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經歷
〔捷克〕哈謝克
瑪麗小姐對威爾遜先生說:
“親愛的威爾遜,咱倆可得開誠相見了。這想必你也很明白,因為從明天起,咱倆就是夫婦啦。在咱倆的歷史里,誰都免不了會有一些不光彩的地方。現在咱倆就來談談各人的經歷吧。”
“是不是該我先談?”威爾遜先生問。
“你就先談吧,”瑪麗小姐答道,“不過要盡量詳細,可別漏掉一點。”
“好。”威爾遜先生答道。他往安樂椅上坐得更舒服一些,吸起了一支雪茄煙。“我出生在加拿大的梅利也斯。我的父親,親愛的瑪麗,是一條好漢,有著赫克里斯般的壯健體格。雖然我那時候還不滿5歲,我卻很清楚地記得我父親由于拼命弄錢,終于進了監牢。直到現在從梅利也斯到湖濱一帶所有的富翁沒有一個不記得當年我父親那股強盜的威風的。
“他搶的盡是些有錢的農場主,因此給我家攢了很大一筆財產。
“我還記得,當我4歲的時候,他怎樣把我帶去看他們搶劫湖濱的一個有錢的農場主,作為給我過生日的禮物。
“‘明年我再帶你來。’他還許了個愿。唉,誰知我們這個愿望竟成泡影,因為父親終于被判了10年徒刑。
“現在我還記得,他在法庭上依然神色自若,談笑風生。判詞宣讀以后,他發言道:‘諸位先生,我謹代表我的兒女們向你們致謝。我每天的生活費平均要兩塊錢,一年就是七百三十塊,十年就是七千三百塊。諸位先生,我再一次地代表我的兒女們向你們致謝。你們使他們省下了七千三百塊錢。萬歲!
“父親坐牢以后,家里便由母親作主了。她打算離開鄉下,搬進城去。然而在變賣田產上卻發生了一些困難,因為母親的價錢要得太高了。于是她決定把莊園保上險。我們把所有比較值錢的東西都偷偷賣掉了。當我滿6歲的時候,母親就把我叫去說道:‘乖孩子,看來你爸爸真得為你而自豪。雖然你的年紀還小,但你已經顯得十分機靈,很有出息了。喂,你喜不喜歡看一場大火,比方說,就像咱們的房子家具著火時的那樣一場大火?’
“‘我當然喜歡看這樣一場大火羅。’我回答她道。
“我的母親繼續說下去:
“‘你不是早就想要一盒火柴嗎?現在給你五盒。只要你高興,就可以去把草棚里的草料點著。不過可千萬別說出來,否則你爸爸一出牢回來便要像槍斃黑人托利那樣斃了你。明白嗎?’
“于是我便放火燒掉了整個農場,使我們騙到了六萬多塊錢。母親為了嘉獎我,給我買了一部精裝圣經。那本書封面上的皮子,每一平方公分都要值一塊兩毛半。圣經商人硬說那是從色巫族酋長身上剝下來的皮。后來我們才知道,那個酋長還活著。我們可上了圣經商人一個大當。
“搬到了紐約以后,母親并不肯坐吃閑飯。這個雄心勃勃的巾幗英雄竟想辦一個有真正的印第安人參加演出的大馬戲團。
“于是她便在西部地區的報紙上登了一則啟事,征求體格健壯、聲音洪亮的紅人前來演戲。結果一共征求到了30來位,其中恰巧就有色巫族酋長戈達基亞斯哥(簡稱“小鈴子”),正是圣經商人謊稱把他身上的皮賣給了我們的那個人。
“誰知我的母親竟對這個紅大漢一見傾心。在我8歲的時候,她給我添了一對雙胞胎兄弟,一對非常好玩、青銅色皮膚的色巫族和加拿大族的混血兒。然而母親卻不能親自喂孩子,因為戈達基亞斯哥不愿意他的兒子吃法國女人的奶,原因是當時法國槍殺了許多起義的印第安人。因此一個黑娘們兒便來當了小孩的奶媽。不料我的繼父見異思遷,又愛上那個黑娘們兒。當我剛滿9歲的時候,他就背棄了和我母親所訂的演戲合同,帶著那個黑娘們兒跑到西部去了。母親上法院告了他。于是戈達基亞斯哥(或小鈴子)被抓了起來。他在和我母親對質的時候,還口出不遜。我母親就掏槍把他打死了。
“結果法庭判她無罪。我們的馬戲團不久也一躍而為紐約市布魯克林區的人文薈萃、群賢畢集之地。
“那時我已經滿了9歲。母親把我放在馬戲團里任人參觀,票價每張五角。原來我曾經在審訊她的當時大吵大鬧道:‘要是你們說我媽媽有罪,我就要把你們這些陪審員統統槍斃,不管是九級十級還是十一級的。’”
“啊,”瑪麗小姐贊嘆一聲。“你太使我敬佩啦,威爾遜!”
