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學·馮惟敏·〔胡十八〕刈麥有感》原文、賞析、鑒賞
穿和吃不索愁,愁的是遭官棒。五月半間便開倉〔2〕,里正哥過堂〔3〕。花戶每比糧〔4〕,賣田宅無買的,典兒女陪不上〔5〕。
〔1〕胡十八,曲牌名。《刈麥有感》,是馮惟敏的一組小令,共四首,流傳甚廣。這里選一首。馮惟敏(約公元1511~1580),字汝行,號海浮,臨朐(今山東臨朐)人。嘉靖舉人,曾任淶水知縣、鎮江儒學教授、保定通判等小官。為官清正,不畏權勢,故連遭貶斥。晚年辭官歸隱,寄情山水。著有散曲集《海浮山堂詞稿》四卷,收小令一百六十七首,套曲四十九首。題材廣泛,有不少揭露政治腐敗、反映農民疾苦的作品,風格剛勁,語言本色,是明代散曲的第一大家。
〔2〕“五月”句:剛到五月中官府就開倉征收稅糧。五月半,陰歷五月中旬,這時小麥剛成熟。
〔3〕里正:即里長,相當后來的地保。
〔4〕“花戶”句:戶口簿上有名的人要限期交足錢糧。花戶,登錄戶口時,戶稱花戶。每,同們。比,案驗,即查究催逼。
〔5〕典:典賣,抵押。陪,通“賠”。
這首散曲寫了官府不顧人民死活,催逼災民交稅,逼得農民典兒賣女的悲慘境況。揭露了明代統治者橫征暴斂的罪行。反映了作者對農民的深切同情。
上一篇:《元代文學·白賁·〔正宮·鸚鵡曲〕》原文、賞析、鑒賞
下一篇:《元代文學·馬致遠·〔越調·天凈沙〕秋思》原文、賞析、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