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陳第二十三
君陳第二十三
【原文】
周公既沒,命君陳分正東郊成周,作《君陳》。王若曰:“君陳!惟爾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1403]。命汝尹茲東郊[1404],敬哉!昔周公師保萬民,民懷其德,往慎乃司茲[1405]!率厥常,懋昭周公之訓[1406],惟民其乂。“我聞曰:至治馨香[1407],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1408]。爾尚式時周公之猷訓[1409],惟日孜孜,無敢逸豫!凡人未見圣,若不克見;既見圣,亦不克由圣。爾其戒哉!爾惟風,下民惟草。圖厥政,莫或不艱[1410];有廢有興,出入自爾師虞[1411],庶言同則繹[1412]。爾有嘉謀嘉猷[1413],則入告爾后于內,爾乃順之于外,曰:‘斯謀斯猷,惟我后之德。’嗚呼!臣人咸若時,惟良顯哉!”王曰:“君陳!爾惟弘周公丕訓!無依勢作威,無倚法以削。寬而有制,從容以和。殷民在辟[1414],予曰辟,爾惟勿辟;予曰宥,爾惟勿宥;惟厥中。有弗若于汝政,弗化于汝訓,辟以止辟[1415],乃辟。狃于奸宄,敗常亂俗,三細不宥[1416]。爾無忿疾于頑[1417],無求備于一夫。必有忍,其乃有濟[1418];有容,德乃大。簡厥修[1419],亦簡其或不修;進厥良,以率其或不良。“惟民生厚[1420],因物有遷;違上所命,從厥攸好。爾克敬典在德[1421],時乃罔不變。允升于大猷[1422],惟予一人膺受多福,其爾之休,終有辭于永世[1423]。”
【注釋】
[1403]施:轉移。
[1404]東郊:指王都洛邑的東郊,即成周。
[1405]茲:語末助詞,哉。
[1406]懋:勉力。
[1407]馨:遠聞的香氣。
[1408]至治四句:即周公的訓示。
[1409]式:用,行。
[1410]莫或不艱:莫,不要。或,有。不艱,不以為難。
[1411]出入:反復的意思。虞:度,商度。師:眾人。
[1412]繹:陳,這里作施行解。
[1413]嘉猷:嘉言。
[1414]辟:刑法,處罰。
[1415]辟以止辟:懲罰一人可以止息后犯者。
[1416]三細:三,指奸宄、敗常、亂俗三種罪行。三細,是說三種罪行中的細罪。
[1417]頑:愚鈍。
[1418]濟:成。
[1419]簡:鑒別。修:善良。
[1420]生:通“性”。
[1421]敬典在德:典,常法。在,省察。敬典,重視常法。在德,省察己德。人民順從君主的喜好,所以君主應當省察自己的德行。
[1422]允:信,真的。大猷:大順。
[1423]辭:言辭,指贊揚。
【譯文】
周公過世以后,成王命周公的二兒子君陳繼承周公的爵位,治理東郊成周,作《君陳》訓誡他。成王這樣說:“君陳!你有孝順恭敬的美德。因為你孝順父母,又友愛兄弟,就能夠移來從政了。我命令你治理東郊成周,你要敬慎呀!從前周公做萬民的師保,人民懷念他的美德。你前往,要慎重對待你的職務呀!遵循周公的常道,勉力宣揚周公的教導,人民就會安定。“我聽說:至治之世的馨香,感動神明;黍稷的香氣,不是遠聞的香氣,明德才是遠聞的香氣。你要履行這一周公的教訓,日日孜孜不倦,不要安逸享樂!凡人未見到圣道,好像不能見到一樣;已經見到圣道,又不能遵行圣人的教導。你要戒懼呀!你是風,百姓是草,草隨風而動啊!謀劃殷民的政事,不要認為不難;有廢除,有興辦,要反復同眾人商討,大家議論相同,才能施行。你有好謀好言,就要進入宮內告訴你的君主,你于是在外面順從君主,并且說:‘這樣的好謀,這樣的好言,是我們君主的美德。’啊!臣下都像這樣,就良好啊!”成王說:“君陳!你當弘揚周公的大訓!不要倚勢造作威惡,不要倚法侵害人民。要寬大而有法制,從容而又和諧。殷民有陷入刑法的,我說處罰,你不要處罰;我說赦免,你也不要赦免;要考慮刑法的適中。有人不順從你的政事,不接受你的教訓,處罰他如果可以制止別人犯法,才處罰。慣于做奸宄犯法的事,破壞常法,敗壞風俗,這三項中的小罪,也不寬宥。你不要忿恨愚鈍無知的人,不要向一人求全責備;人君一定要有所忍耐,事才能有成;有所寬容,德才算是大。鑒別善良的,也鑒別有不善良的;進用那些賢良的人,來勉勵那些有所不良的人。“民性敦厚,又依外物而有改移;往往違背上級的教命,順從上級的喜好。你能夠敬重常法和省察自己的德行,這些人就不會不變。真的升到非常順從的境地,我將享受大福,你的美名,終將有人永遠贊揚。”
【解析】
周公東征,平定武庚叛亂以后,把殷商的遺民遷徙到周王都的東郊成周,親自監(jiān)管教化。這一措施,對于穩(wěn)定當時的政局,鞏固周王朝的統(tǒng)治,發(fā)揮了積極作用。周公死后,周成王發(fā)布策書,命令君陳繼任周公的職務,勉勵君陳繼續(xù)執(zhí)行周公制訂的治殷常法,施行德政,徹底改造殷民。史官記錄了成王的策書,即成本篇,并以君陳作為篇名。
君陳,周公的小兒子,伯禽的弟弟。周公在世之日,東部的殷商遺民一直都由周公主管。周公去世之后,成王就把這個任務交給了君陳,以便子承父業(yè)。這篇經文,就是成王對君陳的訓示,他旨在告訴君陳,如何在殷遺民聚居區(qū)執(zhí)政臨民。
成王先提出了一個總的原則。他的原話是:“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至治之世的馨香,天上的神明都可以感知;黍稷之類的食品也有香氣,但它在明德的馨香面前,就稱不上香氣了。成王把這個理論的發(fā)明權歸屬于周公,并要求君陳一定要認真遵循。接下來,成王闡述了自己關于君民關系的理論:“爾惟風,下民惟草。”成王的意思是:君主是風,民眾是草,草隨風動,風往哪邊吹,草就往哪邊倒。意思讓他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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