“后來,”威爾遜先生繼續講道:“當我10歲的時候,我從家里偷了一萬塊錢,同一個9歲的小姑娘逃出了布魯克林區。我同她順著古德遜河往上游走,過了一座農場又一座農場。我倆腳不停步地走呀,走呀,實在是走得太累了才找個樹蔭停下來歇歇,互相談些甜蜜蜜的話兒。”
“哎,親愛的威爾遜!”瑪麗小姐興奮地喘著叫道。
“在奧里基貝有一伙小強盜。”威爾遜繼續往下說道:“我在把一張百元大鈔換成零錢時露了財帛,他們便向我倆撲來,將錢一搶而光,還把我倆扔下了河。結果那位小姑娘淹死了;因為她的腦殼太軟,那伙小強盜一錘就把她敲悶了。至于我,雖然我的腦袋也被打開了花,但我卻仍然掙扎著爬上了岸。擦黑的時候我到了一個村莊。在那兒我把一位收留我的地方牧師的積蓄全部偷走,從附近的車站逃往芝加哥……”
“把你的手給我握握吧。”瑪麗小姐懇求道。“對,就是這樣!親愛的威爾遜,你能作我的終身伴侶,我是多么榮幸啊!”
威爾遜繼續敘述道:“于是我便單槍匹馬地亂闖開啦。后來事情越發展越兇,我當了一個擦鞋童。這種職業你當然聽到過,因為那些歐洲文人動不動就要在小說里用上一句美國生活方式的話:‘當一個擦鞋童。’
“11歲時,我還是在擦鞋;12歲時照樣;14歲的時候,我就吃官司啦,因為我狠狠地打了我的情敵一槍。我的意中人才12歲,我每天都要給她擦皮鞋。誰知后來對街有個14歲的擦鞋童也愛上了她,你看氣不氣人!為了要排擠我,他把擦鞋的價錢降低了一分錢。我的意中人又非常注意實惠,連每天多花一分錢也不肯,因此她便投到我的情敵那邊去了。
“于是我買了一只手槍,因為我那只從8歲便帶在身上的小手槍用來殺人似乎還不中用。糟糕的是,就連那只新買的手槍也只使我的情敵受了重傷,并沒有把他打死……
“所以我勸你,親愛的瑪麗,以后千萬別用‘格利安拉’式手槍……”威爾遜長嘆一聲道。“審訊時,我的真名實姓和三年前從家中逃出來的事都給抖摟出來了。這倒使我成了紅極一時的人物。報界人士堅決要求把我釋放,揚言只要一旦判我有罪,人民就會來營救我。把法官先生們一律‘凌遲’處死。我也發表了一篇慷慨激昂的申辯演說,在演說的最后講道:‘仁人君子們!從你們的尊口里也許會吐出個“行”字來。唉,那我只好讓他們判罪。要是你們吐出來的是“不行”二字,那我就有救啦。’
“我這鎮定自若的談吐不僅引起了大家的驚佩,而且也促成了我的被釋。自此以后,法官們再也不到別人那兒去擦鞋了,都到我這兒來擦鞋。
“芝加哥有一位出版商印了一大批帶有我的小像的明信片,還有一個很有名的百萬富翁紳士正愁晚年沒法花掉他的家財,很想收我為義子。我也樂得應允,就搬到他家去住了。
“但我實在是海闊天空地自由自在慣了,不大理會他的管教,也不大順他的脾氣。我的義父因此又急又氣,終于活活氣死。
“我把能夠拿走的財物席卷一空,便到西部去了。那時我已經長成一個少年,有14歲了。在舊金山我染黃了臉,并給自己定做了一條大辮子,然后就冒充是一個全國唯一會唱美國小調的中國人,到咖啡館里去賣藝。
