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有什么樣的義利觀,他在生活中就會采取什么樣的取舍態度,他就會擁有什么樣的人生。
孔子的學生子貢是一個珠寶商,和他來往的主要是各國的貴族,他們的共同特點是喜歡收藏稀有的珠寶來顯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而珠寶是沒有固定價格的,其售價可因買主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同一件珠寶,賣給大夫可能只賣十兩黃金,賣給諸侯就可能以百兩黃金的高價成交。同樣,這些貴族買主也很看重銷售者的身份和地位。同一件珠寶,在普通商人手里,他們會認為是一般的貨色,不肯出高價購買,而到了富商大賈手里,特別是到了有名望的大商人手里,他們就會認為這是稀世珍寶,用十倍、甚至百倍的價錢買來之后,還覺得很高興。為了適應貴族買主的這種消費心理,子貢做買賣時常常是“結駟連騎”,即車馬成行,帶領大隊人馬上路,所到之處,還要帶上貴重的禮物去拜見那里的國君。
與此同時,子貢還很重視從事慈善活動。一次,在路上,子貢看到有一群人被鞭打著做苦工。子貢一打聽,原來他們都是流落在他國的魯國奴隸,子貢就自掏腰包,替他們贖了身,并把他們送回了魯國。按照魯國當時的法令,贖回在他國為奴隸的魯國人是可以向官府領取贖金的,可是子貢沒有去領取。這件事不但為子貢帶來了“博施于民而能濟眾”的美名,而且隨著他名聲的提高,也為他吸引來了更多身份高貴的買主。
子貢還資助其老師孔子“周游列國”,雖然花費巨大,但是這也是學習的機會。
眾多的史書都證明了,子貢在陪同孔子周游列國時確實一直在做著買賣。《史記》記載,孔子師徒被圍困于陳蔡之間,甚至斷了糧,后來,是子貢賣掉一部分所攜帶的貨物,孔子師徒才得以果腹。
子貢的經商之道和孔子的傳道相結合,使他們雙方都得到了益處。由于子貢的經濟資助,孔子的儒家學派政治主張廣為傳播,儒家學說逐漸發展成為當時的“顯學”,孔子的名氣也愈來愈大,后來甚至成為“萬世師表”。子貢作為孔門中的大弟子,因其行為,成為“名儒”,不僅受孔子重視,社會知名度也大為提高。據司馬遷記錄,當帶領大隊車馬和隨從的子貢去拜會所到之國的君主時,這些君主對子貢相當熱情,都以上賓之禮款待他。司馬遷在評論這件事時指出,“使孔子名揚于天下者”,子貢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而子貢也因為這件事而名聲顯赫,這是“相得益彰”。
儒家的先師孔子也贊成經商,他把知識“待價而沽”,但明確提出“重義輕利”的原則。
孔子思想中最偉大的成就之一,就是對“人”的“發現”和關于“人”的理論的創立,他提出“以人為本”和“泛愛眾”的主張,要求統治階級把被統治階級的奴隸當人看待,承認對方是人而不是牲畜,這在人格上提倡了平等,是孔子創立“仁”的歷史意義和社會意義。
毋庸置疑,在市場經濟的現代社會,很多人都注重物質利益,是的,物質利益在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也是很多人“不擇手段”行為的出發點和動力所在。但是,人的追求絕不只是物質方面的,還應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從這個意義上說,片面強調物質利益和物質刺激,人就容易誤入歧途,一切“向錢看”。而且,如果人的物質需求和欲望無節制地增長,往往會激化社會矛盾,形成社會不安定因素。孔子的“商戰倫理”,既承認表示個人物欲的“利”,又強調代表利公利他精神的“義”,主張“義利”的統一,提倡“利以義制,先義而后利”,從而為從商的正常運行提供了一種道義上的協調力量。所以,古代圣賢一切以公利為出發點,不為私欲所蔽。
在當代社會,追求利益的含義已超越單純的交易與賺錢,“義”和“利”相比,“義”的境界更高,“義”應該是主導,謀利應該是有原則的,“利”應該服從“義”,要“見得思義”,“見利思義,義然后取”。也就是說,在面對利益的時候,要先進行道德判斷和是非判斷,再確定取舍,這樣才能避免在品性方面出現偏差。
