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詩之外有事,詩之中有人,今之世異于古,今之人亦何必與古人同。
【注釋】
選自清·黃遵憲《人境廬詩草·自序》。
詩之外有事:指詩歌創作要為事而作,反映現實生活和斗爭。
詩之中有人:指詩人應在詩歌中抒發對時代社會的深切感受,表現自己獨特的精神面貌和性情。
【賞析】
近代文學史上的杰出詩人黃遵憲,曾參加戊戌變法運動,文學上與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等提出并積極參與“詩界革命”運動,取得突出成績,是“詩界革命”的一面旗幟。黃遵憲論詩,主張繼承傳統的言志、緣情說,但要求詩歌創作與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政治主張相適應,強調社會生活實踐在創作中的重要作用。在《人境廬詩草·自序》中,他系統地提出了自己的詩論綱領,指出:
“詩之外有事,詩之中有人。今之世異于古,今之人亦何必與古人同。”
意思說:詩歌創作要為事而作,反映現實生活和斗爭,詩人應在詩歌中抒發對時代社會的深切感受,表現自己獨特的精神面貌和性情。今天的時代社會不同于古代,今天的人又何必要學習效仿古人呢!
黃遵憲生活在鴉片戰爭后中國社會發生巨變的時代,西方資本主義打開了中國封建主義的大門,社會在向半封建半殖民地轉化,跟鴉片戰爭前閉關鎖國的封建帝國相比有了顯著的不同。因此,黃遵憲要求詩人深入生活,了解社會,“通情閱世”、“識時知今”,用詩歌反映新的時代,表現自己的性情面貌。他在《與梁啟超書》中闡述說:即“用今人所見之理,所用之器,所遭之時勢,一寓之于詩。務使詩中有人,詩外有事,不能施之于他日,移之于他人”。
同時,在藝術表現方法上,黃遵憲要求詩人繼承古人優秀傳統,力求變化多樣,而不與古人同。如何不同呢,他認為:
首先,復古人比興之體和取《離騷》、樂府之神理而不襲其貌。他在與梁啟超的信中解釋說:“報中有韻之文,自不可少,然吾以為不必仿白香山之《新樂府》、尤西堂(侗)之《明史樂府》,當斟酌于彈詞粵謳之間,句成三或九或七或五或長或短,或壯如‘隴上陳安’,或麗如‘河中莫愁’,或濃如《焦仲卿妻》,或古如《成相篇》,或俳如俳伎詞,易樂府之名而曰雜歌謠,棄史籍而采近事。”體現了創新的精神。
其次,以單行之神運排偶之體和用古文家伸縮離合之法以入詩。這是以文為詩的辦法,從唐代韓愈開始,到宋代歐陽修、王安石、蘇軾,都在朝著這個方向走。黃遵憲所處的時代,現實生活內容比過去豐富復雜得多,以文為詩的方法,可以擴大詩歌的功能,充分反映新的時代內容。
再次,取經史古籍的詞匯來表現新事物,用官書會典方言俗諺以述事。這樣做,可以化腐朽為神奇,豐富詩歌語言。特別以方言俗諺入詩,是當時舊派詩最不愿意嘗試的。
第四,煉格的問題,黃遵憲主張對曹、鮑以下到晚近小家,都要借鑒,汲取其精華;但在藝術上則要擺脫舊傳統的桎梏,創造自己獨特的面貌。
黃遵憲希望通過這些藝術手法,寫自己“耳目所歷”的“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創造“不名一格,不專一體,要不失為我之詩”(《人境廬詩草·自序》)。他的“詩之外有事,詩之中有人”,就是要求詩人投身到時代社會生活中,去“識時”、“通情”,反映現實生活,抒發對時代社會的深切感受,創造具有個性創新的又有時代特征的優秀詩篇。
然而,黃遵憲的詩論,只是在舊體詩范疇內的一種改良,因而他的詩歌理論和創作,也只能在舊體詩的范疇內求變,要真正改變詩壇現狀,“變舊詩國為新詩國”,還是力不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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