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任書來 【本書體例】
陶岳,字集山,紹興世家子也。其父曰曉巒,雍正間官滇南別駕。以詿(guà掛)誤罷任,貧不能歸,遂留滇省,辦刑名有聲,大位爭延致之。后在永昌府幕,見書室前花盆中,有拳石焉,色深紫而光瑩射,異而詢之。其從者為本處人,答言此石不僅紫色一種,尚有大紅、銀紅、淡紫、黃、白諸色,其佳者置諸盆盎間,以為玩具,府屬各縣山中皆有之,非貴重物也。曉巒愛之甚,遂致書交好,令羅致之,共得兩巨篋。然雜色多,而大紅則僅十之二三。歸時馱以兩騾。自永昌以致鎮遠,計旱路四千余里,所費不貲。至紹興舉以贈人,人視之與宣石等,亦無有見重者。
后曉巒卒,集山困于諸生。家貧甚,訓蒙以糊口。紹興珠寶店在城中千秋巷,乾隆甲戌冬,集山偶過其地,見店中有以碧霞髓交易者。集山向聞其名而未之見也,因入視之,其物大如酒碗,色淺紅,光華自內出,閃爍照人,與其父滇省攜歸之石絕相類,遂坐其旁以觀之。店主還價增至八十金,賣者始肯成交而去。集山徐問之,店主言:“此石鋸開可得帶版四塊,然人工寶砂之值,須加三四十金,始得成器。目下此物價重,買者甚稀,售完當以一年計,工本月利逐項算入,則所獲無幾。本地貨本難銷,且無工匠,將來當攜至蘇揚囫圇售之,羨余不過一分錢而止耳。”問其物以何為貴,答以大紅最上,銀紅次之,雜色又次之。
集山亟歸,取其所存者驗之,與店中所見者無別。因檢點故篋,其一猶未開動,其一則所剩無幾。于是遍索室中,復得大小十數塊。集山大喜,檢大紅色小如錢者一枚,售于千秋巷別一珠寶店內,得銀百余金,作舟車之費,陸續至蘇、杭、揚州、南京、漢口、廣州諸處售之。集山善于經營,即于彼處買貨而返。時碧霞髓價日增一日,篋中物去未及半,計所獲已萬余金。以之買房屋,置田產,頗稱溫飽。后逐漸售完,遂成紹興巨室云。
集山之業師曹仰堯,余舊識也。丙戌冬日相遇于梧州,坐間有談及碧霞髓者,曹因述集山之事以告諸客。
(選自《聽雨軒筆記》)
陶岳,字集山,紹興世家子弟。父親名曉巒,雍正年間在滇南任過“別駕”之職,因受牽連被罷官。無錢回鄉,留在云南作刑名師爺,因辦案有名,高官們爭相邀請他。后來在永昌府作幕僚,見到書房前花盆中,有一塊小石頭,深紫色,并且光彩閃射,覺得很奇異,便向入打問。跟隨他的人是本地人,回答說:“這類石頭不單是紫色一種,還有大紅、銀紅、淡紫、黃、白好幾種顏色。其中最好的可放在盆盎之中作為玩具。這種石頭永昌府所轄各縣山中都有,不是什么貴重東西。曉巒非常喜愛這種石頭,就寫信給朋友,請他們代為搜集,一共得兩大箱。不過,雜色的較多,而大紅的僅十分之二三。回鄉時用兩個騾子馱著。從永昌到貴州鎮遠上船,光旱路就有四千多里,為此化了很多盤纏。回到紹興曾拿了些送人,可他們把此石看成與宣石差不多,沒有人看重。
后來曉巒去世,集山只中了個秀才,再也考不中舉人,家里非常窮,靠給別人家的孩子作啟蒙老師掙口飯吃。紹興的珠寶店在城中的千秋巷,乾隆甲戌年(1754)冬天,一個偶然的機會,集山從這里過,看見店中有作碧髓買賣的。集山早就聽說過“碧霞髓”這名字而沒有見過,于是就到店里去看。見這東西有酒碗大小,淺紅色,從內向外放射出光芒,閃爍照人,和他父親從云南帶回的石頭非常象,便坐在一旁觀看起來。直到店主提價到八十兩銀子,賣者才成交而去。集山后來慢慢向店主打問,店主回答說:“這種石頭鋸開可得到四塊帶版,然而加工所需人工、寶砂得化費三、四十兩銀子,才能制成器物。眼下這種東西價高,買者少,賣出去得一年時間,工本月利都算進去,就賺不了幾個錢了。在本地,貨本來就難銷,又無工匠,將來應當帶到蘇州、揚州原物出售,只不過能賺一分錢罷了。”問他這種石頭以哪種最珍貴,回答最珍貴的是大紅色的,其次是銀紅的,再次是雜色的。
