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退之送鄭十校理序
秘書,御府也。天子猶以為外且遠,不得朝夕視,始更聚書集賢殿,別置校讎官,曰“學士”,曰“校理”,常以寵丞相為大學士。其他學士,皆達官也,校理則用天下之名能文學者;茍在選,不計其秩次,惟所用之。由是集賢之書盛積,盡秘書所有不能處其半;書日益多,官日益重。四年,鄭生涵始以長安尉選為校理,人皆曰:是宰相子,能恭儉守教訓,好古義施于文辭者;如是而在選,公卿大夫家之子弟,其勸耳矣!
愈為博士也,始事相公于祭酒;分教東都生也,事相公于東太學;今為郎于都官也,又事相公于居守。三為屬吏,經時五年,觀道于前后,聽教誨于左右,可謂親薰而炙之矣。其高大遠密者,不敢隱度論也;其勤己而務博施,以己之有,欲人之能,不知古君子何如耳。今生始進仕,獲重語于天下,而慊慊若不足,真能守其家法矣,其在門者可進賀也。
求告來寧,朝夕侍側,東都士大夫不得見其面,于其行日,分司吏與留守之從事,竊載酒肴,席定鼎門外,盛賓客以餞之。既醉,各為詩五韻,且屬愈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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