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問他:“您的高見是……”
紐約房地產商威廉·哈芒曾賣出總價值超過兩億美元的房子。一次,在說到推銷員的禁忌時,他說:“推銷員最大的禁忌就是與人爭論。爭論就是一種競爭,而你肯定不想在競爭中失敗,是不是?”
如果你想一味以三寸不爛之舌來說服,或者迫使對方承認錯誤,那你肯定一無所獲。通常,沒有經驗的新人或蠢材才會用這種笨方法。我們發現,許多大人物總會十分謙虛地征求別人的意見,并因此讓他人贊成自己。因此,管理大師萊芬維爾說:“在我看來,那句機智的‘您的高見是……’實在是很有效。”
影響過數千萬人的富蘭克林在他年幼時,就明白了這一點。像很多機智敏銳的年輕人一樣,他也十分驕傲,和人講話時,總是帶著自信自傲的神氣。有一天,一位老人指出了他的這一缺點。老人說:“你的所有意見也許沒錯,但對每一個與你意見不同的人都是一種打擊。因此,誰也不喜歡聽你說話,你的朋友感覺你不在時他們更快樂。顯然,這糟透了。”
老人的話大大打消了這位未來領袖的氣焰。經過認真反思,他很快調整了自己的處世方式。對此,他自述道:“我開始改用謙虛的態度來表達我的觀點,當遇到可能會引起爭辯的話題時,我堅決不使用‘當然’、‘無疑’這些表達果斷語氣的話,用‘在我看來’、‘也許,我想是這樣’、‘據我想象,應該是這樣的’或‘如果我的看法是正確的話,那么應該是這樣的’等說法。”
富蘭克林又說:“在我發表自己意見,并想獲得他人贊同時,這種方法很見效……這種謙虛反而能增加我的發言機會,減少碰壁的機會……正是擁有這種習慣,我才能影響我的人民……事實上,我是一個蹩腳的演說者,并沒什么辯才,總是木訥地尋找一些合適的詞語,發音也不標準。不過,好在我還能勉強表達我的想法。”
當然,有時絕對、獨斷的見解對意見和計劃的實施也是必要的,但大人物們運用這種委婉的辦法,也是為了達到異曲同工之妙。某種情況下,辯論確實是有必要的。比如,律師上法庭為當事人辯護時,就需要與人爭辯,抓住一切可能的機會擊敗對方,說服聽眾。那種雙方以辯論為樂事的情況也除外。這種情況就不是辯論,而是研究了。比如,威爾遜總統曾經一口氣問了愛德華·巴克一個小時的問題,使巴克只能支持他的相反意見。可到了后來,巴克卻大吃一驚:威爾遜告訴他,他改變了主意,在剛才的爭論中,他能從另外的角度去觀察這個問題了。但這種策略似乎在互相諒解上的作用并不大。
他人與我們意見相左,這完全是正常的現象,也是可以預料到的。如果是這樣,又有什么關系呢?一個人面對反對意見,應該有起碼的包容胸懷。
一位新聞記者曾反對羅斯福的幾項政策,他這么評價羅斯福:“要與他維持友誼,你不用時刻與他保持一致。當面對你的相反意見,他會說:‘親愛的朋友,你到這兒來與我爭論這個問題,真是太好了。你是個聰明人,可是我們在這點上有分歧,那我們就談點別的事情吧。’然后,他就在你不知不覺中,誘導你放棄自己的想法,接受他的意見了。”
和平會議召開之際,克萊·門索首次與威爾遜見面,豪斯上校回憶道:“他們都十分小心,絕口不談那些會讓談判分崩離析的問題。”休琴斯說過:“克利夫蘭是一個絕妙的傾聽者,當他的意見與來人相反時,他也會禮貌地傾聽客人把話說完。”愛爾蘭人帕內爾是英國政治史上最有權力的領袖之一,因為善于傾聽并回避矛盾,他才能在美國旅行之時得到愛爾蘭籍美國人的資助。
如果你有反對意見,最好如豪斯日記中所說:“當你想說出自己的反對意見時,你最好保持沉默,以克制自己的情緒,而保持傾聽的姿態。”
無論用哪種方法,我們發現那些大人物的策略是:避免辯論。他們迎合他人的意愿,并且善于防備反對意見,以委婉的方式來感化人,使之不自覺中接納自己。
上一篇:不妨讓自己表現得笨拙些
下一篇:不要和別人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