懷父母的養育之恩。在生活起居上,要戒酒戒肉。喪事要合禮儀,祭奠竭敬誠意,對待去世父母,一如他們生前。
解讀
父母之恩,永生難忘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素有“守孝”的說法。什么是“守孝”?據詞義指,舊俗尊親去世后,在服滿孝以前禁止娛樂和交際,表示哀悼。既然是舊俗,那么說明新俗中已經沒有“守孝”這一說法了。
“喪三年,常悲咽。”父母去世之后,要為他們守孝三年,那么為什么要守三年孝呢?
《論語·陽貨篇第十七》中,孔子的得意門生宰予問孔子:“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鉆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錦,于女安乎?”
曰:“安。”
“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
宰予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乎?”
這段對話記述了孔子的弟子宰予與孔子對守孝的不同理解。宰予認為:“父母死了要守喪三年,這種做法太古老了。三年什么都不能動,不能做,結果什么都壞掉了。就像稻谷一樣,舊的割掉后就會有新的長起來,鉆燧改火,時令也改變了。既然歲月換了,我看現在守一年的孝也就夠了。”
對于弟子宰予對守孝的理解,孔子并不贊同,在孔子看來,小孩生下來,到三歲時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所以守孝三年,就是對于父母懷抱我們三年,將我們撫養成人的一點還報。這種自古以來就有的孝道是我們應該去遵守的。
孔子雖然批評了宰予的隨性自我,不守規矩,不尊重道德規章,但在今天看來,守孝三年的時間確實有些長。當今時代,人們對守孝的時間已經不那么看重了,但是孝還是要守的。父母過世后,我們要感念他們的恩德,為他們守孝,居住在家,拒絕娛樂和交際,以示哀思。
在古代,守孝三年還有一些陳規。古代喪制規定,凡祖父母、父母死后,嫡長子或者重孫(長房長子)都要守孝三年。在這三年守孝期內,對守孝者有以下要求:
一、做官的要告“丁憂”回鄉守孝,孝服滿后再陳請復職。在古代的一些為官故事中,我們經常能看到這樣的情形。
明朝以孝治天下,為官者的父母死后,他們要棄官回家,在家守孝三年,期滿之后,再繼續任職。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奪情”(為國家奪去了孝親之情,可不必去職,以素服辦公,不參加吉禮),也就是說,在朝廷重用時可以不必棄官,繼續任職。
萬歷五年(1577年)秋天,張居正任宰相時,他的父親去世,需要他回去守喪。但當時的萬歷皇帝年紀尚小(大概只有15歲),非常需要張居正的輔佐,以便推行萬歷新政。
守喪還是“奪情”?面臨這一困境,張居正一時難以抉擇。為了推行新政,維護統治,萬歷皇帝要求張居正以大局為重,選擇“奪情”。但是,如果推行新政,勢必會有一些利益受損者。這些人出于政治原因,非常希望張居正回家守孝,不再主政,以便從中作梗,擾亂新政,于是他們就鼓動起知識分子,以貪圖權位和不孝的名義反對張居正“奪情”。
當時張居正的威望非常高,他的一舉一動都格外受人關注。對于新政中利益受損者的阻撓,萬歷皇帝也有所察覺,于是他堅決留住張居正,不讓他回家守喪。
但是,張居正還是選擇守孝。為了表明自己的守孝決心,他連續上奏萬歷皇帝,請求回家守喪三年。但萬歷皇帝仍以前朝有“奪情”先例為由,不讓張居正回家守喪,讓他在職居喪。
就這樣,張居正連續上奏了三次,都未得到萬歷皇帝的批準。萬歷皇帝甚至以太后的懿旨來挽留張居正,最后,張居正不得不“奪情”,在職居喪。而朝廷的大小官員們看到這些奏折以及皇帝的奏批,都明白了張居正留下來不是他自己的本意,而是皇帝的意思。
張居正雖然最后選擇了“奪情”,而不是守喪,但是這并不代表他是個不孝子。因為他明白父母對自己的養育之恩,他也想回去守孝,只是他要遵從皇帝的意愿,這是不以他的意志為轉移的。
二、“三年”守孝期中守孝者不能參加宴會應酬、夫婦不得同房、不能生孩子,否則經人告發就要辦罪。在民間還有一些規定是,在守孝期間不得婚娶,不得應考,要閉門讀書,謝絕世務,而且周年之內也不參加喜慶活動。
三、民間還規定:守孝三年,要守靈堂。守孝期間不能貼春聯,不去給別人拜年,不放鞭炮,守孝者還要逢七日時上墳燒紙,“五七”后結束。“二七”時燒金山銀山,“三七”燒金斗銀斗,“五七”燒女兒買的五朵花,“七七”燒船和靠岸樹。之后要守孝三年,守孝三年結束時,上墳給死者送紙扎房和金童玉女,燒紙后即全部結束。守孝年份中,逢年不能貼紅對聯。第一年不貼對聯,第二年貼黃色紙或藍色紙,第三年貼粉紅色紙。
守孝不是禮的要求,而是個人之仁心的要求。這個世界上有一種感情是亙古綿長、無私無求的,那就是親情。他們對你無欲無求,只知奉獻,而不求回報,無論什么時候,就算全世界都拋棄了你,你的父母也不會離你而去。所以,我們要時刻對父母心存感恩,當他們在世的時候,多多照顧他們,安撫他們,用自己一個個微小的舉動給他們帶去無限感動。即使有一天他們不在了,我們也要懂得守孝報恩,在生活起居上,有所克制,用樸素而虔誠的行動追思、感懷父母的養育之恩。
弟子規精華
父母對我們有養育之恩,他們在世的時候,我們要以實際行動去回報他們的恩情;他們過世后,我們要懂得守孝,用樸素而虔誠的行動去追思、感懷父母的養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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