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劉明鈞 【本書體例】
后至元間,盜入浙省丞相府。是夕,月色微明,相與紗帷中窺見之:美髭髯,身長七尺余。時一侍姬亦見之,大呼有賊。相急止之曰:“此相府,何賊敢來?”——蓋虞其有所傷犯故也。縱其自取七寶系腰、金玉器皿,席卷而去。
翌旦,責令有司官兵肖形掩捕,刻期獲解。沿門搜索,終不可得。
越明年,才于紹興諸暨州敗露。掠問其情,乃云:初至杭,寓相府之東,相去三十余家。是夜,自外大醉歸,倒于門外。主人扶掖登樓而臥。須臾嘔吐,狼藉滿地。至二更,開樓窗緣房檐至府內。腳履尺余木級,而帶優人假髯。既得物,直攜至江頭,置于白塔上,復回寓所。侵晨,羅者至。察其人,酒尚未醒,酣睡正熟,且身材侏儒,略無髭髯,竟不之疑。數日后,方攜所盜物抵浙東,因此被擒。
盜亦有道,其斯之謂歟?
(選自《輟耕錄》)
順帝至元年間,一個盜賊溜進了浙省丞相府。這天晚上,月色朦朧,丞相在紗帷之中看到這個竊賊:胡須長得很美很長,身高有七尺多。當時一個侍姬也看見了,大聲喊道:“有賊。”丞相急忙阻止她說:“這是堂堂丞相府,竊賊怎敢前來?”——這是擔心被竊賊所傷害,所以故意這么說。聽憑竊賊把七寶系腰、金玉器皿全部偷去。
第二天早晨,責令負責緝盜的官兵畫出肖象進行搜捕,并要求限期破案。官兵挨門逐戶地搜查,始終沒有抓到那個竊賊。
第二年,這個案子在浙江紹興諸暨州破獲。拷問竊賊,問他當時作案經過,他說:初到杭州時,住在相府的東邊,相隔有三十多家。這天夜里,在外面喝得酩酊大醉,還沒進門,便倒在了門外。主人扶著上樓躺下,一會嘔吐得遍地狼藉。到二更時分,打開樓上的窗戶,沿著屋檐溜到了丞相府。腳穿一尺多高的木級,又帶上藝人的假胡須。竊得財物以后,一直帶到江邊,藏到一座白塔上,重又返回住處。第二天早晨,搜捕的官兵來了,仔細地察看這個人,見他酒尚未醒,正在酣睡。再說,這個人身材很低,一點胡須也沒有,搜捕的官兵絲毫不懷疑他。幾天以后,等風聲已過,便攜帶著所盜竊的財物到浙東銷贓,于是被抓獲了。
盜賊也是講究方法的,大概說的就是這類事吧。
這篇筆記小說寫的是發生在元末的一個小故事,主要人物是那個喬裝打扮的竊賊。他酒后行竊,乘著朦朧的月色,戴上優人的假髯,穿上一尺多高的木級,緣著房檐溜到了浙省丞相府中。使人感到既新奇有趣又滑稽可笑。如果搬上銀幕,這個鏡頭,對觀眾一定有吸引力。更有趣味的是,他頗有心計,作案后,把贓物藏到他處,又重回住處“弛然而臥”,呼呼大睡起來,以致瞞過了搜捕的官兵,使官兵“竟不之疑”,這個“梁上君子”真可謂老練而有“道”了。
浙省的丞相是個老奸巨滑的人,他明明于紗帷之中看見有賊,侍姬也看見了,但卻不讓出聲,這是為什么?我想,一則身為丞相家產萬貫,任他小偷能拿出多少,九牛一毛,何足介意。二則他膽小如鼠,貪生怕死,唯恐被竊賊傷害。可是,一到天亮,他便迫不及待,氣勢洶洶地召集“有司官兵”,擺出了一副丞相的威嚴,責令限期破案。人們不僅要問:堂堂丞相,昨天晚上干什么去了,昨晚“縱賊行竊”;今晨“刻期獲解”。兩相對照,一個封建官吏的卑瑣無能,又狐假虎威的面貌暴露無遺!
竊賊手段并不高明,他借酒壯膽,頗有幾分冒險性。此案也并不難破,勘察現場,總會找出破綻,然而,有司官兵“沿門搜索,終不可得,”這足見元代官兵之無能。一直拖到第二年,才在紹興諸暨(今屬浙江)破案。若不是盜賊自己道出究竟,可能“有司官兵”最終也弄不明白。
從這篇小說中,我們還可以看出元代社會秩序的混亂。盜賊居然偷到了浙省丞相府,一般庶民百姓的生命財產就更沒有保障了,正如《竇娥冤》中的賽盧醫光天化日要勒死蔡婆,搶走二十兩花銀。事情過后,又沒人過問,不象丞相府失竊,有司官兵“沿門搜索”。
這篇小說短小精悍,全文不足二百五十字,卻非常完整。時間、地點、人物、情節非常清楚,故事內容曲折起伏,引人入勝。作者成功地運用了小說創作中的懸念,緊緊抓住了讀者。竊賊進入丞相府,“縱其自取七寶系腰、金玉器皿,席卷而去。”這就給讀者造成一個很強的懸念,逼著人們讀下去,下一步怎么辦?竊賊是被抓,還是逃之夭夭?然而二者卻都不是,既沒逃,官兵又“終不可得。”直到篇末,人們才識破謎底。使人讀來,只覺得輕松、從容,又妙趣橫生,給人以藝術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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