集山匆匆回到家里,取出所存的石頭檢驗,看到和店中見的沒有什么差別。于是他就開始查點原來裝石頭的箱子,發現其中一箱還原封沒動,另一箱已所剩無幾。這時他把屋里搜尋了個遍,又得到大小十來塊。集山非常高興,檢了一枚銅錢大小的大紅色的,賣給千秋巷另一家珠寶店,得了一百多兩銀子,作為路費,陸續運他的碧霞髓到蘇州、杭州、揚州、南京、漢口、廣州等地去賣。集山善于經營,又從上述各地販貨回來賣。當時碧霞髓的價錢天天上漲,箱子里的賣出還不到一半,算了一下,已得到一萬多兩銀子。他用這錢買房屋、田地,過上了溫飽日子。后來,逐漸把所存全部賣出,便成了紹興的大戶人家。
集山受業的老師曹仰堯,是我的舊相識。丙戌冬天在梧中相遇,一群客人坐在一起閑聊,其中一個談到碧霞髓,曹因此給眾客人們講述了上述集山的故事。
本篇自始至終圍繞著“碧霞髓”這種石頭作文章。前半部分主要寫集山的父親在云南見到這種石頭,愛上這種石頭,托人搜集這種石頭,不怕路途遙遠艱難運回這種石頭。后半部分主要寫集山在困境中發現這種石頭的價值,逐漸售出這種石頭,遂成為紹興巨室。前后雖然寫的是不同人事,但因有碧霞髓貫徹始終,所以文章仍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并不顯得松散。
本篇所寫的主要人物是集山。乾隆甲戌(1754)冬,集山偶過紹興城中珠寶店的所在地千秋巷,見店中有賣自己“向聞其名而未之見也”的碧霞髓的人,好奇心驅使他進店“視之”;當看到這碧霞髓與父親從“滇省攜歸之石絕相類”時,切身利益吸引他要弄個究竟,“遂坐其旁以觀之”;當親眼目睹這小小的石頭待“店主還價增至八十金,賣者始肯成交而去”時,集山馬上意識到自家所存的碧霞髓可能會給自己帶來一筆可觀的財富,以改變自己目前的困頓境況,于是便策略地向店主“徐問之”——借助行家弄清自家貨物的等次、用途和市場上這種貨物的價錢、銷售情況。從上述可以看出,集山頗有生意人的頭腦,既重視“知己”——弄清自家貨物的情況;又重視并善于“知彼”——搜集了解市場信息。經營也象打仗一樣,知己知彼,方能取勝。
集山掌握市場情況以后,便開始他的經營活動:先“檢大紅小如錢者一枚”,到千秋巷“別”一家珠寶店賣得車船盤費,然后根據店主提供的市場信息陸續把自家的碧霞髓運到更能賺錢的蘇州、杭州、揚州、南京、漢口、廣州等地去賣。賣掉碧霞髓不是空著返回,而是“于彼處買貨而返”,從中又賺一筆。作者評價說:“集山善于經營。”的確一點不假。
集山正是靠著他的有心計、善經營,才從以前“困于諸生”、“家貧甚”發達到后來的“遂成紹興巨室”。這固然反映了我國封建社會末期沿海一帶商品經濟的發展,而在當今時代,難道我們不能從集山這個人物身上得到一些啟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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