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譯《訴訟》,著名表現主義*作家弗蘭茲·卡夫卡*的重要長篇小說。1914年寫起,1918年完成,1925年始出版。小說共17章,其中最完整的只有9章,順序為馬克斯·勃羅德所編排。
小說的主人公是其銀行襄理約瑟夫·K。他在30歲生日那天,突然被兩名警察逮捕了。他不解其由,詢問逮捕者,警察只是回答:“你被捕了,這是事實。”但是約瑟夫·K在被捕后,仍能照常到銀行上班,仍能自由自在地生活和戀愛,只在審訊時到法院受審。審訊是無法律秩序的。“初審”時,法官只問一句話:“你是油漆匠嗎?”連被捕的人是什么身分都不清楚,可謂荒唐之至。為了申訴自己無罪,約瑟夫·K去找律師,律師告訴他法院的黑暗內幕種種,答應為其辯護,但遲遲過了九個月仍無實際行動。約瑟夫·K只得解聘他。以后他去找一個畫師,打聽消息。畫師告訴他:“法院一經對某人起訴,它就堅信這個被告有罪,誰要是想消除它的這個信念,那真是困難萬分。”后來,他又從律師另一個當事人那里了解到審訊程序是曠日持久的。他還請自己的叔叔和女朋友協助,他們盡力奔波仍一籌莫展。這時,約瑟夫·K深知,自己已是無法避免厄運了,唯一的辦法就是等待死亡。一天夜里,最后的“審判”終于到了:兩個黑衣人把約瑟夫·K架到一個采石場上刺死了他。他死的那天,正是他31歲生日。一個“案件”就這樣稀里糊涂地完結了。一個生命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消失了。
小說的基本主題是暴露資本主義社會中司法制度的腐敗及其反人民的本質。在這一點上,小說的主題,當然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審判》是一部有著鮮明的表現主義特色的小說。他寫人的災難感、孤獨感、無能為力感,都十分集中和突出。被捕、被稀里糊涂處死,反映了西方世界籠罩在人們心頭上的普遍的不安全感和不安情緒:人不知什么時候,便大難臨頭。在被捕期間,約瑟夫·K處于孤立無援的境地。在強大的法律機器面前,他原也抗爭過,但當明白一切都無濟于事時,他甘愿引頸就戮。因為他明白:世界是荒誕的,人是不幸的,反抗現實是無濟于事的。在揭露資本主義司法界的黑暗這一點上,小說極其真實。但它藉以表現主題的情節毫無疑問是荒誕的:逮捕時不宣布情由、罪名:初審時一句審詞竟驢唇不對馬嘴;被捕后還能逍遙自在度日;主人公受刑時竟與劊子手配合得十分默契……這些怪誕的情節是表現主義文學形象的扭曲與變形的鮮明胎記。小說是寓言化的,荒誕的情節實際是那一個荒誕的世界的寓言。小說中那個“法門之前”的細節穿插也具有寓言性質:一個鄉下人到法院門前找“法”,守門人讓他等著,可是直到他老了,在法院門前他未能移動寸步。這個寓言可以看成是約瑟夫·K悲劇的注腳,它告訴人們:法,是不存在的;唯一存在的是執法人的意志,是這一個荒誕離奇的混亂的世界。
有人認為《審判》是卡夫卡從現實主義向表現主義過渡的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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