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是什么機構
理藩院,是清朝統治蒙古、回部及西藏等少數民族的最高權力機構,同時也負責處理對俄羅斯的外交事務。
理藩院設立于崇德元年(1636年),主要管理蒙古事務,那時稱之為蒙古衙門。崇德三年(1638年)六月,朝廷正式將蒙古衙門更名為理藩院,隸屬禮部。康熙皇帝即位后,將理藩院從禮部完全獨立出來,理藩院的內部機構設置也趨于完善。從那時起理藩院的職權范圍開始擴張,一方面管理蒙古、新疆南部及其他少數民族王公、土司等官員的封襲、年班、進貢、隨圍、宴賞、給俸等事,還管理蒙古商業貿易事務,辦理滿蒙聯姻,管理喇嘛事務,參與修訂關于少數民族的法律,參加審理刑名案件等。
咸豐年間,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成立后,理藩院不再管理外交事務。
上一篇:“班房”是指監獄嗎
下一篇:“登聞鼓”有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