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基本理論·色彩美
物體在白晝光的照射下都有其顏色,與物之形一起作用于人的視覺,人經過大腦的綜合分析,留下色彩的印象,并形成為可以離開形體的色彩概念。由于世上的萬物皆著色彩,所以處在現實中的人便入目皆色。馬克思說: “色彩的感覺是一般美感中最大眾化的形式。”色彩是與大千世界聯結在一起的,是美的構成部分。紅、黃、藍三原色及其調合色,可以造成復雜的審美效果。英國美學家荷迦茲說,“色彩美,是指各種顏色及其濃淡變化在對象上的這樣一種配置,這種配置在任何構圖中都是既明顯多樣的,又是巧妙統一的。”
色彩產生視覺效果。色彩作為視覺對象,其物質屬性的差異,可以對人產生不同的視覺效果。如青、藍、綠色,可以引起人冷的感覺,而紅、橙、黃色,可以引起人熱的感覺,深暗的色彩則使人輕松。根據這種視覺感覺,人們在建設生活、布置環境、點染畫面時,則可以有意創造某種視覺效果。在醫院的病房,為了使患者解除精神負擔,所有的陳設都是以白為主的淺色;而在法庭里,則很難設想淺淡色的環境會帶來什么效果。中世紀的哥特式的教堂,采用各種色彩的玻璃,嵌在窗子上,組成幾何圖形花樣,以及《圣經》中的場面;陰暗的教堂中,透過彩色的玻璃,射進了輕微的色彩繽紛的光線,給人一種難以形容的神秘感覺。色彩造成感情聯想。本來,從色彩的物質和人對它的生理感覺中,都沒有注定的感情意義,但是色彩卻是激發感情的對象物。 “物色之動,心亦搖焉。”“物色相召,人誰獲安?”色彩是物質引端,人的心理條件把色彩變成屬人的有意味的色調,發生了色彩的感情意義,這時色彩成了人的感情附著體。色彩的感情效果,體現為人對于色彩的好惡感。人對于色彩的感情反應,與人的生活實踐經驗有密切聯系。比如深藍色使人感到沉著安靜,紅色使人感到熱情,這都是人類生活中歷史積淀的結果。對于特別使個人所喜所悲的色彩,可以稱之為主觀色彩。墨子見素絲而悲。王昌齡《閨怨》中的閨中少婦,“忽見陌頭楊柳色,悔教夫婿覓封侯。”牛希濟詞《生查子》中寫女子叮嚀:“回首猶重道:記得綠羅裙,處處憐芳草”。《西廂記》中送別的鶯鶯,視覺結果是:“曉來誰染霜林醉,總是離人淚!”這里的色彩所引起的感情效果完全不同,心里條件是能動的因素。聞一多有一首題為《色彩》的詩,他講他的生命怎樣從一張沒有價值的白紙,被生活中的各種色彩賦予情致的成份: “自從綠給了我以生命,紅給了我以熱情,黃教我以忠義,蘭教我以高潔,粉紅賜我以希望,灰白賜我以悲哀,再完成這幀彩圖,黑還要加我以死,從此以后,我便溺愛于我的生命,因為我愛它的色彩。”此中有一些感情色彩是人所共同的,有一些乃是特殊的主觀色彩。
色彩具有象征意義。人類在長期社會實踐中,依據色彩本身的某些特性,及其與人的生活的某種聯系,使某一色彩被賦予一種社會意義,變成具有代號意義的象征色。比如紅色,總是與火、血聯系在一起。從原始時代的狩獵、戰爭等活動中,人們就感覺到,血與勇敢、堅強、功業聯系在一起;而火與熱和光又聯系在一起。因此紅色便產生了它的多重象征意義,光榮、崇高、熱烈、忠誠、光明等等,都可以用紅色象征。而無產階級開始革命后,紅色又取得更多的社會象征意義,革命的一切幾乎都可以用紅色來象征。由于時代、歷史、民族、地域的不同,人們賦予色彩的象征意義,往往也很不相同。我國古代服飾以綠為賤色,元代為樂戶服色;而在“諾亞方舟”的傳說里,橄欖綠色象征著和平與希望,現代成為許多國家郵政的普遍象征色。色彩的象征意義,其色本來是依附于形的,因此有時與具體有形之物聯系在一起。紅色紗燈的喜慶象征,與燈之形不可分,紅色的汽車用于消防,這時紅色的十萬火急的意義與車這個有形之物是分不開的。因此,了解色彩的象征意義,應與特定的環境條件聯系起來,看到它的多義與轉義。色彩的象征意義有民族的、國家的、階級的、黨派的,也有個人的。個人可以根據聯想,以某種色彩為某一意義的象征。如陳輝烈士的《獻詞——為伊甸園而歌》,最后一段是: “我的晉察冀呀,也許吧,我的歌聲明天不幸停止,我的生命,被敵人撕碎,然而,我的血肉啊,它將化作芬芳的花朵,開在你的路上。那花兒呀——紅的是忠貞,黃的是純潔,白的是愛情,綠的是幸福,紫的是頑強。”此中的白與紫,其象征意義是獨屬于詩人自己的。
上一篇:文藝審美分類創造·色彩
下一篇: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榮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