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
【出處】
《孟子·離婁上》。
【譯文】
對自己作踐自己的人,不值得和他深談;對自己拋棄自己(對自己極不負責任)的人,不能和他一起共謀事業。
【賞析與啟迪】
孟子在對自暴自棄的人充滿蔑視的同時,又誠懇地告誡人們:自己作踐自己,使人意志薄弱、喪失斗志;對前途失去信心的人,逃避現實、畏懼困難,不可能有所作為。
在困難面前,悲觀消極或者怨天尤人都是懦夫的表現,既不能使問題得到很好的解決,還會受到別人的鄙視厭惡。只有敢于正視困難并努力克服困難的人,才是自尊、自愛、自強的人,最終才能獲得成功,贏得別人的尊重。
自尊自愛,是一個人立身處世的基礎,也是獲得事業成功、贏得他人尊重的前提。試想,一個連自己都不尊重和愛惜的人,怎么可能去愛別人呢?又怎么可能向別人表達善意的舉動呢?
處在青春期的青少年學生,心理比較敏感,在外部環境的影響下,容易產生心理問題。平時多與家人、老師和同學溝通,及時排除不良情緒,加強自我調適心理的能力,從而避免自暴自棄的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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