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文本篇·卷十四 詮言訓
〔題解〕 詮,就也。就萬物之指以言其征,事之所謂,道之所依也,故曰“詮言”。
〔要略〕 《詮言》者,所以譬類人事之指,解喻治亂之體也,差擇微言之眇①,詮以至理之文,而補縫過失之闕者也。
〔一〕 稽古太初②,人生于無,形于有,有形而制于物。能反其所生,若未有形,謂之真人。真人者,未始分于太一者也。圣人不為名尸,不為謀府,不為事任③,不為智主;藏無形,行無跡,游無朕④;不為福先,不為禍始;保于虛無,動于不得已⑤。欲福者或為禍,欲利者或離害⑥。故無為而寧者,失其所以寧則危;無事而治者,失其所以治則亂。
〔二〕 自信者不可以誹譽遷也,知足者不可以勢利誘也。故通性之情者,不務性之所無以為;通命之情者,不憂命之所無奈何⑦;通于道者,物莫不足滑其調⑧。詹何曰⑨:“未嘗聞身治而國亂者也,未嘗聞身亂而國治者也?!本夭徽豢梢詾榉?規不正,不可以為員;身者,事之規矩也。未聞枉己而能正人者也。原天命,治心術,理好憎,適情性,則治道通矣。原天命則不惑禍福,治心術則不妄喜怒,理好憎則不貪無用,適情性則欲不過節。不惑禍福則動靜循理,不妄喜怒則賞罰不阿,不貪無用則不以欲用害性⑩,欲不過節則養性知足。凡此四者,弗求于外,弗假于人,反己而得矣。天下不可以智為也,不可以慧識也,不可以事治也,不可以仁附也,不可以強勝也。五者⑪,皆人才也,德不盛,不能成一焉。德立則五無殆,五見則德無位矣⑫。故得道則愚者有余,失道則智者不足。渡水而無游數,雖強必沉;有游數,雖羸必遂;又況托于舟航之上乎⑬!
〔三〕 善游者,不學刺舟而便用之⑭;勁筋者,不學騎馬而便居之⑮;輕天下者,身不累于物,故能處之。泰王亶父處邠⑯,狄人攻之,事之以皮幣珠玉而不聽,乃謝耆老而徙岐周⑰,百姓攜幼扶老而從之,遂成國焉。推此意,四世而有天下⑱,不亦宜乎?無以天下為者,必能治天下者。霜雪雨露,生殺萬物,天無為焉,猶之貴天也;厭文搔法⑲,治官理民者,有司也,君無事焉,猶尊君也。辟地墾草者,后稷也;決河浚江者⑳,禹也;聽獄制中者,皋陶也㉑——有圣名者,堯也。故得道以御者,身雖無能,必使能者為己用;不得其道,伎藝雖多,未有益也。方船濟乎江,有虛船從一方來,觸而覆之,雖有忮心,必無怨色㉒。有一人在其中,一謂張之,一謂歙之,再三呼而不應,必以丑聲隨其后㉓。向不怒而今怒,向虛而今實也。人能虛己以游于世,孰能訾之㉔!釋道而任智者必危,棄數而用才者必困。有以欲多而亡者,未有以無欲而危者也;有以欲治而亂者,未有以守常而失者也。故智不足免患㉕,愚不足以至于失寧。守其分,循其理,失之不憂,得之不喜。故成者非所為也,得者非所求也;入者有受而無取,出者有授而無予㉖;因春而生,因秋而殺,所生者弗德,所殺者非怨,則幾于道也㉗。
〔四〕 圣人無思慮,無設儲㉘。來者弗迎,去者弗將㉙。人雖東西南北,獨立中央。故處眾枉之中㉚,不失其直;天下皆流,獨不離其壇域㉛。故不為善㉜,不避丑,遵天之道;不為始,不專己㉝,循天之理;不豫謀,不棄時,與天為期㉞;不求得,不辭福,從天之則。
〔五〕 處尊位者,以有公道而無私說㉟,故稱尊焉,不稱賢也;有大地者,以有常術而無鈐謀㊱,故稱平焉,不稱智也。內無暴事以離怨于百姓㊲,外無賢行以見忌于諸侯,上下之禮,襲而不離,而為論者莫然不見所觀焉,此所謂藏無形者。非藏無形,孰能形㊳?三代之所道者,因也㊴。故禹決江河,因水也;后稷播種樹谷,因地也;湯、武平暴亂,因時也。故天下可得而不可取也,霸王可受而不可求也。在智則人與之訟,在力則人與之爭㊵。未有使人無智者,有使人不能用其智于己者也;未有使人無力者,有使人不能施其力于己者也。此兩者常在久見㊶。故君賢不見,諸侯不備;不肖不見,則百姓不怨。百姓不怨則民用可得,諸侯弗備則天下之時可承㊷。事所與眾同也,功所與時成也,圣人無焉㊸。故老子曰:“虎無所措其爪,兕無所措其角㊹。”蓋謂此也。
