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研究·自我表現
回答自我在創作對象中的地位與意義評價的理論。作為口號的標榜,不同的文藝作者在具體命意上并不完全相同,但以此作為創作宗旨的多屬于浪漫主義和現代主義者。
作為文學藝術的創作主體,都無例外地以生活為源泉,在被生活對象激起美感之后進行著既反映客觀世界,也表現主觀世界的藝術審美創作。從這個意義上說,根本不涉外在世界、不顯內在精神的藝術創作是不存在的。中國古代美學所概括的“乘物游心”、 “神與物游”,都辯證地回答了創作中的物我關系、心物關系。
然而通觀文藝史上的主體審美創作,可以看出他們在處理社會群體與自我以及物我關系、心物關系時,并不是以等距離的標準方式行事的,而是在兩極中各有所向的側重方面。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以中國詩人之作,區劃“主觀詩與客觀詩之所由分”的界線;韋勒克和沃倫在《文學理論》中以英國文學為例,也要分辨開兩類詩人,即“主觀的和客觀的詩人”。他們認為象拜倫那樣的浪漫主義詩人, “他們寫的就是自己和自己的內在情愫”,這些人不僅在私人的書信、日記和自傳中表現自己,而且也在他們大部分正式發表的詩作中表現自己。 當然, 中外美學研究中的這種區分是相對的,任何“主觀”或“客觀”的作家作品,都是二者共有條件下的一向側重,絕對意義上的單一者是不存在的。所以韋勒克等在書中明確指出:“那種認為藝術純粹是自我表現,是個人感情和經驗的再現的觀點,顯然是錯誤的。”
因此對于文藝美學中的“自我表現”理論,須作具體分析,要分清多種情況,給以分別評價。
一種是建立在積極浪漫主義思潮基礎上的自我表現論,它的提倡者為了表現一種主觀理想、情感態度,把孕育自我主觀世界的現實世界淡化了,而極度強化的實際上是受現實激發的主體精神,以致竟以“自我表現”為號召,向黑暗現實挑戰,宣泄反傳統的進步性的叛逆精神,如應“五四”思潮而起的“創造社”的一些詩人,這是應予具體歷史肯定的;他們的“自我表現”口號,不過是達到民主科學,實現個性解放的一種集中動員。
一種是處于現代高度異化的資本主義世界中不愿依附于大資產階級的民主自由派人士企圖保持自身獨立價值的一條反抗宣言。他們用自我與社會的對立、與統治著的人的物質世界的對立、與荒謬冷漠的人際關系中的他人的對立,保持住人的本質或尋找回異化了的人性,于是在文藝所面對的一切對象中,著力地、集中地描準自我的方位,選擇自我,盡量擴大處于碾軋變形條件下的主體地位,這里既有反抗性也有防衛性,薩特的存在先于本質、自我選擇本質的創作思想即屬此例。
一種是消極沒落、完全逃避現實的“自我表現”,它的鼓吹者們以此反對藝術反映現實社會生活和人民大眾的生活歷史、思想情感,想使文藝變成純粹負載個人欲望的工具。由于個人是一定社會關系的承擔者, “自我表現”勢必也要包括對于群體聯系中的其他人的表現,所以即使是寫單個人的絕路悲哭,也不乏同命相憐的共同者,只不過表現了頹廢沒落者群體的社會心理情緒。所以這種“自我表現”的口號,完全是一種消極落后的理論,與真善美無關,對藝術創作是有害無益的。
現實生活是文藝再現的基礎,這是馬克思主義美學的出發點。當然,這種再現不是機械臨摹式的。被反映的現實首先出現在藝術家的意識里,然后通過他的創造個性反映出來。藝術家在他描繪的作品中,必然表現出屬于自己的獨特的風格。從“風格即人”的意義上說,文藝創作既是客觀現實的主體化,也是主體審美的客體化,因此上升為理論抽象的“自我表現”一說,在內涵實質上,不論從哪種意義上說,都是有自我而并不停留于純粹“自我表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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