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研究·節奏
從一般的意義來說,節奏是指聲音的間隔距離、抑揚頓挫方面的規律性。作為音樂術語,它指音響運動的輕重緩急,其中節拍的強弱或長短交替出現要合乎一定的規律。節奏為旋律的骨干,也是樂曲結構的基本因素。音樂之節奏有二,一為長音與短音交互而起之節奏,一為強音與弱音反復而起之節奏。小節之內,強拍位置為長音,弱拍位置為短音時,視之為正規節奏。小節內,強拍位置為短音,弱拍位置為長音時,謂之不正規節奏。
詩的節奏,主要是語言的節奏,它是由語言的音節的長短、輕重和音節與音節之間的停頓所形成。中國古詩和古體詩的節奏主要是靠頓數的安排來完成的,如四言詩每句兩頓,五言詩每句三頓,七言詩每句四頓。每頓或為兩個字或為一個字,既和字的意義有關系,也和字的位置有關系。有的詩因表達的情緒起伏的強弱程度不同,節奏又有短促有力與緩慢遲滯之分,有的則頓數錯綜,形成奔放熱烈的節奏。律詩的節奏主要在于平仄格律,而平仄的安排又是和頓相結合的。一般律詩,每句之中基本上是兩個字同為平聲或仄聲,這樣兩字一換,平仄相間,又和頓恰好結合,形成明顯的抑揚頓挫。每聯上下句的平仄基本上是相反的,由上聯轉下聯的兩句的平仄又基本上是相同的,于是每聯兩句的音調顯得錯綜而不單調,兩聯之間的音調又先后相承而形成往復回環。因此,律詩的節奏更鮮明,旋律更和諧,音調更優美。詞曲的語言則不僅要合平仄,而且要論宮商,所以更富于音樂性。
現代新詩語言的節奏方面不象古典詩歌那樣嚴格、整齊,但也要求詩行的字數、頓數大致整齊,詩韻大致和諧,要有節奏感,具有韻律美。節奏感是傳達情緒的一種強有力的媒介,是情緒的一個組成部分,抒情詩就是通過節奏感表現情感的起伏和波動的。節奏的鮮明也能使誦讀者引起同樣的感情上的波瀾起伏,更好地感受詩人的感情和詩的內容。可以說,節奏感是構成現代新詩音樂性特征的一個基本因素,正如郭沫若所指出的: “節奏之于詩,是她的外形,也是她的生命,我們可以說,沒有詩是沒有節奏的,沒有節奏的便不是詩。”
在散文一類的文學作品中,除了某些抒情散文具有類似詩歌的節奏感和韻律感之外,一般所謂節奏美,是指這類作品在結構布置及情節安排上的收縱起伏、開合變化的氣勢及格局。而在繪畫、雕塑建筑等藝術中, 所謂節奏美更多的是一種托諭,是指構圖或造型上有規律的錯綜變化在人們的心理、情緒上所形成的和諧、流動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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