鼓不滅于聲,故能有聲;鏡不沒于形,故能有形㊺。金石有聲,弗叩弗鳴;管簫有音,弗吹無聲㊻。圣人內藏,不為物先倡,事來而制,物至而應。飾其外者傷其內,扶其情者害其神,見其文者蔽其質㊼。無須臾忘為質者㊽,必困于性;百步之中不忘其容者,必累其形。故羽翼美者傷骨骸,枝葉美者害根莖㊾,能兩美者,天下無之也。
〔六〕 無為者,道之體也;執后者,道之容也㊿。無為制有為,術也;執后之制先〔51〕,數也。放于術則強,審于數則寧〔52〕。
〔七〕 圣人之接物,千變萬軫,必有不化而應化者。夫寒之與暖相反,大寒地坼水凝,火弗為衰其暑〔53〕;大熱鑠石流金〔54〕,火弗為益其烈: 寒暑之變,無損益于己,質有之也〔55〕。
〔注釋〕 ① 指: 通“旨”。差擇: 選擇。眇:“妙”,微妙、精妙的意思。 ② 稽: 考查、考察。太初: 天地未分之時。 ③ 尸: 主宰、承擔、承受。謀府: 謀略的聚集處,謀略的儲藏庫。這里是指出謀劃策的人,所以可譯成“謀略的儲藏者”。事任: 事務的執行者。 ④ 朕: 征兆、跡象。 ⑤ 不得已: 指自然使然。 ⑥ 離: 遭受。 ⑦ 無奈何: 無可奈何,無法左右、支配。 ⑧ 莫不足滑其調: 王念孫認為當作“物莫足滑其和”。這里“不”是衍文,“調”應是“和”。 ⑨ 詹何: 上古有道術的人,據說以善釣聞名。 ⑩ 阿: 徇私,偏袒。這里指偏差。用: 王念孫認為第二個“用”字因第一個“用”字而衍。 ⑪ 五者: 即“智為”、“慧識”、“事治”、“仁附”和“強力”。 ⑫ 見: 表現、突出。 ⑬ 游數: 游泳技術。羸: 瘦弱。航: 兩艘船連接起來的大船。 ⑭ 刺: 撐。 ⑮ 筋: 肌腱。勁筋: 這是指腳力強健。 ⑯ 亶父: 周文王祖父。邠: 今陜西省彬縣。 ⑰ 謝: 辭別。耆老: 老人。岐周: 岐山。周族定居岐山下,故稱為岐周。 ⑱ 推此意: 由此意推論。四世: 四代,指太王、王季、文王、武王。 ⑲ 厭: 有疲倦、操持等意思。一曰“厭”為“案”。搔法: 執法、操法。 ⑳ 浚: 疏通。 ㉑ 聽獄: 審理刑獄、審理案子。制中: 裁決公正。皋陶: 也稱咎繇,舜時掌管刑獄的大臣。 ㉒ 方: 拼、并。方船: 拼并起來的筏或船。忮心: 指內心的一種惱怒。怨色: 這里指憤怒的語言。 ㉓ 張: 撐開。歙: 原注為“持舟楫者謂近岸為歙,遠岸為張也”。這里指靠邊。丑聲: 辱罵之聲。 ㉔ 訾: 詆毀、責難。 ㉕ 智不足: 劉文典認為“足”下當有“以”字,即“智不足以免患”。 ㉖ 無予: 是指不求回報。 ㉗ 幾: 近也。 ㉘ 設儲: 儲備、積聚。 ㉙ 將: 送。 ㉚ 枉: 曲。 ㉛ 壇域: 范圍,這里指立足點。 ㉜ 善: 王念孫認為“善”當為“好”。不為善: 指的是不有意顯美為善。 ㉝ 專己: 獨斷專行。 ㉞ 期: 和合、會合。 ㉟ 私說: 偏私的主張,這里指“私見”。 ㊱ 鈐謀: 權謀、計謀。 ㊲ 離: 罹,遭受、招來。 ㊳ 孰能形: 應改為“孰弗能形”。 ㊴ 三代: 夏、商、周。因: 因順,有“因勢利導”的意思。 ㊵ 在: 王念孫認為應作“任”。 ㊶ 常: 尚。久: 蔣禮鴻認為“久”當作“不”。見: 現。 ㊷ 承: 通“乘”,利用。 ㊸ 無: 應理解為“無為”或“無與”。 ㊹ 語見《老子·五十章》。兕: 獸名,指犀牛。措: 置、放,這里指使用。 ㊺ 滅: 王念孫認為應作“藏”?!皼]”應作“設”。這是說鼓不以聲自見,人擊之始發聲;鏡不以形自現,物靠近之始有影像。 ㊻ 無聲: 王念孫認為應改為“弗聲”,這樣可與上文“弗鳴”相類。 ㊼ 扶: 扶持。扶情: 指縱情、放縱情感。見: 現。 ㊽ 質: 王念孫認為應是“賢”。無須臾忘為質者: 《文子·符言》作“夫須臾無忘其為賢者”。故何寧認為“無”為“夫”。而這“無”應在“忘”字上。 ㊾ 莖: 孫詒讓認為應作“荄”。這樣與下文的“之”和上文的“骸”押韻?!扒D”也指根部。 ㊿ 容: 通“庸”,用,功能的意思。 〔51〕 執后: 這里的“執”為衍文。 〔52〕 放: 仿,效仿。審: 審察。 〔53〕 坼: 裂開。暑: 王念孫認為應為“熱”。 〔54〕 熱: 王念孫認為應為“暑”,這是因為“火可言熱,不可言暑,且熱與烈為韻”。 〔55〕 質: 本質。
