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希伯來人的文獻總匯和文學總集,是做為猶太教的經典編纂成書的。“約”的意思就是希伯來人祖先與神所訂的約法,即希伯來人信仰唯一的上帝耶和華,耶和華賜福希伯來人。后來,基督教宣稱耶穌降世,神與人又重新立了“約”,因此前者稱“舊約”,后者稱為“新約”。《舊約》收集了希伯來人從公元前十三世紀到公元前二世紀一千多年間形成的文化典籍,大約是在公元前六世紀到公元前二世紀間成書的。因為它是為著宗教的目的編輯起來的,所以整個《舊約》貫穿著猶太教的教義,即一神教觀念,人類有罪的觀念和期待救世主的觀念。《舊約》共三十九卷,它囊括了希伯來人的宗教、哲學、歷史、道德、法律和文學方面的著作。按照各卷的主要內容,大致可以分為四類。律法書,共五卷,即《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傳說這五卷為先知摩西所作,故稱“摩西五經”。五卷律法書的內容包括神話故事、英雄傳說、“摩西十誡”和宗教法典。歷史書,共十卷。最主要的有《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記》上、下等。歷史書的基本內容是記述了希伯來人在巴勒斯坦地區的生活情況;記述了以色列和猶太國家興亡的歷史;記述了英雄人物(如約書亞)、部落首領(如士師參孫)、宗教祭司(如撒母耳)、著名君王(如大衛、所羅門等)的生活業績。先知書,共十五卷。最重要的為《以賽亞書》、《耶利米書》、《哈巴谷書》等。這些著作相傳為先知所作,文章有鮮明的政治傾向,揭露了貴族、祭司們的種種罪惡,指責他們造成了民族的災難,號召人民堅信耶和華,復興以色列。詩文集,共九卷。包括故事、小說、詩歌等各種形式的作品。故事有《路得記》,小說有《以斯帖記》、《但以理書》,劇詩有《約伯記》,哀歌有《耶利米哀歌》,哲理詩集有《傳道書》、《箴言》,宗教詩集為《詩篇》,《雅歌》是以歌頌愛情為中心的抒情詩集。《舊約》不僅是希伯來人寶貴的精神財富,也是人類優秀文化遺產之一。原文為希伯來文,公元前二八五至二四九年間,有七十名學者在亞歷山大城圖書館把它譯成希臘文,稱為《七十人譯圣經》。四世紀末基督教會議決定將《舊約》與《新約》合在一起,稱為《圣經》,定為基督教的神圣經典。公元四〇五年吉約姆等人把《圣經》譯成拉丁文,傳入歐洲。《圣經》對歐洲文化和文學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希伯來文化與希臘文化常常被人相提并論,稱為“二希”。《舊約》不僅為后世作家提供了豐富的創作材料,而且對于研究古代希伯來人的歷史發展和社會思想具有很高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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