“義”和“利”的取舍問題,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卻沒有那么容易。
有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美國人利用周末帶著9歲的兒子去釣魚,河邊有塊告示牌,上面寫著:“釣魚時間從上午9點到下午4點。”一到河邊,父親就提醒兒子要先讀告示牌上的字。于是,兒子很清楚只能垂釣至下午4點。
父子倆從上午10點半開始釣魚,下午3點45分左右,突然間兒子發現釣竿的末端已彎曲到快要碰觸到水面了,而且水面下魚餌那端的拉力很強。這種情形顯示應該是釣到了一條大魚,于是他大聲喊父親過去幫忙。
父親一邊協助兒子收線,一邊利用機會教導兒子如何跟大魚搏斗,兩人經過一段時間的拉、放之后,終于將一條長60多厘米、重七八斤的大魚釣了上來。父親雙手緊緊捧著大魚,和兒子一起欣賞著,兒子顯得非常高興。突然,父親看了一眼手表,然后收起笑容鄭重地對兒子說:“兒子,你看看時間,現在已經是4點10分了,按照規定,只能釣到4點,因此我們必須將這條魚放回河里去。”
兒子一聽,趕緊看自己腕上的手表,確實是4點10分,但他很不以為然地對父親說:“可是我們釣到的時候,還沒到4點啊!這條魚我們應該可以帶回家的。”
兒子說著,露出一臉渴望的表情,眼巴巴地看著父親,可是父親卻回答道:“規定只能釣到4點,我們不能違反規定。不論這條魚上鉤的時候是否在4點以前,但我們釣上來的時候已經超過了4點,就應該放回去。”
兒子聽了之后,再次對父親請求說:“爸爸,就這么一次啦!我也是第一次釣到這么大的魚,媽媽一定會很高興的。這里又沒有人看到,就讓我帶回家去吧!”
但是,父親斬釘截鐵地回答說:“不可以因為沒有人看到就要帶回去。我們必須遵守規定。”父親說完,捧起那條魚,將它放回了河里。兒子眼里含著淚水望著大魚離去,沒有再說一句話,默默地跟著父親收拾起釣具回家了。
10多年后,這個孩子成為一位著名的律師。他的名字叫喬治·漢彌爾頓。
還有一個故事。
幾年前,趙先生來到世界聞名的高科技區“硅谷”——美國加州的圣何塞市。
趙先生抵達加州之后,發現加州的氣候得天獨厚,這里空氣清新,陽光明媚,四季溫暖如春,到處是鮮花綠草,他覺得自己仿佛走進了一個無邊無際的花園。
一天,趙先生正在散步,突然,眼前一亮,出現了一條金色大道,原來人行道上種著一株株桔樹,沉甸甸、黃澄澄的桔子擠滿了枝頭。趙先生想到這樣一個問題:這些桔子已經長熟了,怎么還長在樹上?是因為它們酸,所以才沒有人采嗎?他決定找人問個清楚。
趙先生沿著桔子樹來來回回,足足走了半小時,無奈無一行人經過,他只好調轉方向準備回去。這時,他突然見到前方一個背著書包、腳踩旱冰鞋的學生模樣的孩子正奮力而有規律地甩動著雙臂朝自己滑來。
趙先生有禮貌地對那孩子說:“勞駕,孩子,你能回答我一個問題嗎?”
孩子馬上把旱冰鞋尖在地上一點,來了個急剎車,說:“當然可以。”孩子拿出手帕擦著臉上的汗水,說:“只要是我知道的。”
“圣何塞的桔子是酸的嗎?”趙先生指著桔子樹問。
“不。”孩子搖搖頭自豪地說,“這里的桔子可甜吶!”
“那你們為什么不摘著吃?”趙先生指著一只熟透的桔子說,“讓它掉在地上爛掉多可惜呀。”
“對不起,先生,我該怎么回答你提出的問題呢?”孩子攤攤手,聳聳肩,笑著解釋說,“我們個人為什么要吃路邊的桔子呢?它不是屬于我們個人的。”
孩子說完,向趙先生揮手道別,又開始有規律地甩動著雙臂向遠處滑去。
“它不是屬于我們個人的。”這是多么簡單樸素而又飽含社會公德準則的話啊,簡直閃閃發光,擲地有聲!
是的,如果人人都有“重義輕利”的社會公德心,以公利為出發點,不為私欲所蔽,那么,這個社會就能達到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境界了。這不正是我們所追求的目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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