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文本
現代西方接受美學理論中的一個基本概念,英文是Text,本義有原文、本文、文本的意思,在接受美學中是指與讀者發生接受關系前文學作品本身的自在狀態,是屬于作者的東西,僅具有意義勢能,與這種自在狀態的“文本”發生與接受者的閱讀、欣賞關系后的文學作品,特別是被讀者經閱讀、欣賞而灌注了自己的經驗體會后的文學作品,是完全不同的。因為作品在閱讀欣賞過程中,其意義勢能已經轉換為動能做功。因此接受美學理論特別強調要把“文本”的范疇加以確定,標定其在文學活動過程中的非獨立意義,因而與俄國的形式主義、美國的“新批評”、和聯邦德國的文體批評論那種專注于從作品本身價值上認定作品的獨立性,便成了兩極的對立。接受美學的“文本”論主張的立論者,首屬聯邦德國的姚斯,他在論述中提出,一部文學史應該是審美接受和生產的一個過程,其結構沿文本→讀者→批評家→作者→文本的序列式構成。
按“文本”論的觀點看文學藝術,是讀者的接受使作品產生了社會意義和文學價值,成為真正的作品,所以一部文學史不應只是作家寫作品的歷史,而應是有讀者參與的歷史,只有創作過程與接受過程的統一,才能構成完整的文學藝術過程。這就把傳統的文藝美學只強調作家與作品的關系的單向構成的格局打破了,也對作品只有功能潛力,而具體的功能的實現須由接受主體來實現的復雜關系作出了明確表述。
“文本”論特別強調接受者的參與作品創造的作用。因為不同時代的不同接受者都以自身的經驗注入自己所接受的作品,因為這種施動總給作品增加新的意義、作出新的解釋,歷史上許多作家作品忽隱忽現、忽冷忽熱就是這種過程中的施動結果。
由于“文本”論特別注意接受者在文學藝術活動中的意義,這就把對作品的社會實踐價值考察和認定,引向與實踐主體不可脫離的地步。
接受美學是以接受者對于“文本”的知解力和他的評價經驗為前提的,以接受者在“文本”中重建創造性的審美機制為學說的中心點。 所以對于“文本”的基礎意義常有忽略,而把“文本”的意義勢能到動能做功的轉換,寄托在接受者的“期望水準”的隨勢變更和保持積極的接受態度上。對此,西德與東德的不少批評家都表示懷疑,特別認為難以寫成一部文藝接受史。曼德爾考認為,公眾的期望水準在全部效果史的時間進程中不斷上升,在傳統習憤勢力影響下不斷地重新形成或消失;然而要對各個階段的期望水準進行區分,十分困難。開塞爾也認為,期望水準同其研究者的歷史位置也是相對的;而且,過分強調接受者的積極態度,就使得藝術作品的客觀質量遭受忽視。瓦依曼認為,這種方法可能導致對文學作品生產的忽視;事實上期望水準或者無法復原(在遠古時代),或者分裂成互相矛盾、彼此抗爭的五花八門的讀者期望(在近代)。
隨著接受美學理論的不斷發展,象“新批評”那樣把”文本”看作是脫離作家母體、又與讀者無關的獨立自在的實體的觀點,已明顯地不入時了;但接受美學的一些代表人物偏激地把“文本”看成是“空洞的形式”,其意義甚至完全要由接受者來充填的觀點,也不夠科學。馬克思的審美對象創造審美主體,審美主體又創造對象的理論,也是我們在“文本”問題上的基本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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