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亨·摩爾根(1818—1881),美國杰出的人類學家、考古學家和原始社會學家。出生于美國紐約州奧羅拉村附近的一個農莊。青年時,組織過以研究印第安人的風俗習慣為主要宗旨的團體“大易洛魁社”。1840年畢業于協和學院。在當律師期間,因積極為印第安人作辯護,使他在印第安人中間獲得聲望。1847年被易洛魁人的塞內卡部落鷹民族收為養子。此后多年從事印第安人社會和世界上各民族親族制度的研究,先后發表了《易洛魁人的同盟》和《血族及親姻制度》兩部著作。1877年,他對原始社會歷史一些問題作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發表了他的重要著作《古代社會》。《古代社會》是一部在民族學研究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著作之一。全書分為四編:第一編《各種發明和發現所體現的智力發展》,對人類經濟和文化發展作了總的概括;第二編《政治觀念的發展》,對從民族到國家的發展作了分析,包括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反映了從印第安人到希臘羅馬人的社會形態;第三編《家族觀念的發展》,敘述了以雜婚經群婚到一夫一妻的家庭發展史;第四編《財產觀念的發展》,闡述了財產繼承的歷史,從母系到父系財產關系的發展,同族繼承到子女繼承。在這部著作里,摩爾根分析了氏族的本質,證明氏族是原始社會的基本組織,并認為一切文明民族的最初氏族都是母權制氏族,由母權制氏族到父權制氏族的發展,在人類社會具有普遍的意義,它存在于一切人類的發展過程。同時,摩爾根還認定家庭是一個歷史范疇,并確立了婚姻和家庭發展順序的演進形式:血緣家庭、群婚家庭(普那路亞家庭)、對偶家庭、父權制家庭及一夫一妻制家庭,“首次繪出家庭史的略圖。”恩格斯對摩爾根的學說作了高度評價,他說:“摩爾根在美國,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發現了四十年前馬克思所發現的唯物主義歷史觀,并且以此為指導,在把野蠻時代和文明時代加以對比的時候,在主要點上得出了與馬克思相同的結果。”(《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一頁)“摩爾根的偉大功績,就在于他在主要特點上發現和恢復了我們成文歷史這種史前的基礎,并且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血族團體中找到一把解開古代希臘、羅馬和德意志歷史上那些極為重要的至今尚未解決的啞謎的鑰匙。”(同上書,第二頁)“……這個重新發現,對于原始歷史所具有的意義,正如達爾文的進化理論對于生物學和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對于政治經濟學的意義一樣。”“這樣就在原始歷史的研究方面開辟了一個新的時代。”(同上書,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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