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前身為八路軍、新四軍、華南游擊隊、東北抗日聯軍等。抗日戰爭勝利后,八路軍、新四軍、華南游擊隊仍沿用原稱,全面內戰爆發后,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1945年8月,東北抗日聯軍改稱東北人民自治軍,1946年1月改編,與進入東北的八路軍、新四軍合編為東北民主聯軍,1947年改稱東北人民解放軍。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各大戰略區的人民解放軍武裝部隊劃分為野戰部隊、地方部隊和游擊部隊三類。野戰部隊編為第一野戰軍(西北野戰軍),以原陜甘寧、晉綏兩解放區的八路軍為基礎組成;第二野戰軍(晉冀魯豫野戰軍、中原野戰軍),以原晉冀魯豫八路軍為基礎組成;第三野戰軍(華東野戰軍),以山東解放區的八路軍與華中解放區的新四軍為基礎組成;第四野戰軍(東北野戰軍),由東北民主聯軍發展而來;華北野戰軍,由晉察冀解放區的八路軍和晉冀魯豫解放區的八路軍一部合編。人民解放軍發揚光榮歷史傳統,堅持人民軍隊建軍原則,1947年10月10日,人民解放軍總部重行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人民解放軍在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經過戰略防御、戰略進攻、戰略決戰三個階段,打敗了美式裝備的國民黨軍隊,消滅敵軍累積八百多萬人,推翻了國民黨在中國的反動統治。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人民解放軍繼續殲滅殘敵、肅清土匪、保衛國防,同時積極參加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在抗美援朝、中印邊界保衛戰、對越自衛反擊戰等保衛祖國安全、保衛世界和平的戰爭中榮立戰功。
現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由陸、海、空三軍組成。其根本任務是保衛國家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與安全,防御內外敵人的顛覆、破壞和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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