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審美分類創造·色彩
是繪畫的重要因素之一, 色彩和繪畫有著密切的關系。色彩是一門復雜的學問, 從事研究色彩的成因、 原理、 變化、 特點以及光照的關系等等, 稱之為“色彩學”。
色彩在繪畫中可分為有彩色(如紅、 黃、 蘭等) 和無彩色 (如黑、白、灰) 兩大類別。 色彩的三要素即指的是色相、 明度、 彩度。 色相 (又叫波長) , 指的是色彩的相貌, 通常以色彩的名稱來體現。 如紅、 橙、 藍等; 明度 (又稱輝度、光度) , 指色彩的明暗深淺程度。無彩色中, 白色明度最高, 黑色明度最低。 有彩色中, 黃色的明度較高, 藍、 紫色明度較低; 彩度 (又叫純度、 飽和度、 知覺度) 指含有色味的多少程度。 如大紅彩度高于粉紅、 深紅和灰紅。
色彩又分為三原色、 間色和復色。 三原色是紅、黃、藍。 三色相加成黑濁色; 間色又叫做第二次色。三原色中任何兩種原色相加即成:紅+黃=橙,黃+藍=綠,藍+紅=紫; 復色又叫做再間色, 或第三次色。 由兩個間色或一個原色加黑濁色混合而成。如橙+綠=黃灰色等。掌握了這些色彩的配置變化, 才能在運用過程中使畫面豐富多彩, 產生色彩美感。 另外, 由于來自各人對生活、自然的不同感受和聯想,而使色彩帶有感情因素。 另外繪畫色彩還區分為光源色、固有色、 條件色、冷色、 暖色等等。 畫面上所形成的不同色調, 往往會直接影響到觀賞者的情緒變化。 這種情緒變化就是由于對色彩的感受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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