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南宋著名的唯心主義哲學家、教育家。字元晦,一字仲晦,號晦庵。徽州婺源(今屬江西)人。曾任江東轉運副使,寶文閣待制、侍講等職。一生仕途坎坷。僑寓建陽(今屬福建)考亭講學。因講學于紫陽書院,故別稱考亭、紫陽。其學派稱為“閩學”。他集理學之大成,并與程顥、程頤合稱程朱學派。晚年受到韓侂胄的排斥,把其學派視為“偽學”,遭到禁止。死后復了官爵,封贈謚,世稱朱文公。
朱熹著作甚多,主要哲學著作有《四書集注》、《太極圖說解》、《周易本義》、《朱子語類》、《朱文公文集》等。他在哲學思想上發展了程顥、程頤關于“理”的學說,建立了完整的客觀唯心主義體系。認為“理”是宇宙的根本。說“有是理便有是氣,但理是本。”(《朱子語類》)所謂“理”,即“太極”。“極是道理之極至。總天地萬物之理,便是太極。”(同上)指出“未有天地之先,畢竟是先有此理。”(同上)又認為“理”“氣”不能分離,天下未有無“理”之“氣”,亦未有無“氣”之“理”,“理與氣無先后之可言,但推上去時,卻如理在先氣在后”(同上)。“理”是根本的,第一性的,“氣”是派生的,第二性的。在他看來,天地之間,有“理”有“氣”,“理”是形而上之道,生物之本;“氣”是形而下之器,生物之具,但“理”不能生“物”,只有“氣”方能生“物”。意思說,“理”必須通過“氣”才能產生天地萬物。他還提出“體”與“用”的思想。在解釋程頤的“體用一原”時說:“蓋自理而言,則即體而用在其中,所謂一原也。”(《答汪尚書》)他發揮了“體用一原”的思想,認為“用”在于“體”,“體”亦在于“用”。即“體”即“用”。離“體”固非“用”,離“用”亦非“體”。這種“體用”統一的觀點,是他對“體用”的發展。又提出“心有體有用,未發之前,是心之體,已發之際,乃心之用”(《朱子語類》)。認為“心有體有用”,“體”是“心”之“體”,“用”是“心”之“用”,“心”是根本的。在“理”與“心”的關系上,認為“理”比“心”更根本,“理”“自未始有物之前,以至人消物盡之后”(《讀大紀》)是永恒存在的,這是客觀唯心主義觀點。還提出“一分為二,節節如此,以至無窮”(《朱子語類》,“一每生二,自然之理也”(《周易本義》)。肯定統一物分為兩個部分,一分為二。這種一分為二,是普遍存在的,反映了他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在認識論上,提出“格物窮理”的命題。他說:“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大學章句》)。他所說的“格物”,就是通過接觸事物認識其道理或規律,而達到“窮理”。“致知”是使本心的認識達到無所不知的境界。他從事教育多年,“為學之道,莫先于窮理;窮理之要,必在于讀書”(《甲寅行宮便殿奏札二》)。他強調“窮理”,要“窮理”就必須讀“圣賢之書”,以“仁義禮智”為修養的最高標準,“仁則私欲盡去,而心德之全也。”(《論語集注》)要達到求“仁”的目的,就須做到“居敬”,“居敬”是“人心”有所畏謹,不敢放縱”,不受外物干擾。在人性論思想上,認為“氣”中之“理”即“性”,認為人性至善,但人性表現時要受“氣”的影響。強調“氣”有清濁昏明之分,人稟氣而有圣、賢、愚、不肖之別。指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主張以天命之性決定氣質之性,存天命,去人欲。在他看來,“天理”和“人欲”是根本對立的,要求人們放棄“人欲”,而服從“天理”,宣揚禁欲主義。
朱熹博覽群書,廣注典籍,在整理文獻方面做出一些貢獻。對經學、史學、文學、樂律以及自然科學均有研究。他的理學思想一直成為后來封建地主階級統治人民的思想工具,在明清兩代被提到儒學正宗的地位,成為官方哲學。他的學說在當時有很大的影響,曾傳到日本,在德川時代“朱子學”也頗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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