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
一年之計,莫若樹谷;十年之計,莫若樹林;終身之計,莫若樹人。一樹一獲者,谷也;一樹十獲者,木也;一樹百獲者,人也。
——管仲
簡介
管仲(?~公元前645年),名夷吾,字仲,潁上(今安徽潁上)人。春秋時期齊國的政治家、思想家,中國早期法家思想的先驅。
人物小記
管仲年輕時曾與鮑叔牙交往頗深。由于生活貧困,他常常得到鮑叔牙的關照,而鮑叔牙始終不把這種事向其他人講。后來,鮑叔牙侍奉齊國公子小白,管仲侍奉公子糾。等到小白立為齊桓公時,公子糾被殺死,管仲因此也被囚禁起來。鮑叔牙于是向桓公推薦管仲。管仲被任用以后,在齊國執掌政事,齊桓公因此成就霸業,多次會集諸侯,使天下得到匡正。管仲認為“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貴輕重,慎權衡”,在內政、外交方面,皆名垂千古。他輔佐齊桓公,一匡天下,使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第一個霸主。
管仲在齊國執政任相,使地處海濱的小小齊國流通貨物,積聚財帛,富國強兵,辦事能夠與百姓同好惡。他說:“倉庫充實了,人才知道禮儀節操,衣食富足了,人才懂得榮譽和恥辱。君主如能帶頭遵守法度,那么,父母兄弟妻子之間便會親密無間。禮義廉恥得不到伸張,國家就要滅亡。國家頒布的政令像流水的源泉一樣暢通無阻,是因為它能順應民心。”這些話道理淺顯,容易實行。百姓所要求的,就順應他們的愿望提供給他們;百姓所反對的,就順應他們的愿望拋棄它。
主要思想
管仲的自然觀屬于樸素唯物主義思想。《管子》書中的《水地》篇,是戰國初期的作品,其中闡述了管仲的思想,認為水是萬物的本原:“水者,何也?萬物之本原也,諸生之宗室也。”該篇從各方面詳細論述了這一原理。如說“水者,地之血氣,入筋脈之流通者也”,“人,水也,男女精氣合,而水流形”。這些提法盡管不科學,但都屬于樸素唯物主義的合理猜測。
管仲既強調法制,主張“言行罰”,“信慶賞”,又充分肯定道德和道德教化的作用,提出禮義廉恥為守國治民之“四維”。他區分了刑政與德教的不同作用,認為刑政攝以威形,德教化以敬愛。指出治民僅用刑罰,“不足以服其心”,必須輔以德教,“教訓成俗,而刑罰省,數也”。
管仲還認為,欲民為善,必須保障人民物質生活的消費資料,“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從而肯定了物質生活水平與社會道德風尚之間的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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