【鑒賞】所謂“詮言”,是指解釋闡明事理的語言,正如許慎的題解中所說:“就萬物之指以言其征,事之所謂,道之所依也,故曰‘詮言’?!北揪硗ㄆv的是“無為”兩字,所以《詮言訓》實際上是一卷解釋闡明“無為”的詮言。在上一卷《氾論訓》中,《淮南子》已經深刻地揭示了現實世界的活動性,提出人們要隨著世事和時勢之變化而行“權”,乘時而動,與化推移,這主要是從“動”的一面來論“道”;本卷則試圖從這“動”中尋找出“不變”的因素,以使人們更容易找到自己所當行之道,從而不至于被變動不居的現象所遷擾。這個“不變”的因素,即是“無為”。其實,在上一卷的末尾,當作者提出除了“變”,還應當向內用功,“審動靜之變,而適受與之度,理好憎之情,和喜怒之節”(《氾論訓》)時,作者即已經暗示了反諸己身、虛以待物的“無為”原則,本卷只是對這一原則的全面展開而已。
承接上卷“審動靜”、“適受與”、“理好憎”、“和喜怒”的思想,本卷亦以與之相通的“原天命”、“治心術”、“理好憎”、“適情性”來詮釋“無為”,并且作了更為深入的闡析。在作者看來,“原天命則不惑禍福,治心術則不妄喜怒,理好憎則不貪無用,適情性則欲不過節”,這里出現的四個“不”其實也即“無為”之“無”,而“不”字之后的幾種后果“惑禍福”、“妄喜怒”、“貪無用”、“過節”也即“無為”之“為”;由上述的對應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無為”并非是消極的無所作為之意,而是不妄為、不要不合時宜地去為之意。正是由于“無為”的真正內涵是積極的而非消極的,因而上述的四種“不”為導致的結果也必然是積極的:“不惑禍福則動靜循理,不妄喜怒則賞罰不阿,不貪無用則不以欲用害性,欲不過節則養性知足?!?br>
同時,“無為”的上述四個原則,并非外在的一種規則,而是需要反求諸己,正如作者所說:“凡此四者,弗求于外,弗假于人,反己而得矣。”也就是說,“無為”首先是一種對于自身性命修養的要求,只有“通性”、“通命”,做到“不務性之所無以為”、“不憂命之所無奈何”,使自己的精神上升到一定的境界,才能夠不為外物所牽累;也只有不使外物擾亂人之內心平和,才能真正做到“動靜循理”、“賞罰不阿”、“不以欲用害性”、“養性知足”。這樣,身亦正、國亦治、道亦通,才算得上是行其當行之道,才能夠“無為而無不為”。
除了從內在心性修養的一面來詮釋“無為”,《詮言訓》還進一步將“無為”原則與“天”相聯系,從天道本體之一面來詮釋“無為”:“不為善,不避丑,遵天之道;不為始,不專己,循天之理;不豫謀,不棄時,與天為期;不求得,不辭福,從天之則。”在這里,作者連用了八個以“不”字開頭的短語,并且連用了四個“天”,以說明“無為”與“天道”之間的關聯。首先,八個“不”的短語所要表達的思想,主要是提示人們不要任憑自己主觀的臆想、價值觀或欲望而刻意妄為;而四個“天”則提示人們,凡事要善于遵循天地萬物自然發展之理而行,順之則吉,逆之則兇。一句話,“無為”的真正意蘊在于“順天理以應萬化”。正是由于“順”而不妄為,因而稱之為“無為”;同時也是由于善于“順”應事物自然之理,因而才能夠“應萬化”,也即無不為。
這種順應天地萬物自然之理的思想,《詮言訓》又稱之為“因”:“三代之所道者,因也。故禹決江河,因水也;后稷播種樹谷,因地也;湯、武平暴亂,因時也?!彪m然夏、商、周三代的歷史情境有所不同,其具體的治政方針也各異,但有一點卻是相同的,即他們的開國國君都善于“因”順事物之理,因而才能得以平天下。具體來說,大禹疏導江河,是因順水性;后稷種植谷物,是因順地力;湯武平定暴亂,是因順時勢。這“三代之所道”哪里是拼命有為做成的,恰恰相反,他們都是因勢、因時、因順自然而成的,所以人們要明白“天下可得而不可取也,霸王可受而不可求也”的道理,硬做、妄做是成不了事的。
