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即清圣祖。世祖第三子。姓愛新覺羅,名玄燁。1661-1722年在位。順治十八年(1661),世祖去逝,玄燁年僅八歲,沖齡踐位,改元康熙。康熙初年,以鰲拜為首的滿洲顧命權臣專擅朝政,繼續推行圈地政策,迫使廣大農民流落四方;結黨營私,以致國事日非;吳三桂等三藩日益跋扈,逐漸形成割據勢力。親政后,于康熙八年(1669)逮捕鰲拜,革職拘禁,打擊滿洲貴族分權勢力,加強中央集權。而后下令削藩,于康熙二十年(1681)平定三藩叛亂,維護國家統一。康熙二十二年(1683)批準施瑯收復臺灣的計劃,攻滅鄭氏政權,并在臺灣駐兵屯守,備御西方殖民勢力,捍衛東南海疆。康熙二十四年(1685)派兵驅逐盤踞黑龍江流域雅克薩城的沙俄侵略軍,遏制了沙俄在我國東北地區的領土野心。康熙二十八年(1689),派索額圖等與俄國代表談判,簽訂《中俄尼布楚條約》,確定中俄東段邊界。當時準噶爾部首領噶爾丹里通沙俄發動叛亂,進攻喀爾喀蒙古、內蒙古和西藏等地,康熙皇帝三次派兵平叛,晚年又派兵鎮壓藏族少數上層分子勾結準噶爾部的叛亂,鞏固了西北、西南邊陲,加強了多民族國家的統一。在位期間,重視農業生產,實行一系列政策,促進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廢除圈地令,實行“更名田”,承認部分中小地主和農民對明代藩王土地的所有權。獎勵墾荒,減免錢糧,賑濟饑民。用靳輔治理黃河,減輕水患,興修水利。康熙五十一年(1712)宣布“盛世滋丁,永不加賦”,為地丁制實行奠定了基礎。收復臺灣后,廢除遷海令,有利于對外經濟發展。康熙三十九年(1700),下令將班匠銀合并到地稅中征收,有利于工商業的發展。進行全國性土地測量,完成《皇輿全圖》的繪制。開博學鴻詞科,設明史館,編纂《全唐詩》、《佩文韻府》、《字典》等書籍。提倡程朱理學。曾興《明史》、《南山集》等文字獄,鎮壓反清士子,加強思想統治。康熙皇帝治國勤謹,統治時期,號為治平,然廷臣多結黨營私,地方官多貪酷不法。了解其生平,可閱讀《清史稿》卷6、7、8《圣祖本紀》。全面評價其功過可讀劉大年《論康熙》、平心《論康熙的歷史地位》、楊寬《論康熙之治》(均見《明清人物論集》下編)。
上一篇:康海及其《中山狼》
下一篇:庸俗唯物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