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劉明鈞 【本書體例】
夏雪蓑云:嘗見優人杜生彥明,說向自江西回至韶州,寓宿旅邸。邸先有客曰相公者居焉,刺繡秀服、琢玉帽頂,而僅皮履。生惑,具酒肴延款,問以姓名履歷。客具答甚悉,初不知其為盜也。
次日,客酬宴,邀至其室,見柱上鎖一小猴,形神精狡。既而縱使周旋席間。忽番語遣之,俄捧一碟至。復番語詈之,即易一碗至。生驚異,詢其故,客曰:“某有婢得子,彌月而亡。時此猴生旬有五日,其母斃于獵犬,終日叫號可憐,固令此婢就乳之。及長成,遂能隨人指使,兼解番語耳。”
生別后至清州,留吳同知處。忽報客有攜一猴入城者。吳語生云:“此人乃江湖巨盜,凡至人家,窺見房屋路徑,并藏蓄所在,至夜使猴入內偷竊,彼則在外應接。吾必奪此猴為人除害也。”
明日,客謁吳,吳款以飯。需其猴,初甚拒,吳曰:“否則就此斷其首!”客不得已允許。吳酬白金十兩。臨去,番語囑猴。適譯史聞得,來告吳曰:“客教猴云:‘汝若不飯不食,彼必解爾縛,可亟逃來,我只在十里外小寺中伺也。’”吳未之信。至晚,試與之果核水食之類,皆不食。急使人覘之,此客果未行。歸報,引猴撾殺之。
(選自《輟耕錄》)
夏雪蓑說過這樣一個故事:曾經見到藝人杜彥明,他說從前由江西回韶州,晚上住在旅店里。旅店里已先住下一個自稱相公的人,他穿著繡花的衣服,戴著用美玉裝飾的帽子,穿著皮子做的鞋。杜生感到不可理解,便準備了酒飯款待客人。酒席上順便問起了他的姓名和經歷,客人回答得非常詳細。——原來并不知道他是個竊賊。
第二天,客人也置辦了酒菜相酬答,邀請杜生到他的住室。杜生去后,見到室內柱上鎖著一只小猴、長相和神情顯得非常精明靈巧。后來便任隨小猴在酒席間亂跑。忽然用番語指使它,一會捧來一個小碟。又用番語斥罵它,隨即又換一只碗送來。杜生感到非常驚異,向客人詢問。客人說:“先前我有一個婢女生了一個小孩,還不到滿月便夭折了。當時,這只小猴才生下來十五天,它的母親被獵狗咬死,小猴整天哀叫得十分可憐,于是就讓這個婢女哺乳這只小猴。等小猴長大,便能聽從人的指使,還能聽懂番語。”
杜生和客人分別后到了清州,住在吳同知處。忽然聽人說有一個客人牽著猴子來到城里。吳同知告訴杜生說:“這個人是江湖大盜,他到別人家以后,窺見房屋道路以及財物的儲藏地方,到了夜晚,令猴入內偷竊,他在外邊接應。我一定奪過來這只猴,為民除害。”
第二天,客人來謁見吳同知,吳用飯菜來款待他。吃飯時,吳說想要他的猴。開始,客人堅決不給,吳同知說:“如不給我,我就砍掉猴頭。”客人在無奈的情況下便答應了。吳給了十兩銀子相酬謝。臨走時,客人用番語囑咐猴子,正巧懂番語的官員聽到了,走來告訴吳同知說:“那客教唆猴子說:‘你假如不吃不喝,他一定給你解開繩索,你可迅速逃來,我在十里以外的小廟里等待。’”吳不相信他的話。到了晚上,試著給它水果飯食一類的東西,猴子都不吃。急忙派人去城外偷偷地察看,這個客人果真沒走。回來一說,吳同知便讓人拉過猴子殺了它。
這篇筆記小說繪聲繪色地寫出了一只擅長偷盜的“賊猴”。這只猴既可悲又可憐。可悲的是客人的番語被“譯史”聽到以后終于被吳同知“撾殺之”;可憐的是“猴生旬有五日,其母斃于獵犬,終日叫號。”于是客人便令婢女哺乳。既由婢乳喂養,便要聽從主子的指使,夜間“入內偷竊,彼則在外應接。”可以想見,初一開始,這只猴子未必愿意這么作,但“棰楚之下,何求不得”,這只可憐的猴子是沒少吃苦頭的。不過,它終于被馴服成“遂能使人指使,兼解番語。”
這只小猴一出場就緊緊吸引住了讀者,“形神精狡”四個字,十分傳神地寫出了猴子的精明靈巧;緊接著寫猴子的幾個動作,“俄捧一碟至。復番語詈之,即易一碗至。”客人和猴子配合得多么默契,這究竟是怎么回事?讀者在驚異之余,又不能不產生疑問,作者在這里埋下了伏筆,制造了懸念。
小說中的“客人”是一個十分可鄙可憎的人物,他利用一只小猴行竊,大發不義之財,而且招搖過市。穿戴華貴,“刺繡衣服,琢玉帽頂,”外表衣冠楚楚,內心卑鄙骯臟。最終導致小猴被殺,他卻逃之夭夭。
吳同知欲“為人除害”,心眼不可謂不好,但令人遺憾的是他卻歸咎于猴子。發誓“吾必奪此猴為人除害也。”好一個糊涂的吳同知!應殺的不是猴子。放走了“客人”,他可能還會馴練第二只、第三只猴子為盜,豈不繼續為害于人間?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深思。
這篇筆記小說題材新穎,馴猴為盜,前所未聞。另外,故事情節曲折起伏,環環相扣,層層設伏,至“否則就此斷其首”,令人屏息斂容,全文進入高潮。“歸報,引猴撾殺之。”至此嘎然而止,不枝不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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