分而言之,“因順”又可以從人和天兩個角度來理解。從人的一面來說,“因順”也就意味著不要過分彰顯自我。作者舉例說,鼓不以聲自見,所以能敲之有聲;鏡不以形自現,所以能照之有形;以物理喻事理,人就不能自我表現、張揚過分,如張揚、表現、有為過分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飾其外者傷其內,扶其情者害其神,見其文者蔽其質”,這于人于事都無好處。接著作者提醒大家設想一下: 連走路都不忘表現自我、注意儀容的人,會不累嗎?所以最好是不表現、張揚自我,不有為做作。如君王能做到這些,就能“內無暴事以離怨于百姓,外無賢行以見忌于諸侯”,這樣就能在“百姓不怨”之中利用民眾,在“諸侯弗備”之時乘機而行。這就是“鼓不滅于聲,鏡不沒于形”之中喻曉出的道理,即“無為”和“無形”。
從“天”的一面來說,人所“因順”的,不是人內心所憑空臆想的東西,而是天地萬物良好運行的當行之道。因此,人對于自己所生活的具體情境就不能懵懵懂懂、毫無認識,而是要有一種寬廣的視野和博大的歷史情懷,既要“有公道而無私說”,對于物事不偏執;又要“稽古太初”,對于物事的來龍去脈都能夠把握清楚;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把握天道之所在,也即找到人所當行之善道,而得其適中。也正是由于“無為”意味著對于“道”的追尋和踐履,因而作者在本卷直截了當地指出,“無為者,道之體也”。
在對“無為”的內涵進行系統詮釋的同時,《詮言訓》還結合不少事例來詮釋“無為”的種種表現和特征。比如在我們節選的第三段材料中,作者就由強調“無為”,深入到分析“無為”的四個特征: 一、 “無為”是指自然而然,無意干涉事物,如自然界是“霜雪雨露,生殺萬物,天無為焉,猶之貴天也”,社會領域是“厭文搔法,治官理民者,有司也,君無事焉,猶尊君也”。因為不有意干涉事物,所以萬物“因春而生,因秋而殺,所生者弗德,所殺者非怨”。君王如以無為治天下就要達到這種狀態,充分尊重事物本然之理。二、 “無為”具體表現為“無欲”,即“有以欲多而亡者,未有以無欲而危者也”。因為有為者欲念妄起,所以他必定有張揚,激而上之,并以此來獲取名譽、聲望,這樣,人之心境就容易為外物所牽引、所擾動,最終導致人“終身役役而不見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歸”(《莊子·齊物論》)。三、 “無為”還表現為不“任智”、不“崇智”,即“智不足以免患,愚不足以至于失寧”,“任智者必危,用才者必困”。因為相對廣博的天下事物來說,“智”總是淺薄的,“智”總是不夠用的,誰要是獨任其智,失之必多;相反,只有虛心待物,因勢利導,善用實踐智慧而非固守私智,才能得心應手、左右逢源。四、 因為世上很多事物是“成者非所為也,得者非所求也”,所以“無為”表現為不刻意追求,受取、授予任其自然。作者認為,如能有上述這些“無為”,“則幾于道也”。
總而言之,本卷圍繞“無為”這一主題,通過譬喻推論應對時勢、世事變化之要旨,剖析解說社會治亂的本原,精選微妙的言辭,用最根本的道理加以詮釋,從而最關本質地提示了“無為”對于“道”的關鍵意義。就思想史的發展脈絡而言,道家創始人老子曾提出“無為而無不為”的至理名言,儒家創始人孔子亦曾贊嘆道:“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論語·衛靈公》)《詮言訓》對于“無為”的討論,緊扣人之所當行之道,可謂恰當地把握了先秦諸子“無為”思想的根本精神,并將其闡發得臻于完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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