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6-1860年英、法在俄、美支持下聯合發動的侵華戰爭。因其性質與鴉片戰爭基本相同,是它的繼續與擴大,史稱第二次鴉片戰爭,亦稱英法聯軍之役。英法各國通過鴉片戰爭已經在中國獲得了巨大侵略權益,但并不滿足,為了進一步打開中國的市場,擴大侵略特權,在修約要求遭到清政府的拒絕后,英國制造亞羅號事件,1856年10月23日進攻廣州,挑起了第二次鴉片戰爭。1857年,法國借口馬賴神甫事件,與英國組成侵華聯軍,以額爾金和葛羅為英、法全權代表,各率侵略軍到達香港。美國、沙俄政府則聲明支持英、法侵華,四個國家結成侵華聯盟。12月29日英法聯軍攻陷廣州,總督葉名琛被俘,押送到印度加爾各答;廣東巡撫柏貴、將軍穆克德納投降,組成傀儡政府。1858年4月,英、法聯軍北上大沽口,英、法、美、俄四國公使也乘兵艦抵達白河口外,對清政府進行訛詐,索取侵略特權。5月20日,聯軍攻陷大沽炮臺,天津門戶洞開,清政府趕忙派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赴天津議和,談判中英、法代表驕橫要挾,俄、美代表則扮演調停人角色,在6月先后逼迫清政府簽訂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條約》。這些條約的主要內容有:各國公使常駐北京;增開牛莊、登州、臺灣、淡水、潮州、瓊州、漢口、九江、南京、鎮江為通商口岸;英法等國人民可往內地游歷、通商、傳教;外國商船可在長江各口自由往來;修改稅則,取締常關稅,外國貨物進入內地只收2.5%子口稅;中國分別向英、法賠款四百萬和二百萬兩白銀。上述四個條約一年內在北京雙方交換批準書。1859年6月,英、法公使借口到北京交換條約文本,率艦隊到大沽口外,拒絕按清政府安排由北塘登陸,強入白河,襲擊大沽炮臺,守衛炮臺的僧格林沁率部奮勇還擊,擊沉擊傷聯軍兵艦十余只,傷斃敵軍四百七十多人,重傷英艦隊司令何伯。1860年2月,英法兩國政府增兵擴大侵略戰爭,8月聯軍攻陷北塘、大沽,24日占領天津。清政府重開談判,因侵略者索需苛刻,天津、通州談判相繼破裂,英法聯軍進攻通向北京的要隘張家灣、八里橋。9月22日,咸豐帝倉皇逃往熱河,委任恭親王奕訢為欽差大臣負責和議。10月13日英法聯軍攻占北京,焚毀了圓明園。在英法武力壓力下,奕訴于24、25日,分別同英、法交換《天津條約》批準書,并訂立中英、中法《續增條約》即《北京條約》,主要內容有:增開天津為商埠;準許華工出國;割讓九龍司為英國領地;交還天主教教堂教產(充當翻譯的法國神父又在條約的中文本偷偷加入“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條文);賠償英、法兵費各八百萬兩。英法侵略軍在《北京條約》簽訂后陸續撤離北京,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這次戰爭使外國侵略勢力擴展到沿海各省并深入到內地,大大便利了它們對華的經濟、政治、文化侵略,中國的獨立主權又一次受到嚴重損害,加深了中國的半殖民地化。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后,中外反動勢力聯合絞殺太平天國,出現了“中外和好”的局面。可參看蔣孟引:《第二次鴉片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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