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一件事都必須“有意義”
林語堂先生說:“不管在什么情況下,‘意義’都是一種秘密。”
有一部叫做《保住面子》的英國廣播公司情景劇,講述了一個挺有意思的故事:巴凱特,一個中產家庭主婦,眼睛總是盯著對門鄰居家的生活,只要誰家有了新的進項,獲了新的榮譽,她心里就覺得別扭,好像自己整個生活都失去了重心,變得毫無意義。沒過多久,這個對門搬走了,新來的鄰居沒有之前那么幸運,整天病魔纏身,還總是倒霉散財。這樣一來,巴凱特又覺得自己的生活很幸福了,生命的意義仿佛一下又回來了。
與富裕的鄰居相比,巴凱特總覺得自己的生活不幸福,沒有絲毫意義;然而,當她看到身邊盡是又生病又破財的人時,她又覺得自己很幸福。其實我們都知道,巴凱特的境遇從始至終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不一樣的只是比較的對象,和內心的感受罷了。
在“意義”二字上糾纏不放,無異于在心里給自己系上了一個結,解不開。說到底,意義終歸是人為賦予的主觀意識,是極其私人化的概念,又怎能當成四海皆準的標尺呢?要知道,不是每一件事都要有意義,更不是每一個意義都要有一個參照系。比如,活出真我風采,是人生意義?或者坐擁財富之城,是人生意義?亦或閱人無數、行路萬里,才是人生意義?好像都是,好像又都不是。
窮是過,富也是過;順境一時,逆境也一時;輝煌是一生,黯淡也是一生;樂觀一世,悲觀也是一世……活著就是好好活著,沒必要強加進一個意義徒增壓力,自己跟自己較勁。從容、達觀、隨性,不激進,不強求;如此,人生自有芬芳自是春。
這些,又和意義何干?
意義,有時是一道虛假的反光,順著它指引的方向走,反倒南轅北轍,越走越遠。意義可以事后貼金,也可以是總結報告里的賀詞,但不儲存于清醒、睿智的頭腦當中。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與態度,都有自己的評價標準。我們可以參照別人的方式、方法、態度來確定自己的行動方略,但萬不可生活在別人的目光下。一個活在別人標準和眼光中的人,往往只能在比對中或得意或失落,而從來都不曾體會過展現自我的快樂。
郎朗成功了,有人以為他就是自己的意義所在。于是,在黑白琴鍵上瘋狂地透支生命,最終收效甚微、迷失方向,落得一場得不償失的人生悔悟。韓寒寫作成功、丁俊暉舉桿成名、李娜揮拍耀世、旭日陽剛一唱圓夢……每一個成功者的背影里總有一群尋夢者的追隨,并且認定這才是最有意義的。
成功不是嫁接,意義并非硬套,不是每件事都非要有意義不可。很多時候,我們內心的滿足來自于別人目光折射回來的色彩基調:別人羨慕我們,自己就感到很滿足;別人覺得他們自己很幸福,我們就會拿自己的生活與之相比。將自己的生活放置在別人的標準和意義中,漫漫人生一路走來,該是怎樣的悲哀和痛苦?當我們總是把“別人的意義”作為終極目標時,就會陷入物欲設下的圈套。
一個師范大學大四的男孩,歷時半個月,行程3700多公里,搭了25輛順風車,從南京回到烏魯木齊的家。他的浪漫與風險相隨的壯舉,在網絡上飛濺起無數浪花。有人將此上升為“檢測中國人信任感的行為藝術”。面對這樣的高度,他回應說:“不是每件事都非要有意義。”與其說他此行是行為藝術,不如說他的回答是振聾發聵的至理凡言。
走遍了全世界,也不過是想找一條走向內心的路。幸福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你不是我,怎知我走過的路,看過的風景,和心中的苦與樂。站在山上放眼眺望山河的行者,背著一個行囊走走停停,讓自然的風光洗刷掉內心的陰霾,那是他的快意人生;山間汗流浹背的挑夫,趁著歇息的功夫,拿草帽當扇,飲一口小酒,吃幾粒花生,那是他的悠然自得。生活就像鞋子,別人眼里看到的永遠只是款式和顏色,舒不舒服,只有腳最清楚。
看看大自然中的一切我們便會明白,真實導向美麗,經歷成就意義。一泓靜謐的湖泊,沒有飛流直下的氣勢,也鮮有遼闊無垠的廣域,卻仍舊安然地守望著一方幽藍;一朵潔白的云彩,沒有太陽的耀眼光芒,也沒有彩虹的燦爛色彩,卻依然自在地漂游著一片純凈。有的鼎沸,有的安詳;有的華麗,有的淡雅。人生如是,不必預先設置那些外在的意義,順其自然,渾然天成,便是對心靈最誠實的交代,便沒有錯過屬于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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