“誰知我的冒充不久就被一個真正的中國人識破了,我剛一演完,他便怒不可遏地用真正的中國話罵我,把我揍得遍體鱗傷,使我不得不在醫院里躺了差不多半年。后來,瑪麗小姐,我一出院,就被一只走私的商船雇了去。不料我們那只船又發生了爆炸,當然我也隨著船被炸得滿天飛。幸好我還很有運氣,終于被漁夫們從海里救了起來,送回岸上。我囊空如洗地上了岸。那時我已經有15歲了。一位擁有大批牲口的農場主好心地把我收作牧童。由于那兒離城市只有五小時的路程。有一天,我便順順當當地偷趕了二十頭牲口進城去賣給了牲口商,然后逃回東部。”
“親愛的威爾遜!”瑪麗贊嘆不已:“你真是遂了我平生的心愿!……”
“我便在印第安人中販賣起武器來,”威爾遜先生繼續說道:“還賣給他們一些火酒、圣經和祈禱書。17歲時,我當了一個教派的年輕傳教士,很得印第安人的人心。當時有一個別派的傳教士搶我的生意,做起了規模更大的買賣。尤其是在火酒和威士忌這兩種貨上,他更壓倒了我。我就發動印第安人去剝了他的頭皮……”
“我的了不起的威爾遜!……”
“后來我又改了好幾次行,還打死五個人……”
“還打死過五個人嗎?啊,我親愛的!”瑪麗小姐贊嘆不絕:“你真是條好漢!……”
“我又搶了兩家銀行。最后,親愛的瑪麗,”威爾遜先生道:“我成了‘威爾遜大銀行’的大股東和一位天仙般的美人兒,就是你,瑪麗·歐薇小姐,兩百萬年金的所有者的情人……現在該你講啦……”
“我又有什么好講的呢?”瑪麗小姐答道。“要講也只有一樁,那就是我從過去到現在一直非常有錢。我的生活灰溜溜地平淡無奇。我經常幻想,深愿能夠得到一個像你這樣的丈夫,決不會嫁給庸庸碌碌之輩……現在總算是如愿以償啦。把你的手再給我握握吧……我對你真是一見傾心啊。”
他倆還小談了一會兒,終于威爾遜先生起身告辭了:
“祝你萬事如意,親愛的瑪麗!明天11點鐘,馬車、牧師、教堂,咱們就永結同心啦。瑪麗,咱倆將永遠在一起!……”
“真是一個了不起的男人!”威爾遜先生告辭以后,瑪麗小姐還在贊嘆:“一個了不起的男人!和他結婚后我還會經歷許多有趣的事情……咦,這是他忘下的一本什么書呀?也許是從他衣袋里掉下來的。”
她畢恭畢敬地捧起那本書來,打開,念了一念標題:“使淑女們驚佩不已,從而鐘情于紳士之奇術”。
“唉!”瑪麗小姐絕望地呻吟了一聲。
她又翻到第一頁。一行劃著記號的字句赫然呈現在她的眼底:“胡謅一通浪漫故事就能撈到任何淑女……”
第二天早上9點鐘,威爾遜先生收到一封電報:“殺千刀的騙子手!我把你調查了一下。你往你自己臉上貼金的事情盡是瞎吹。原來你只不過是查爾士·威爾遜的平庸無奇的兒子,一個普普通通、老老實實的公民的兒子罷了!但我卻瞎了眼,對你產生了好感,你說你該死不該死!我和你從此一刀兩斷。你休想再來見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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