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西晉唯物主義哲學家。字堅石,渤海南皮(今河北南皮東北)人。出身于冀州大族,歷官尚書郎、馮翊太守,當時很有名望。后被趙王司馬倫殺害,死時年僅32歲。他以“言盡意”論批判玄學唯心主義的“言不盡意”論,承認語言、概念(言)能表達事物真相(意),指出:“形不待名而圓方已著,色不俟稱而黑白已彰”,認為客觀事物及其屬性是離開人的概念和語言而獨立存在的,是不以人們對它的稱謂為轉移的。但語言概念是人們用以說明客觀事物的工具。他說:“理得于心,非言不暢;物定于彼,非名不辨。”即沒有語言、名稱,事物及其規律就不能表達和辨認。這就駁斥了當時玄學家“言不盡意”的論點。不同的名與言是依據不同的客觀事物及其屬性而確定的。因此,“名逐物而遷,言因理而變”,名與言要隨物與理的變遷而變遷,是物與理的反映。物之與名,理之與言,猶如“聲發響應,形存影附,不得相與為二”,兩者是一致的,而不是不相關的兩個東西。他說:“茍其不二,則言無不盡矣”。歐陽健強調“言”、“意”一致是正確的,但也有片面性,他把言、意相一致的方面絕對化了,同樣也會走向謬誤。著作有《言盡意論》,收在《全唐文》一百零九卷,另見唐《藝文類聚》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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