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社會觀
民本思想是孟子政治思想的精華。他認為,對一個國家來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盡心》下)還說,“君有大過則諫,反復之而不聽,則易位。”所謂“易位”,就是由貴戚之卿予以撤換。這種觀念是奴隸主貴族內部民主制的遺留。在古希臘曾經存在過,在中國西周共和時期也實行過。戰國時期,君權大張,民賤君尊,不再有人提及。所以齊宣王一聽到孟子此番言論,惱怒得馬上變臉。孟子還認為,國君如果對待臣民不關心愛護,那么臣民對國君冷漠,甚至敵視,都是可以理解的。他說:“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離婁》下)把君臣關系看成在一定程度上的對等關系,沒有天生的服從義務和隸屬關系。他還認為,殘暴的國君不配稱之為君。當時有人認為,湯放桀,武王伐紂,是以臣弒君。孟子反駁說:“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孟子甚至把推翻殘暴的國君說成是“救民于水火之中”,“為匹夫匹婦復仇”的正義事業。這種理論與絕對尊君的孔子有所不同,昏君魯昭公破壞周禮,孔子明明知道,不敢承認,反而說他知禮。后世有的封建帝王對孟子很惱火。明代朱元璋稱帝后,曾下令把《孟子》關于重民的言論刪去八十余條,不準學生學習,不準用作科舉考試題目。還把孟子的牌位從孔廟里搬出去,斥責孟子不配配祀孔子。經人苦諫,才得恢復。
以民本思想為基礎,形成孟子的“仁政”理論。他反復告誡各國統治者,能否得天下或保天下,關鍵在是否得到人民的擁護。“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其民矣。”他再三勸說統治者,要“保民”“若保赤子”“使民以時”“無奪民時”“省刑罰”“薄稅斂”“取于民有制”。堅決譴責“虐民”“殘民”,和“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饑色,野有餓莩”的貧富對立現象,反對“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的不義之戰,認為戰爭的勝負取決于民心,“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孟子主張在土地制度上進行改革,要使“民有恒產”,實行井田制。方里為井,每井九百畝,形成井字形,中間百畝為公田,其余八百畝分給八家為私田。八家共耕公田,收獲歸公,而私田收入則歸勞動者自己。在私田內,有五畝地可以蓋房子,樹之以桑,有雞犬之蓄,老者可以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有空還要進行文化道德教育。這是孟子理想的社會藍圖。井田制屬于勞役地租制,而不是奴隸制,因為奴隸不可能有個人財產。這種制度在古代可能存在過,商鞅變法以后,秦國已廢止,“開阡陌,廢井田”,為新的土地私有制和實物地租制所取代。孟子的這套主張,是改良,而不是革新,也不能說是復辟倒退。從漢代到清代,許多思想家、政治家鼓吹過,試驗過井田制,都失敗了。
孟子贊成社會分工。認為“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義也。”“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滕文公》上)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分工,國家管理者和普通民眾的分工,是社會發展的結果。孟子與農家學派就此進行過一場激烈辯論。農家學派主張管理者與民并耕而食,一邊自謀生業一邊治理國家。這種現象在原始社會確實實行過,到奴隸社會早已破壞了,到封建社會根本不存在了。孟子勞心勞力分工的主張是符合歷史潮流的。至于說后來成為替剝削制度辯護的理論基礎,那不應由孟子負責。
孟子還堅持商品按質論價,批評農家學派只看數量計價,鞋子大小一樣就一個價,而不考慮質量和加工的粗細。孟子說,那樣一來人們都去制造劣質產品了。孟子的價格觀無疑是進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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