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漢斯立克
愛德華·漢斯立克, (Eduard Hanslick, 1825—1904),奧地利著名音樂評論家、美學家。他從十八歲開始在W·J托馬舍克門下學習了四年鋼琴、樂理和作曲。1845年在馬利思溫泉他結識了瓦格納,第二年結識了舒曼和李斯特及歐洲許多知名的音樂家,從這年開始他成為音樂界聰明的觀察者和敏銳的批評家 并成為當代歐洲音樂評論的權威。1849年他獲得法學博士學位,1854年他的力著《論音樂的美》首次出版,受到高度重視。1856年維也納大學哲學院聘任他為音樂史和音樂美學講師,并贈與他名譽哲學博士學位。1870年授予他正教授職。1862年在他倡議下,提出了確立統一的標準音問題。1865年被聘為國家音樂考試委員會委員。八十年代是漢斯立克活動的高峰,名聲遠超奧地利國界,獲得了許多榮譽和頭銜。他的著述有《論音樂的美——音樂美學的修改芻議》、 《維也納音樂會事業史》二卷、 《近代歌劇、評論與研究》及自傳體的《我的生平》。其中《論音樂的美》是近代唯心主義形式主義音樂美學的代表著作之一,在西方音樂思想中有極大的影響。
漢斯立克音樂美學思想準確地觸及了當時音樂美學的一個主要問題,即音樂是什么或音樂美究竟是什么的問題。漢斯立克的觀點是反傳統的。從啟蒙時代音樂理論家麥梯生,一直到漢斯立克同時代的瓦格納,都把情感的表現作為音樂的最后目的。舒伯特的情感美學更是促進了當時的音樂美學的狂飆突進運動,舒伯特認為音樂美是表情,而表情就是“內心的流露”。
漢斯立克針對這一觀點,針鋒相對地提出“音樂的內容就是樂音的運動形式”,而無其它的內容,音樂不需要產生什么情感效果,本身已是完美的。音樂美“是一種不依附、不需要外來內容的美,它存在于樂音以及樂音的藝術組合中。”這種“藝術組合”就是“一種用樂音關系來塑造形式的過程”。由于作曲家不受他的材料的控制,因而他“塑造”出來的形式就是“純粹的形式”,音樂不能表現音樂之外的東西。但他并不否認音樂能引起聽眾的情感,但這是生理現象,有時是病理現象,與音樂美無關或很少關系,不是審美性質的。審美是純觀照活動,它的對象是客觀存在著的樂音系列,不是聽眾的情感。音樂引起聽眾內心情感的原因是由于聽眾內心的聯想作用和音響過程人格化的心理活動。漢斯立克認為, “美的最后價值是以情感的直接驗證為依據”,他把情感作用歸功于樂曲的結構價值,但他所講的“情感的直接驗證”仍是指辯別樂曲特有的審美價值的過程。
漢斯立克認為“音樂是人類精神的表現”, “對音樂作品的一切富有幻想力的描寫……和解釋性的說明,都是比喻性或者是錯誤的”。由于漢斯立克把音樂美學與藝術史隔裂開來,因而也就把音樂同它的社會意義割裂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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